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花蓮種畜殖場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花蓮種畜殖場為政府研究單位,主要研究項目為豬牛羊雞牧草等並執行各項產業地區性輔導工作.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6段38號 電話:03-8524365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醫療器材製造中心


    核能研究所隸屬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成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座落在景色優美的桃園縣龍潭鄉,鄰近石門水庫,佔地約50公頃,是國內從事原子能研究與應用之專責單位。 核能研究所在原子能領域之研究與應用已有40年,無論在維護核能電廠運轉安全、輻射安全防護、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處置、電漿技術之應用、核醫藥物之開發與應用等方面,均累積了深厚的技術與能力,對國內核能電廠之安全維護,各主要醫院之放射醫療設施與醫藥之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文化路1000號 電話:03-4711400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本所成立於民國七十四年元月一日。其前身為臺灣植物保護中心, 設立於民國六十年,原為政府與聯合國合作設立之機構,自從撤出聯合國後, 經費則完全由政府負擔。由於在維護農藥安全正確使用及降低農藥用量之研究上, 成就傑出,遂於七十四年正式納編為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所屬專責農藥及毒物研究之機構 ,並於八十八年省府改制後,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所隸屬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職掌為農藥之研究與發展,農產品殘留有毒物
    地址: 電話:04-23302101


  • 行政院衛生署竹東醫院


    省府為均衡城鄉醫療,因應新竹縣巿分治後所需,經第830次首長會議裁示,並奉 行政院衛生署核准建院,定名為台灣省立竹東醫院(現改名行政院衛生署竹東醫院),隸屬 省政府衛生處。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隆重破土動工興建,至八十二年底竣工,八十三年三月獲准啟用。•提高醫療服務的深度與廣度,除積極羅致醫師以滿足鄉親對許多醫療專科醫師的需求外;更充分運用現有閒置空間擴充ICU、RCW、精神科等地方所缺乏之醫療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至善路52號 電話:03-594-3248


  • 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


    本院前身可遠溯於民國五十七年四月,由省立台北婦產科醫院(民國三十八年八月成立)暨省立台北兒童醫院(民國四十八年一月成立)合併成為台灣省立婦幼醫院(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院長于稟溪博士。嗣因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於民國六十一年三月由台北市遷移至新莊市現址作業,並改名為『台灣省立台北醫院』。民國七十六年三月一日設置於台北市鄭州路原屬台灣省鐵路局之台北鐵路醫院,奉令改隸本院,更名為本院城區分院。94年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莊巿思源路127號8F總務室 電話:08-00888270


  • 行政院衛生署立雙和醫院(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興建經營)


    行政院衛生署立雙和醫院簡史: 行政院衛生署為均衡各地區醫療資源發展,使醫療人力及設施能夠合理成長並充分發揮功能,提昇當地醫療服務品質,使每一個國民有醫療服務需要時,皆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到適當醫療保健服務。雙和醫院預定地之中、永和地區,其人口數目前已達63.6萬餘人,而醫療資源卻遠落後於鄰近其它地區。 有鑑於此,行政院衛生署積極進行在中、永和地區籌設一家大型醫院的各項事宜,民國77年臺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91號 電話:02-22490088


  • 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


    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創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原名台灣省立桃園醫院,隸屬於台灣省政府衛生處,位於桃園縣縱貫路之中心點—內壢,開辦初期,僅有一幢七層綜合醫療大樓,病床200床,由於醫療業務發展迅速,開辦一年即一床難求而擴張至284床。民國七十年增建急診大樓,民國七十三年擴建後棟大樓銜接,病床增加至500床。由於本院高水準的醫療、教學及研究,求診民眾及前來學習之醫生、醫學生、醫事人員不斷地增加
    地址: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1492號 電話:03-3699721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壹、食品藥物管理一元化 本局之施政規劃重點,在強化食品、藥物、新興生技產品、化粧品之管理及風險評估,落實源頭管理,健全輸入食品管理體系,發展核心檢驗科技,提升管理、檢驗與研究水準。本局的核心理念是將改變過去以產品管理為中心之概念,轉變成以消費者為中心之管理。透過統一的對外聯繫與發言制度,積極及迅速的與外界溝通,期望達到食品藥物管理一元化的理想。 貳、食品管理 食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電話:02-26531042


  • 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


    1.專科以上電機、電子、醫學工程等(科)系畢業。2.具臨床工程師或醫療設 備師證照(佳)。3.曾任儀器公司或醫院醫工相關工作1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或醫工相關科系畢業。 2、工作項目: 醫療儀器維修、保養、管理等醫工相關業務暨其他交辦事項。註:新增職務 以定期契約任用(一年期),俟後再予檢討是否續聘。 3、工作地址: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總務室電機組)
    地址: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電機室 電話:03-5326151


  • 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


    樂生療養院創建於西元 1930 年 ( 日本昭和 5 年 ),全院規模佔地約三十公頃,是國內第一所、也是唯一之公立漢生病 ( 俗稱痲瘋病 ) 防制機構。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在台灣「漢生病」已得到有效的控制與治療。漢生病防治工作也邁入更積極的管理階段,樂生療養院於是開始擴展醫療服務方向,於 2002 年增設「迴龍門診部」。而為考量舊有院舍的殘破與醫療設備不足,經行政院核准「醫院整建計畫」,新醫療大樓
    地址: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電話:02-82006600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網站

  • 所有條文-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一、公務人員當年具有十四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具有十四日 以上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十四日,應休而未休假者,不得發給未 休假加班費。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 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
    網址:weblaw.exam.gov.tw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核發及認證作業要點\中興大學人事室


    (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學習機構認證申請表乙份(如附件二)。 (二)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三)申請機構之組織章程、設備、人力分配等資料各乙份。 (四)最近一年機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影本各乙份(非營利之公益機構 ...
    網址:www.nchu.edu.tw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核發及認證作業要點


    一、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建構核心能力導向之學習機制,並營造豐富、多元學習環境,且符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廣納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會之意旨,訂定本要點。
    網址:host.cc.ntu.edu.tw

  •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工友休假改進措施比照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辦理


    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業務Q&A 【 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 】 問:我刷卡消費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時,應具那些核發標準? 答:「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規定,公務人員在 應休畢日數(十四 日以內 ...
    網址:homepage.ntu.edu.tw

  • 預告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3 日發文字號:農人字第 1020112347 號主 旨:預告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 ...
    網址:www.coa.gov.tw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現在位置】六法首頁>>超連結法規【更新】2011/09/15【貼心小幫手】(1)本法規Word檔或列印版(2)鍵盤CTRL+滑鼠滾輪往前滑動 ...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公布日期】88.09.15 【公布機關】行政院 【法規沿革】
    網址:www.6law.idv.tw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 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行政院八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台八十八經字第三四七三五號函訂頒 壹、目 的 一、行政院為推動各機關強化資訊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電子化政府,確保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保障民眾權益,特訂定 ...
    網址:www.doh.gov.tw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實施計畫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實施計畫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3月5日行政院院授人法字第1010027206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 至第6點、第10點至第13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生效
    網址:www.rootlaw.com.tw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民國 97年1月10日 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 09700602751號函訂定 一、為使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有所依據,並避免不當運用臨時人員,使其辦理之業務 ...
    網址:www.hcvs.hc.edu.tw

  • 所有條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一、為使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 進用臨時人員有所依據,並避免不當運用臨時人員,使其辦理之業務 回歸臨時性工作本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臨時人員:指機關非依 ...
    網址:weblaw.exam.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