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具備哪些內容?

General 更新 2024-06-13

合同內容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合同的內容,即合同的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各項具體意思表示,具體體現為合同的各項條款。《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前述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①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②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③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⑤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一般合同應具備哪些主要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 標的;3、 數量和質量;4、 價款或酬金;5、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6、 違約責任;7、 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的主要條款:是指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它決定著合同的類型,確定著當事人各方權利義務的質和量,處於相當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況下,欠缺主要條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條款包括:標的——標的是合同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質量和數量——標的的質量和數量是確定合同標的的具體條件,是這一標的區別於同類另一標的的具體特徵。價款和酬金-——是有償合同的主要條款。價款是取得標的物所應支付的代價;酬金是獲得服務所應支付的代價。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直接關係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到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確定違約與否的因素之一。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債務,使守約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對當事人的利益關係重大,合同對此應予明確。解決爭議的方法——一旦合同成立,履行中產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仲裁還是訴訟解決其爭議,有利於合同爭議的管轄和儘快解決,並最終從程序上保障了當事人的實體性權益

合同一般都包括哪些必須要有的要素呢

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和工作越來越多的地接觸到合同。

一份合同,到底要包括哪些內容。由於合同的種類繁多,作用也不盡相同,所以內容差異很大,但基本的要素可以分為以下這些:

一、當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稱),住所,聯繫方法等等

二、標的:合同為何而立,標的就是關鍵。

三、價款:為實現標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價款,包括付款方式、條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點、方式等等。

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免責等等內容都包括在此。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明確仲裁還是訴訟。如果選擇仲裁的,條款應符合仲裁法的規定。

七、合同生效條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條件以及無效的免責等等。

八、附件:記載本合同的附件種類、數量、效力等。

包括了上述內容後,合同的基本內容已經確定。對雙方的合同履行起到了指引的作用。當然,專門的合同還需要更加明確的專業內容來補充

一份完整的採購合同應該具備哪些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約首

2.正文

3..約尾其中,

一.約首由1.合同名稱2.合同號碼3.合同日期4.合同當事人雙方的信息(名稱,地址)構成.

二.正文.

1.品質條款quality.(貨號,商品名稱及規格)

2.數量條款quantity.(數量,計量單位)

3.價格條款price.(單價,價格術語,合同金額的大寫和小寫)

4.包裝條款packing.(包裝的種類,包裝方式,包裝的總件數)

5.裝運條款shipment.(起運港,目的港,裝運日期,對分裝及轉運的規定)

6.支付條款payment.(開證銀行,信用證種類,信用證金額,到證時間,到期日,到期地點)

7.保險條款insurance.(投保人,保險金額,保險的險別,保險條款及生效日)

8.檢驗及索賠inspection&claims.(檢驗條款通常包含有關檢驗權的規定,檢驗或複檢的時間及地點、檢驗機構、檢驗證書等內容;索賠條款一般包含索賠依據、索賠期限等內容)

9.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包含不可抗力時間的範圍、對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原則和方法、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通知對方的期限和方式、出具證明文件的機構等內容)

10.爭議的解決dispute resolution.(爭議的解決方式、提請仲裁的仲裁地點、仲裁機構、仲裁規則、裁決效力等)三.約尾.1.合同的分數及歸屬2.簽約雙方的簽字確認

寫合同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有哪些?

請輸入你的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有幾個要素

你好:

1 一般有8個內容。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2 最簡單,應該有兩個就行。以後在補充,或者按習慣交易。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合同主要條款,是訂立合同時所必須具備的內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①合同標的。它指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對象,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標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須對標的作出嚴格規定,且不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否則無效。  ②數量和質量。這是對標的的具體化。其中數量約定應當按國家所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質量的約定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和標準化要求。  ③價款或報酬。即指標的為貨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貨幣,以及標的為勞務的合同中,接受勞務方對提供方支付的報酬。  ④履行期限。即合同當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諾言,否則承擔違約責任。一般履行期限越具體越好。  ⑤履行地點與方式。它指的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完成合同所規定義務的場所以及所採用的方式,一般來說履行的方式有運輸、支付、結算、包裝等,不同的合同其方式也不同。這兩點也是合同糾紛時違約是否的證據,必須明確。  ⑥違約責任。它指的是一旦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要求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的相應的後果,一般來說它分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幾種方式。

勞動合同必須包含哪些具體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礌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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