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信息

聯絡人陳遵憲
電話02-23515299
傳真02-23515643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4樓
類別日本 同業公會 公會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介紹

信託之制度起源甚早,由於其運作極富彈性,且深具社會及經濟功能,故在歐美及日本早被廣泛利用。過去我國信託業務整體發展尚不及先進國家,但在主管機關、信託業務從業人員及專家學者之共同努力下,我國信託法及信託業法已分別於民國八十五年元月及八十九年七月頒布施行,相關之法令亦將陸續制定或訂定,因此未來信託業務之經營環境將更有利於信託業開發新種信託商品、擴大業務規模。
本公會之成立目的在於配合信託業務之發展需要及因應信託業法規及主管機關對信託業管理之需求。會務推動與運作除依據商業團體法相關規定外,悉依財政部訂頒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辦理。

本公會工作範圍則歸納如下:
除應依商業團體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外,另應辦理以下事項:
一、關於會員客戶權益保障及業務紛爭調處等事項。
二、關於會員間共同業務規章及會計處理原則之訂定及解釋等事項。
三、關於辦理會員機構之查核及輔導等事項。
四、關於會員間法令遵行與業務健全經營之協助、指導及諮詢等事項。
五、關於會員業務宣導及研究發展等事項。
六、關於會員、會員代表及專業人員之管理、測驗、登記與資格審定等事項。
七、關於會員商業道德之維護事項。
八、關於會員違反法令、公會章程、規範或決議之處置事項。
九、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本法之協助推行與研究、建議事項。
十、關於督促會員自律,共謀業務上之改進及聯繫、協調事項。
十一、關於依相關法令應行辦理之事項。

資料出處

來源為經濟部商業司、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