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體育發展協會 信息

電話04-7742920
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顏厝巷十五之二十一號
類別其他行業
E-mail尚未設定
網站http://www.roc25478521.org.tw/
服務時間週一 至 週五 09:00 ~ 18:30,休息時間:12:00 ~ 13:30

中華民國體育發展協會介紹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體育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發展體育與運動相關活動推廣及增進全民體育發展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究體育與運動相關問題。

   二、搜集體育與運動相關資料。

   三、調查體育與運動相關實況。

   四、舉辦體育與運動相關學術活動。

   五、發行體育與運動相關書刊。

   六、介紹體育與運動相關思潮。

   七、提供會員體育與運動相關學術服務。

   八、加強國際體育與運動相關學術交流。

   九、接受體育與運動相關委託研究。

   十、研究體育與運動相關學術資訊網路。

   十一、提供體育與運動科學研究服務。

   十二、推展全民體育運動。

   十三、提高運動競技水準。

   十四、加強國際體育運動競賽。

   十五、輔導各會員單位之會務及業務之推展。

   十六、協助全國運動會並輔導社會運動聯賽。

   十七、其他有關委辦發展體育運動事項。

   十八、辦理教練、裁判及相關體育運動休閒專業人員制度講習、檢測、發證、建檔管理。

   十九、辦理有關體育運動休閒研習活動。

   二十、辦理諮商輔導暨社會體育運動休閒服務工作。

   二十一、辦理公益性之體育運動或休閒活動。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工作簡介:幼兒運動推廣指導/社區運動推廣指導/團康活動帶動/童軍活動帶領/大型活動設計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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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出處

來源為經濟部商業司、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