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

  • 民揚法律事務所


    民揚法律事務所於2007年9月成立,主持律師高烊輝律師專精於智財、稅務、勞工與行政訴訟。 想要多了解智財、稅務、勞工與生活法律,請常逛高烊輝律師的個人部落格:高揚的法律天地 ( http://tw.myblog.yahoo.com/yhklawyer ), 其中記錄了關於高揚以及民揚法律事務所的一切! ■ 現職: 民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規專門委員會委員、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406號3樓 電話:02-27006620


  • 民盛法律事務所


    本所簡介: 本所除了提供給客戶一般傳統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及非訟案件之服務外,尚針對企業個體,從公司的設立登記、工作規則制定、勞資關係、商務契約、股東會董事會運作、公司併購與投 資的法律分析,提供法律顧問之服務。 本事務所創建於八十七年初,為著重全方位服務之新型態法律事務所,現有服務團隊含蓋有律師、專利代理人、土地登記代理人等領域之人才,並有專業會計師及房屋仲介公司與之異業結盟。因此
    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國際路二段7號 電話:03-3785052


  • 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


    一般民、刑事訴訟 有鑑於法律專業常不敷海運界海事實務之要求,復感於法律程序上之論証常因欠缺實體論述而虛耗延宕,而造成當事人無法獲得最大的權益。 「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乃挟其背後「中華海事顧問有限公司」強大之海事專業及實體實務經驗,故能將法律條文與海事實務融而為一。提供海運界切中需要之服務,及有效之訴訟利器 – “實體論證, 步步為營!”。 我們為國內第一家結合海事及法律之專業海事律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3號5樓 電話:02-87713077


  • 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


    一般民、刑事訴訟 有鑑於法律專業常不敷海運界海事實務之要求,復感於法律程序上之論証常因欠缺實體論述而虛耗延宕,而造成當事人無法獲得最大的權益。 「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乃挟其背後「中華海事顧問有限公司」強大之海事專業及實體實務經驗,故能將法律條文與海事實務融而為一。提供海運界切中需要之服務,及有效之訴訟利器 – “實體論證, 步步為營!”。 我們為國內第一家結合海事及法律之專業海事律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3號5樓 電話:02-87713077


  • 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


    一般民、刑事訴訟 有鑑於法律專業常不敷海運界海事實務之要求,復感於法律程序上之論証常因欠缺實體論述而虛耗延宕,而造成當事人無法獲得最大的權益。 「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乃挟其背後「中華海事顧問有限公司」強大之海事專業及實體實務經驗,故能將法律條文與海事實務融而為一。提供海運界切中需要之服務,及有效之訴訟利器 – “實體論證, 步步為營!”。 我們為國內第一家結合海事及法律之專業海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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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律法律事務所


    理律法律事務所 Lee and Li, Attorneys-at-Law 網址:http://www.leeandli.org.tw/ 理律的傳統溯自一九四○年間創辦人李澤民律師與李潮年律師在上海之執業,一九五三年李澤民律師於台北市重設事務所,李潮年律師於一九六五年加入共同主持所務;一九七○年事務所正式定名為「理律」,目前由陳長文律師與李光燾先生領導,同仁總數已超過五百名。為了服務遍布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號7樓 電話:02-27153300


  • 愉晶法律事務所


    受任法律及智慧財產權顧問"一般刑事~民事法律問題~債務處理!專案服務!(受任法律顧問~專利~商標)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侵權問題"工商登記服務"地政業務仲介服務"資產融資~管理~協調~讚!讚!讚!讚!讚!讚!讚!讚!The Scope of service( A):Patent Prosecution and Related Sevices (B);Intellectual property Copy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號10F 電話:02-27009724


  • 伊文法律事務所


    伊文法律事務所由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王昌鑫創立,王昌鑫律師承審民事及刑事案件多年,實務經驗豐富。本所位於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對面,交通方便,採團隊合作方式辦理案件,各律師並均有獨立辦公室及協談空間,能提供當事人理想之協商環境。承辦案件範圍包括民事,刑事,調解,和解,協商,上訴,仲裁,訴願,行政訴訟,智慧財產及涉外案件,登錄地點台中,彰化,南投,台北。
    地址:彰化縣員林鎮中正路25號 電話:04-8326156


  • 漢全國際法律事務所


    網址:sclaw.com.tw 本所創辦人蘇癸旨律師及陳瓊英律師,具備將近二十年之執業經驗,一向秉持著提供高品質之專業法律服務。 除提供個別、具體的契約外,事前並協同參與個案規劃階段,從策略研擬以至於全面性的法律諮詢服務,確保客戶的日常營運及各類特殊交易的複雜問題均能迅速有效地解決。並提供專業的建議讓客戶了解其所遭遇的問題在法律及程序上宜採行的因應措施,有效地協助客戶擬訂計劃及策略,進行磋商及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41號5樓之11 電話:02-25500598


  • 眾城國際法律事務所


    眾城」一詞意謂「眾志成城」,語出國語?周語,原句為「眾心成城,眾口鑠金」。本所以「眾城」為名,代表著我們最重視的就是團隊精神。「眾城」國際法律事務所創立於西元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由陳漢洲律師、潘正雄律師、林志忠律師、吳瑞堯律師及高思大律師等五名律師共同創立,幾年來,憑著「眾志成城」的信念,逐漸累積了可觀的信譽和口碑,團隊又陸續加入學養精湛法學前輩王炳輝律師、林松虎律師。因為我們始終相信,惟有一個陣容
    地址:台中市北區民權路102號六樓 電話:04-22225555


民事法律相關網站

  • 敦維法律事務所 » 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 Archives 如何與自己的律師打交道? 星期一 十一月 26th, 2007 in 民事法律 | 997 Comments » 借錢給別人的幾個技巧 星期一 十一月 26th, 2007 in 民事法律 | 1,338 Comments » 法律人的頭殼是不是壞掉了? 星期六 十一月 24th, 2007 in 刑事法律, 民事法律 | 迴響已關閉
    網址:www.kuolaw.com.tw

  • | 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新聞稿 | 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這是屬於父母與子女間法律關係之爭執,依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9條規定,應以父之本國法即美國法律為準據法。惟按同法第29條反致之規定:「依本法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時,如依其本國法就該法律關係須依其他法律而定者,應適用該其他法律。
    網址:www.lawtw.com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修正通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修正通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已近五十七年未修正,現行條文共三十一條。四月三十日,立法院第七屆第五會期第十一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計二十八條、增訂三十三條、刪除一條,合計六十三條,範圍 ...
    網址:www.angle.com.tw

  • 涉 外 民 事 法 律 適 用 法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 Lawpan部落格(法律的筆)的交流園地 - Yahoo!奇摩部落格


    涉 外 民 事 法 律 適 用 法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本法)自民國四十二年六月六日公布施行以來,迄今已屆五十年。我國政治環境、社會結構、經濟條件乃至世 ...
    網址:tw.myblog.yahoo.com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博客來書籍館


    定價:450元 優惠價:85折383元;內容簡介:民國7年的法律適用條例,42年修正並定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99年4月30日再次修正通過,定100年5月26 ...
    網址:www.books.com.tw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點選開啟法規查詢) 法規沿革:1.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六月六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31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3244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2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
    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

  • | 總統令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茲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公布 第一章 通則 第 一 條 涉外民事,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他法律無規定者,依法理。
    網址:www.lawtw.com

  • 移民署法規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點選開啟法規查詢) 法規沿革:1.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六月六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31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3244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2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
    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

  • 99.05.26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聯晟法網


    第 6 條 依本法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時,如依其本國法就該法律關係須依其他法律而 定者,應適用該其他法律。但依其本國法或該其他法律應適用中華民國法 律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第 7 條 涉外民事之當事人規避中華民國法律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仍 ...
    網址:www.rclaw.com.tw

  • 法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天秤座法律網-個人、家庭到企業的法律守護站-免費法律諮詢.法律顧問.存證信函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4 月 30 日 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全文(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第一章 通 則 第 一 條 涉外民事,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他法律無規定者,依法理。
    網址:www.jus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