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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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本校原為省立高雄水產職業學校東港分部,創設於民國五○年八月;於五十七年八月奉准獨立設校,校名為「台灣省立東港高級水產職業學校」。至六十九年八月因增海事類科有成,奉令改名為「台灣省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一日,奉令改制「國立」。
本校首任校長為姜亞夫先生,七十一年八月由尚文彬先生接任 ,七十五年八月由陳宣經先生接任,八十二年八月由
地址:屏東縣東港鎮(928)豐漁街66號 電話:08-8333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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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本校網址:163.24.10.1
組織及沿革
本學校位於屏東縣潮州鎮太平路五魁里 224 號,於民國五十八年十月由地方熱心教育人士捐助興學,業經教育廳於民國五十八年十月十七日依 私校法之規定核准設立。本校現設有汽車科、資料處理科、餐飲管理科、 綜合職能科及建教餐飲管理科,補校設有汽車修護科、資料處理科及餐飲管理科。
簡介
本校創立於民國五十八年十月,以培養國家經濟建設所需
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太平路224號 電話:08-788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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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年
本校創辦人黃雲樵先生,鑑於我國電訊技術人員之需要,爰有興辦電訊教育之動機,是年先行設立光華無線電傳習所,於台中市南區復興路,兩所破舊房舍,學生僅數十人。翌年,學生人數增加,房舍不敷使用,乃遷址北區太平路,未久,教學場所狹小,遂再遷址西區林森路,前後辦理四載,努力經營,頗有績效。
民國四十四年
為圖久遠之計,乃籌備設校,覓址現今本校所在地,佔地五千坪,建平房教室
地址:台中市北區進化路515號 電話:04-2233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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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是「全世界」唯一之私立商業海事高級職業學校,以培養自食其力之青少年企業家和海事技術人才為重點,教學係以「學以致用」為本。為達此一基本目標,採取以下之方針:
(一)品德方面:保証進入本校之學生絕對「不會變壞」,且將使其成為「守時和整潔的現代化公民」,以及「尊重多數意見」之有主見的民主守護者,因之其一生將事事順利。反之,在全球化時代不守時,則不能生存發展;不整潔則個人健康和社會環境
地址: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5號 電話:02-249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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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目前設有汽車科、資訊科、電子科、美容科、餐飲科等五個科別,在上級長官之正確指導,各界人士之愛護,董事會、家長會之支持,歷任校長之精心擘劃與全體師生之共同努力下,校舍規模已具,各類科設備齊全,新校園整建煥然一新,師生和諧,並保有樸實校風,相信本校將繼續成長茁壯,校務蒸蒸日上,成為一所最理想之高級職業學校。
地址:台南市新營區健康路211號 電話:06-656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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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國光商工成立於民國五十五年,西元1966年,並於民國六十年設立進修補校,以「關懷教育」為本校教育宗旨,力圖求新求變,積極培育具國際視野的在地人才,永續經營國光商工。目前國光商工日間部設有正規輪調班:電子商務科,美容美髮科,餐飲管理科,汽機車修護科。夜間進修學校設有:資料處理科,美容美髮科,餐飲管理科。身為花蓮在地的職業學校,國光商工積極與地方優質產業合作,以建教合作之輪調方式,一方面培育優秀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108號 電話:03-835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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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立於民國58年
1.職業教育與人文教育並重,發展德、智、體、群、美、技等六育均衡的全人教育。
2.以激發學生潛能,培育學生適性發展,升學與就業並重為教學目標。
3.榮獲教育部頒發全國技職教育「績優」學校獎。
4.榮獲教育部評鑑「優等」學校。
5.榮獲教育部評定為辦理建教合作「績優」學校。
6.教育部評定為資訊教育「績優」學校。
7.教育部評定為教育「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19 巷44號 電話:07-783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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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私立華德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民國五十七年秋,前省立高雄工業職業學校校長徐佳傑先生因鑑於台灣省自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後,工業發展迅速,急需人才。就商於鄭介民上將夫人柯漱芸女士,前台糖公司農業工程處處長江鴻博士,前高雄縣議會議長陳清文先生,擬創辦一所高級學府,以培養人才,乃邀請熱心教育人士謝鐘銓、馬電飛、徐震、張真、苗華慶、吳伯俊、龍德敷、魏詠枝等組織籌備委員會,舉徐佳傑為主任委員,草擬創
地址:高雄市茄萣區高雄縣 電話:07-69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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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據「高級中學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遴選、陳報臺北市政府核派本校圖書館劉主任澤華先生接任校長;持續推動校務朝精緻化方向發展,延續歷任校長規劃的校務發展、課程發展、招生等委員會工作方針,以永續經營的研發理念,積極提升教學品質、教學素質。在本校既有基礎上,期使松山校務日精月進,臻於至善的境界;以培育優秀人才,達成教育興國的目標。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11080 松山路655號 電話:02-272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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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致力培養優良讀書風氣,塑造良好學習環境,加強課業輔導,提升升學能力。
◎力求教學正常化,充分發揮教學與實習操作相輔相成之功能。
◎加強技能檢定,輔導學生取得相關技術士證照。
◎辦理校內技藝競賽,選拔優秀選手培訓,參加台灣區學生技藝競賽,提高技藝水準。
◎落實生活教育之輔導,以勤學習、守秩序、重整潔、有禮貌、端儀容、愛公物為六大 執行要項,培養有為有守的現代青年
地址: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 電話:04-8962123
職業學校法施行細則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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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
本細則依職業訓練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四條所定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之配合實施,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職業訓練機構規劃及辦理職業訓練時,應配合就業市場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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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修正「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1010510535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條文;增訂第 ... 就業及人力加值博覽會 創造就業媒合新希望 ‧ 有愛無礙 身得你心 桃竹苗地區首家進用身障者關係企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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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民國89年07月28日修正) 第 1 條 本細則依私立學校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八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所稱各級學校,指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本法核准立案之大學 、專科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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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修正「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 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修正「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附修正「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部長 鄭瑞城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第 一 條 本細則依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各級私立學校,指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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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 【公布日期】98.07.10 【公布機關】經濟部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二十七年五月十九日實業部公布同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月二日實業部令修正公布 3‧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月十一日工商部經濟部令修正公布 4‧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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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本細則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就業歧視認定時,得邀請相關政府機關、單位、勞工團體、雇主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就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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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公布日期】101.07.11 【公布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一字第091006785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6條;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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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81)勞職業字第二五四九二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一日行政院 ... 本細則依就業服務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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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92年1月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1字第0910067850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26條;並自92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95年2月2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1字第0950005775號令 修正發布第17、26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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