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 高雄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凡於高雄市,從事幼兒托育相關之工作者,皆可加入。 ★應備資料:  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應備資料:  1.本人:身分證影本1份及照片2張(年滿16歲)  2.眷屬:戶口名簿影本1份(加保眷屬健保)  3.子女年滿20歲另備學生證影本1份 ★收費方式:  1.入會費:1000元(新加入會員繳納,只收一次)  2.常年月會費:150元/月  3.本人勞保費:100年:782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瑞春街20號 電話:07-7681066


  •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為配合政府政策及施政方針,從事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學術及實務管理之研究推展;並協助 事業單位提升勞工安全衛生水準,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特邀集國內 熱心之安全衛生專家學者及政、勞、資三方人士,共同籌組成立本會,藉以凝聚專業人才 智慧,整合相關人力資源,共同積極推動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本會於 81年10月03日成立,奉內政部81年10月24日台內社字第811701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16號9樓 電話:02-23218195


  • 台北市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


    本會於98年5月1日成立.並獲得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第 09835361800 號正式登記. 在常務理事何浙夫先生的領導之下.積極結合產.官.學等資源.辦理美容美髮專業人才.並接受國內外知名美容美法委託培訓專業人才.等等為主.積極培育國內美容美髮專業人才 。辦理勞健保.促進產業升級.培育美容美髮專業人才.輔導就業創業.提申勞工就業率.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路一段16號6樓之1 電話:02-25317981


  • 花蓮縣美姿禮儀造型職業工會


    提昇美容造型及整體形象塑造設計行業的專業技術,結合養生保健、國際禮儀、商場/社交禮儀及美姿儀態訓練的技術學習平台與國際接軌;培養婦女美容造型、專業形象塑造設計的相關知識、技能以輔導會員及勞工朋友取得專業技術證照,協助就業、創業規劃、門市服務管理的諮詢輔導。 服務項目: 一、承辦勞健保業務。 二、勞委會職業訓練。 三、輔導美容美髮乙丙級證照技術檢定。 四、門市服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富吉路34號 電話:03-8460768


  • 新竹市美姿禮儀造型職業工會


    提供美容、美髮、新娘秘書、芳香療法、考照、證照、職業訓練、新竹、補習班、丙級、乙級、苗栗、美體、spa、職訓、中心、護膚、材料、皮膚、機構、材料行、沙龍、保證班、工作室、助理、教學、資訊、竹北、輔導就業創業新竹中心、美姿禮儀造型職業工會美容 美髮 新娘秘書 芳香療法 職業訓練中國科大80學分班 中國科技大學(先修班) 在職專班 水晶指甲 短期研習課程
    地址:新竹市東區林森路60號3樓 電話:03-5226820


  • 新竹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地址 : 新竹市林森路49號5樓 電話 : 03-5228753 提供美容、美髮、新娘秘書、芳香療法、考照、證照、職業訓練、新竹、補習班、丙級、乙 ... 提供美容、美髮、新娘秘書、芳香療法、考照、證照、職業訓練、新竹、補習班、丙級、乙級、苗栗、美體、spa、職訓、中心、護膚、材料、皮膚、機構、材料行、沙龍、保證班、工作室、提供美容美體、美髮、新娘秘書及芳香療法之課程及考照職業訓練等。
    地址:新竹市東區林森路49號5樓 電話:03-5228753


  • 臺北縣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工會


    本會於97年成立,宗旨為「服務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延伸個人專業,提升勞安專業技能,創造第二份收入,並協助面對會員、處理職場所遇到的問題、集合會員各領域專業,相互支援。 工會服務項目: 1.勞安諮詢、2.技術支援、3.顧問輔導、4.講師推薦、 5.勞健團保 6.工作媒合、7.檢定輔導、8.教育訓練、9.獎助學金、10.研習活動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8號6樓 電話:02-29749588#60


  • 桃園縣廣告代理職業工會


    桃園縣政府 勞工保險局 中央健保局 桃園縣總工會 等合法機關核准單位 凡年滿16歲不分男女.從事廣告印刷.設計編輯.房屋代銷.房屋廣告.平面廣告代理.派報.等相關行業皆可加入本會成為會員.參加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團體保險等相關福利享受政府40%補助 歡迎不分限戶籍全省各地相關業者皆可加入本會
    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256巷5弄12號 電話:03-3348014


  • 台北縣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


    台北縣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替您預先病患服務工作資訊 安排專業訓練幫助您快速取得病患服務結業證書提昇專業素養,迎接未來的證照制度的來臨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勞資糾紛之調處。 職業訓練及其他勞工教育之舉辦。 會員就業之輔導與緊急災難之救助。 會員福利機構之設置與自強活動之推展。 會員勞動條件之改善及會員福利之促進。 合於第三條宗旨法令規定事項及主管機關教辦事項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公園一路55號2樓 電話:02-29966735


  • 台北縣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


    美容美髮工會歡迎加入 會員均享有政府補助 40%勞保、健保費用優惠 會員參加職訓課程享有80-100%補助 入會應備資料:□身份證影本一份□照片一吋兩張□身心障礙手冊□眷屬加保附戶口名簿影本 □生活扶助戶證明□眷保若為20歲以上之學生需附學生證影本本工會為勞委會職訓局北區職訓中心 委外辦訓單位 會員參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2段232號1樓之4 電話:02-22540769#曾r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相關網站

  •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中文版>熱線消息>法規新訊-勞委會令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十四條附表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中文版網站 ... 勞委會令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十四條附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2年4月10日 勞保3字第1020140225號
    網址:www.iosh.gov.tw

  • 公佈「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條文!! - 綠色工廠 - 台灣電路板協會 Taiwan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


    勞委會已於 101/01/03 公佈修正後之「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條文,詳細 內容如下,請參閱 : 第十一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生活津貼,其補助標準如下: 一、 失能程度相當於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
    網址:www.tpca.org.tw

  •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年4月10日勞保三字第0910017095號令訂定發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6年2月6日勞保三字第0960140075號令修正發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5月1日勞保三字第0970140193號令修正發布
    網址:www.bli.gov.tw

  •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中文版 »法令規章 »全部安全衛生法規資料庫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中文版網站 ...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中華民國102年4月1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勞保3字第1020140225號修正第十四條附表
    網址:www.iosh.gov.tw

  • 職業災害預防補助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內容 應備書件 應備書件內容 申請期限 申請期限內容 歷年補助案件 91年度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案 92年度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案 93年度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案
    網址:www.bli.gov.tw

  •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3年10月20日 勞職特字第0930204568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申請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八款有關職業重建事項之補助,依本 ...
    網址:www.bli.gov.tw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中華民國90年10月31日總統華總1義字第9000214010號令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加強職業災害之預防,促進就業安全及經濟發展,爰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網址:www.bli.gov.tw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提供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相關說明,包括:津貼、續保保費等補助。 ... 職災勞工保護法之各項津貼、補助,係為保障遭遇職災事故勞工及其遺屬之生活安全,給予渠等必要且適度之補助,保障職災勞工權益。
    網址:www.cla.gov.tw

  • 職業災害勞工


    身心障礙者 職業災害勞工 一般雇主 主動公開資訊 公文附件下載 線上申辦 下週活動一覽表 招標資訊 表單下載 問卷調查 會員專區 電子報訂閱 答客問 熱門網頁排行榜 勞工法令查詢 網路辦公室 雙語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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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制定日期】民國90年10月11日 【公布日期】民國90年10月31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21401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41條;並自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施行
    網址:www.6law.id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