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
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故總統經國先生在行政院長任內,於健全都市發展重要措施中指示:「為有效發展各地之公共給水,應即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公司,統一經營,同時加速實施全省自來水長期發展計劃,以期集中有限人力與財力,提高投資效益,減低營運費用。」臺灣省政府乃遵於六十二年四月一日成立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籌備處,釐定---臺灣省自來水事業實施統一經營及長期發展方案,報奉行政院核准後實施。
自來水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三年元旦成立,將臺灣省及高雄市之一百二十八個水廠,分三期併入。重新編組,統一營運制度至民國六十五年三月一日全部合併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