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對照

  • 尖端科技軍事雜誌


    《尖端科技軍事雜誌》 ( Defense Technology Monthly,DTM ) 是由國內民間所創辦的第一份中文專業軍事刊物,以報導各國武器裝備近況、國防科技新發展、國軍與世界軍事新聞為主,自1984年1月創刊以來,集合了海內外軍事傳播界一流的特派員、專欄作家和編輯群,不但成為國內最知名的軍事刊物,同時也是在香港、中國大陸、日本、東南亞和美加等地區的讀者指名採購的國內主要雜誌。為服務更多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59巷30弄20號7樓 電話:02-27602867


  • 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成立於民國52年9月1日,原隸屬中國災胞救助總會,現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83年經內政部核定改隸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中心初期辦理相關任務訓練,培訓社會人士獲得專業技能,輔導參加技能檢定,結訓就業推介服務,以提昇企業人力品質,廣儲國家人力資源為目標。 民國70年內政部成立職業訓練局後,中心即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公共養成訓練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一段35巷7弄1-4號 電話:02-27697260#218


  • 財團法人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山藝文中心永安館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於1996年1月,基金來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捐助新台幣陸拾億元做為本金,另外透過民間捐助加強推動各項業務。 國藝會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積極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以提升藝文水準。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負責督導基金會的業務方向與經費運用,監事會則是負責稽核財務執行狀
    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156之一號 電話:02-27541122


  • 財團法人張錦文基金會


    財團法人張錦文基金會 張錦文先生係台灣第一位留美取得密西根大學醫務管理碩士學位並致力於台灣醫務管理之推動者,不僅引進先進的醫院管理理念,並不斷教育醫院管理專業人才,相繼發起創辦中華民國醫院協會、亞洲醫院聯盟、中華民國私立醫療院所協會、中華民國醫務管理學會;參與各種專業委員會,推動發展台灣的醫療事業,並參與各種慈善事業,首創國內生命線,且籌劃多家醫院,首創國內加護病房與燒燙傷病房,救治無數嚴重病患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9-5號25樓 電話:02-28083300


  • 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成立於民國八十年底,原隸屬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六年底改制為全國性的社福團體,是國內第一個為殘障朋友在文教、職訓與視障福利政策方面,提供全面性服務與前瞻性規劃的基金會。    長久以來,視障朋友在獨立行動能力上的欠缺,導致生活空間、學習管道、人際互動、與社會資源的應用無法像明眼人般取之容易,甚至在自我實現的機會都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和阻礙。 對視障朋友而言,「行動自主」是重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電話:02-77258000


  • 財團法人時報文教基金會


    一、成立緣起: 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一日,時報文化事業董事長余紀忠先生在時報新大樓落成暨工商時報創刊十週年慶祝酒會上,宣佈成立「時報文教基金會」。 時報文化事業歷經五十年的經營,已發展成為國內最成功的新聞媒體事業之一,余董事長把這一成果歸功於以下兩項因素:  一是國家的發展與進步,包括經濟的快速成長、社會的安定、教育的普及、人民知識水準與消費能力的提升,因而創造了新聞事業良好的經營環境。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32號2樓 電話:02-23087111#5135


  • 財團法人平等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平等文教基金會」於民國93年10月11日成立。一群志工朋友們,以一己綿薄之力,想達成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藉由親子文教活動方式,以良好的人際互動,建立一個嶄新「融合社區」生活的理想目標。基金會秉持三大宗旨(一)造農文化(二)親子教育(三)兩性平等觀念,定期舉辦公益性活動如下: ◎「親近故宮系列演講」: 由國立故宮博物院與本會舉辦故宮專題演講,邀請故宮資深專長講師為新竹的親子
    地址:新竹市東區自由路71號9樓之1 電話:03-5335318


  • 財團法人俊逸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俊逸文教基金會 基金會創辦人李元華先生,本於「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之人文關懷精神,捐贈新台幣壹仟萬元作為本會基金,藉以辦理社會教育與終身學習等各項文教公益活動,期能有助改善社會風氣,消弭暴戾惡習,提昇文化品質,共同為建立美好社會盡一份心力。   本基金會董事長由丁李明荊擔任,董事計有:李庭芳、陳榮盛、詹天性、楊荊生、沈銘鐘、李敏初,及李明鷺等人,並禮聘張麗堂、袁忠松為顧問,執行長為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22號 電話:06-2157524


  • 正旺文理補習班


    正旺文理補習班為永和地區歷史悠久、教學專業的全方位文理補習班。本班提供舒適且穩定的教學環境,升遷管道暢通,無經驗者予以培訓,竭誠歡迎配合度佳、自信心強、熱衷教育的夥伴加入我們的行列。 本班目前開設班別如下: 【國小部】無敵英語班、資優數學班、全能課輔班 【國中部】七年級精修班、八年級統整班、三年級基測班 未來將陸續策劃開設【高中部】與【成人部】升學與技能相關班別,朝全方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二段100號 電話:02-29416129


  • 財團法人和春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和春文教基金會於民國82年創辦,由前立法委員羅傳進及各社會熱心人士及企業團體捐助基金新台幣五百萬元成立,章程載明以舉辦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各公益性質事業為宗旨,並配合政府承(協)辦各種文教活動。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370號5樓 電話:07-3801370


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對照相關網站

  • 月旦E週報NO302:總統令公佈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


    總統令公佈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 民國98年7月8日總統令公佈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及施行法第12條,本次增訂及修正共54條,大部分集中在人事訴訟程序之規範,係繼民國92年民事訴訟法修正以來的最大變動。
    網址:www.angle.com.tw

  • 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一、 立法院於100年6月13日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謹附上修正通過條文(共11條)如附件,該修正條文尚待總統公告(預估將於6月底前公告,公告後第三天生效)施行,並將主要修正條文重點說明如下供參:(一) 增訂第10條第3款:公司名稱經法院 ...
    網址:www.deloitte.com

  • Findbook > 商品簡介 > 【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最新修正條文對照表】


    ... 法令外,亦將與其有關之「債務清理法」修正草案置入,供讀者參酌比較,草案中並有詳細之「新舊條文對照表」及「修正理由說明」,透過表格化對照之方式,當更能使讀者充分了解法令之異同及特色;而就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則將其「立法理由 ...
    網址:findbook.tw

  • 正隆:更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錄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 yam蕃薯藤新聞


    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7/022.公司名稱:正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錄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之現行條文及修正條文第十八條新增
    網址:n.yam.com

  • 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最新修正條文對照表


    債務清理條例部分,則將其「立法理由」及司法院所頒布之多項 辦法、細則附錄其中,以使讀者對此部嶄新之法律能有更深入、周延之了解!也希望藉由這本書能有效幫助讀者,以最快速的方 式進入我國債務清理法制之領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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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 洋基隊 - Yahoo!奇摩部落格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十條 雇主對於施工構台及高度 五公尺 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或指定專人事先依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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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正條文 | 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修正條文不僅將相關規定納入商標法中,保護的力度也加強。新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網址:www.lawtw.com

  • 公司法修正條文 - 諺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Yahoo!奇摩部落格


    新修訂公司法條文對照表 幾個重點: 1.修正第七條:設立時之資本簽證可於送登記時一併,也可於登記後30日內補送。 2.修正第十條:增列命令解散項目,如設立後未補送資本簽證,則應命令解散,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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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審通過公司法修正條文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00年1月3日初審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茲將主要修正之內容說明。 This site uses cookies to provide you with a more responsive and personalised service. By using this site you agree to our use of 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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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刑法修正條文 - 普門法學文庫 - Yahoo!奇摩部落格


    《增訂條文》 第294-1條(阻卻遺棄罪成立之事由)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 ...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之「依法令」應扶助、養育或保護,不以民法親屬規定之扶養、保護及教養義務為限,尚包含其他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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