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律師事務所在證券法律業務中的風險控制?

二十年來,隨著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的推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壯大,以及證券期貨創新業務和創新產品的推陳出新,無論是市場主體還是監管部門,在規範運作、投融資管理和防範風險方面,越來越倚重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證券法律服務。目前,律師事務所已通過全方位、多層面的途徑參與到我國資本市場的宏偉藍圖中來。廣大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在服務市場監管,推動市場發展和制度完善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穩定發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方法/步驟

根據《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貓指證券法律業務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託,為其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等證券業務活動,提供製作、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的專業意見,是委託人、投資者、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確認相關事項是否合法合規的重要依據。

證券法律業務是圍繞當事人的投資、融資計劃展開的,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監管要求,或者不符合當事人的合理要求,或者因律師事務所原因導致當事人的投資、融資計劃失敗的,都會使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執業聲譽也將因此受到重大影響,找律師網指這就是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執業風險。風險一旦發生,輕則影響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收入,重則可能使律師事務所承擔鉅額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的行業地位一落千丈,甚至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2011年,湖南勝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在招股說明書中未披露關聯方及客戶等信息,構成重大遺漏,中國證監會認為發行人律師(事務所)未能盡到勤勉盡責義務,也對該律師事務所出具了警示函,對簽字律師採取了12個月不受理其簽字的證券發行相關文件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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