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打房屋買賣官司??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諸如房屋質量、延遲交房、虛假承諾等一系列法律問題,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本文詳細介紹走訴訟程序維權的方法和流程。

方法/步驟

、提交起訴狀要求

原告應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單位須加蓋公章、個人須親筆簽名)。

、提交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等;如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由委託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並明確代理權限。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①主體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或近三個月的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③授權委託書並明確代理權限。

3、當事人名稱在訟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提交證明房屋買賣(預售)關係成立及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證或產權轉移登記的電腦查詢單;

2、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3、購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據或發票、按揭合同、借據、還款清單;

4、房屋竣工驗收情況的證明;

5、房屋交接時間的證明。

、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注意事項

起訴狀應用鋼筆、簽字筆書寫或打印,不能用圓珠筆、鉛筆書寫。

提交證據的份數與起訴狀相同。

​以上材料均用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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