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公積金到款?公積金貸款條件及申請方法?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國家為職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貸款。是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的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具備條件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申請方法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準備以下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於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於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7、借款人出具的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或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額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為1至20年。但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自貸款發放之日起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的年限(男60歲,女55歲)。

推算公式為:貸款年限≤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借款人現年齡(週歲)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執行國家規定的優惠利率,比銀行按揭貸款利率平均低1個百分點。其中1—5年期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超過20萬元的由中心審貸委員會審批。一般以借款人月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確定貸款額(但還款能力強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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