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遊戲網路遊戲?

遊戲是幻想與現實之間的橋樑。遊戲有智力遊戲和活動性遊戲之分,又翻譯為Play,Pastime,Playgame,Sport,Spore,Squail,Games,Hopscotch,Jeu,Toy體育運動的一類。現在的遊戲多指各種平臺上的電子遊戲。

工具/原料

遊戲定義

發展演變

方法/步驟

1、柏拉圖的遊戲定義:

遊戲是一切幼子(動物的和人的)生活和能力跳躍需要而產生的有意識的模擬活動。

2、亞里士多德的遊戲定義:

遊戲是勞作後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帶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種行為活動。

3、拉夫.科斯特的遊戲定義:

(拉夫.科斯特:索尼線上娛樂的首席創意官)遊戲就是在快樂中學會某種本領的活動。

4、辭海定義:

以直接獲得快感為主要目的,且必須有主體參與互動的活動。

這個定義說明了遊戲的兩個最基本的特性:

(1)以直接獲得快感(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愉悅)為主要目的。

(2)主體參與互動。主體參與互動是指主體動作、語言、表情等變化與獲得快感的刺激方式及刺激程度有直接聯絡。

遊戲,伴動物而生。在動物世界裡,遊戲是各種動物熟悉生存環境、彼此相互瞭解、習練競爭技能、進而獲得“天擇”的一種本領活動。

遊戲,隨人類而造。在人類社會中,遊戲不僅僅保留著動物本能活動的特質,更重要的是作為高等動物的人類,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創造出多種多樣的遊戲活動。

遊戲,並非為娛樂而生,而是一個嚴肅的人類自發活動,懷有生存技能培訓和智力培養的目標。

注意事項

按電子遊戲內容目的進行分類:

ACT= Action Game:動作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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