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貸款,即所謂的按揭,是指購房者以所購買的房地產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的長期貸款,並承諾以年金形式定期償付貸款本息,當借款人違約時,貸款人有權取消借款人對抵押房地產的贖回權,並將抵押房地產拍賣,從中獲得補償。房地產抵押貸款以年金形式定期償付,貸款額度總是小於房產市場價格,差額部分叫借款人在抵押房地產上的淨資產權益。目前各銀行要求首期付款額基本上在30--20%左右。

  貸款物件: 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貸款的額度和期限: 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住房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

工具/原料

房產

抵押貸款

銀行/貸款公司

辦理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供的資料 :

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影印件和夫妻另一方身份證影印件(原件稽核後退回);

借款人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原件稽核後退回);

貸款收入證明檔案,提供下列之一或幾種:A、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B、定期存單、國庫券等有價證券;C、個體工商已年審的營業執照及納稅單; D、個人名下資產及收益證明; E、其他收入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書;

在天津銀行的存款達到所購房價30%以上的儲蓄存款存摺或已繳交給開發商的首期交款證明(首期款項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存入開發商在天津銀行開立的帳戶內);

在天津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可實行抵押、質押和抵(質)押加保證等三種擔保方式:

抵押:是借款人以所購現房或作為抵押物的一種擔保方式;

質押:是指借款人用有價證券(如天津市商業銀行開具的定期存款單等)作為質押物的一種擔保方式。

抵(質)押加保證:是當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質)押物時,同時由貸款行認可的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貸款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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