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中間或主力:廠牌、工作室、獨立音樂人!?

  過去,從90年代一直到2000年前後,國內的音樂市場都是被唱片公司壟斷。包括音樂人的錄音、唱片的出版、演出等全部是唱片公司掌握著權利。對於音樂人、演出、專輯發售等都有很多方面的限制。2000年以後慢慢國內出現了廠牌、工作室就打破了市場的格局,這種優勢未來會更加明顯的表現出來。

 廠牌的定義

  引述百度百科的介紹:音樂廠牌就是指音樂專輯的出版公司,特別是搖滾或獨立音樂等領域。

  搖滾或獨立音樂行業內,通常一個公司所出版音樂專輯都是比較近似的風格,所以時間長了,一些知名的公司也就是廠牌就代表了某種音樂風格。比如說廠牌4AD代表獨立音樂,Sub pop就是Grunge,Earache多數是死金,而Projekt基本上是黑潮。通過廠牌也就能大體上知道一張專輯的風格。

  對於許多人來說,“廠牌”(label)不過是唱片不顯眼位置的幾個小字而已,但對那些資深樂迷、音樂記者和唱片業的業內人士來說,“大廠牌”(major)和“獨立廠牌”(indie)卻意味著本質不同的東西。在我國之外,搖滾樂已成為20世紀最為流行的音樂風格,但這要歸功於許多獨立廠牌的先鋒,他們作為革新的源泉以其自身努力和對大廠牌的影響造就了今天的搖滾樂。

  所以,你可以看得到,廠牌對搖滾樂的重要性。廠牌可以有自己的音樂人或是和獨立音樂人合作;另外還有出版、發行、演出、錄音等。

工作室的定義

  按照我理解給出的大致定義:音樂工作室和廠牌的功能差不多,多為個人或是樂隊合夥人做專業某一個領域,當然做的圈子還可以更大一些。比如畫家、音樂人、錄音棚、攝影師、設計、文化、市場等各類工作室。也可以把這些放在一起做。現在很多的音樂人都有自己的音樂工作室,業餘愛好者也可以成立工作室。對於資金和人員要求都不是很多(也得看規模和經營的領域),管理方面也容易。

 獨立音樂人

  很多音樂人自己玩的久了就想搞點原創音樂和作品,但是不可能去找唱片公司給你出,所以就自己錄歌、編曲混音(有的是給錄音棚來做)、買CD自己錄、列印歌詞和封面在自己的圈子發售,也就是獨立唱片。也可以拿著自己的小樣和廠牌簽約,讓廠牌幫賣,或是淘寶網上有專業賣獨立唱片的淘寶店寄賣。這樣自己的心願也完成了!

  從上面的三個介紹可以看得出來,未來的搖滾樂不再是那麼的難做。當然我們做音樂都是以嚴肅的態度去做,如果你要是想出名還是得靠運氣成分在裡面的。音樂市場的風格會慢慢增多,做音樂的也就越多。當然,廠牌、工作室、獨立音樂人的出現是音樂本身的產物,本來就有,只是我們沒有去做,之前沒有能力去做。我們去做了就是給自己爭取了更多的權利和自由度。

文章:夏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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