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險能否作為機票保險?

 眾所周知,飛機的意外事故發生機率是非常低的,普通人很難遇到航空意外,並且我們知道在我們購買的機票中就已經包含了保險,那麼還有必要購買航空意外險麼? 統計資料顯示,在所有交通工具中,飛機的事故率是最低的,按照概率計算,平均117.65萬次飛行才發生一次空難。換而言之,假設某人每天乘坐飛機一次,遭遇一次空難需要3223年。雖然機票當中已經包含了公共責任險,即在發生空難時航空公司作為運營方會向遇難旅客家屬進行賠付。但是,過去由於中國生活水平低、航空公司實力有限,空難賠償金額過低。也就是說,機票當中包含的公共責任險所對應的賠償金額是不對應的。

方法/步驟

針對這種不對應關係,1989年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民航總局三家共同設計了航空意外險這一產品,讓旅客自由購買,以彌補空難補償的不足。

​幾年前的包頭空難人們還記憶猶新,意外發生的機率無論多麼微乎其微,但如果不幸發生了,對於當事人及其家庭來說就是滅頂之災,航空意外險的責任包括:被保險乘客在登機、飛機滑行、飛行、著陸過程中,航空意外險即在保險期限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自傷害發生日起180日內,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所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按身體殘疾所對應的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航意險的保險期限是從被保險乘客踏入保單上載明的航班班機的艙門開始,到飛抵目的港走出艙門為止。不論年齡,每份保單的保險費為20元。保險金額包括身故及殘疾賠償20萬元、意外醫藥費賠償最高2萬元(根據實際發生的醫藥費賠償)。國內和國際航班的乘客均可購買,賠付標準是一樣的。航意險1份起賣,同一名乘客最多可買10份。

 在航空保險中,航空意外險是離普通乘客最近的險種,最高保額為200萬元。保險金額按份計算,保費每份20元,每份保額20萬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買10份,即最高保險金額為200萬元。保障時間是從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天以內。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飛機保險”同“航空意外險”是兩種不同的險種。機票中包含的保險是由保險公司賠付給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賠付給旅客。航意險則由旅客直接持保單到保險公司索賠。對每一位旅客來說,是否購買航意險完全是自願的。一旦客航空意外險戶出險,倖存者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遇難者家屬則可向航空公司或者保險公司查詢。在確認遇難者購買了某家保險公司的航意險後,可向該保險公司索賠。具體來說,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除外。有效索賠期限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為限。

​在民航客機運營中,不僅是乘客坐飛機有風險,航空公司“開”飛機也同樣有風險。因為乘客購買了機票,航空公司作為承運人就負有將乘客安全及時運抵目的地的責任。如果運送途中出現意外,航空公司有責任對乘客所受的損失與傷害進行賠償。根據有關規定,航空公司對國內航空運輸旅客的最高賠償金為7萬元。通常一架客機上載有一二百名乘客,一旦飛機失事航空公司就要負擔上千萬元的旅客人身傷害賠償,對航空公司來說,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航空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就是為了分散這一運營風險。保險後,一旦出現對乘客的人身傷害,賠償責任就由保險公司替航空公司承擔了。可見,責任險是航空公司為自己的承運責任購買的保險,並不是替乘客購買的人身險。從乘客的角度講,無論是航空公司掏錢還是保險公司掏錢,自己應得的賠償是一分都不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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