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入戶廣州條件及所需資料,寶寶出生了,還要為其申報入戶,也就是出生登記。這是寶寶進入社會必經的程式。詳細內容讓我們戶口網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方法/步驟
新生嬰兒入戶廣州的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2項條件的新生嬰兒,准予登記本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即城鎮居民戶口):
(一)父母親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屬計劃內新出生的,父母親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
2.屬計劃外新出生的,父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父母親已接受計劃外生育處理。
新生兒入戶廣州所需材料
嬰兒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一)嬰兒父或母為非戶主的,還需提供戶主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同意入戶證明;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則需提供軍官證原件及影印件(屬隨父報出生的,還需提供隨軍報告表原件及影印件)。
(二)屬報出生入單位集體戶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和集體戶口簿首頁。
凡持市外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簽發的出生證明)的,需到父(母)戶口所在地區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保健情況登記並加蓋公章後,再持上述證明材料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三)父母在國(境)外所生的小孩,需提供國(境)外的出生證明及翻譯公證書、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辦理戶口通知》。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口所生的小孩,因父母死亡或本市一方被判刑,外地一方失蹤(或改嫁)需隨本市親屬入戶的小孩。由申請人提出書面入戶申請,提供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證明或法院的判決書、派出所出具的失蹤證明、小孩由本市親屬撫養的公證書。
(五)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或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另一方戶口在外地,小孩報出生需新立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