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常規教育簡析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7日

  常規教育說得通俗點就是習慣教育。基於幼兒正處於人生的初始階段,具有可塑性強、自控能力差的特性,所以幼兒期是培養良好習慣的最佳時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幼兒園常規教育的理性思考》

  摘要:常規是幼兒園一日生活的各種活動中應該遵守的基本行為規則,它對於班級正常的保教秩序及幼兒發展本身都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本文就幼兒園常規教育方面作了反思,提出了自己的幾點看法:1把握常規教育的實質性內涵;2幼兒的發展是常規教育的出發點和歸宿;3常規教育要講“主體參與”,變被動接受常規為規則的主動建構;4變外在的常規要求為幼兒內在的規則需要;5常規教育要“以研促教”;6家長是常規教育的重要資源

  關鍵詞:常規教育 自主 理性思考

  關於幼兒園階段在人的一生中的重要意義,有這麼一段佳話:在一次為75位諾貝爾獎獲得者的科學家舉行的聚會上,一個老學者受到採訪:“請您談談,您是在哪個大學,哪個著名的實驗室學到了您以為最重要的東西?”,這位老學者略想了一下說:“在幼兒園,我學到了我重要的思想:東西要放整齊,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做錯了事要道歉,要仔細觀察周圍的大自然…從根本上說,我學到的東西就這些。”簡單樸實的話語道出了幼兒時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的重要性。在幼兒園的教育內容體系中,常規教育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幼兒園區別於中小學教育的一個特色內容,幼兒良好行為習慣主要通過常規教育漸漸培養起來的。還記得“非典”時期全民所接受的教育嗎?我們一再被叮嚀開窗通風,全面飲食不挑剔,尤其是洗手的科學方法。就是這種最簡單的防衛方法,有效地幫助我們走進安全地帶。然而,“非典”時期提醒人們這一切早已是幼兒園裡的工作常規和教育內容。

  俗話說得好“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幼兒良好的常規也是要從幼兒身邊的每件小事做起,即從細小處開始,從日常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做起。這裡提到的常規其實是很廣泛的,幼兒常規是指對幼兒行為的標準化、具體化要求,可以理解為教師對一日活動的各個環節有序地制定一系列的行為規範,讓幼兒經常固定的執行,從而形成良好的習慣。幼兒常規不只是日常規範,它涉及的範圍可以將其歸納為三個方面:1關於幼兒在幼兒園一日生活各個環節安排的總體規定;2關於幼兒園中各環節中各種活動及每一種過程中某些具體的規定;3關於幼兒一般行為規範的規定。《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幼兒園日常生活組織要從實際出發,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規,堅持一貫性、一致性和靈活性的原則,培養幼兒的良好的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常規是社會的客觀實在,社會和組織中為大多數人所認可的常規的制約。因此,在個體化的過程中,尤其在個體化的初始階段幼兒期是個體個性形成的重要時期起,逐步認識、理解和正確掌握這些常規非常必要。但在開展常規教育的過程中,幼兒園的管理者和教師把重心放在幼兒常規的補充和完善方面,很少涉足常規本身和教育過程、方法的研究,從而使幼兒園的常規教育無論是思想認識層面,還是在教育方法方面,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在社會領域的內容與要求中明確提出:“在共同的生活活動中,以多種方式引導幼兒認識、體驗並理解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學習自律和尊重他人。”這充分說明體驗和理解是幼兒遵守常規的基礎。現就幼兒幼兒園常規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作一些探討。

  常規教育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

  在一日生活中,幼兒常規的建立,是確保幼兒安全,發展幼兒的自我意識和自我管理能力的關鍵,但在教師具體實施過程中,教師通常採取的高控制的手段,不敢放手讓幼兒自主地活動,以求得表面的井然有序,這樣一來,常規教育陷入了難以走出的“怪圈”:高控制形成了幼兒對教師的依賴,這種依賴使幼兒的自主性和規則意識很難形成,導致幼兒缺乏對行為的自我管理意識和能力,而這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教師對幼兒的控制,這種捆綁式的常規教育將幼兒的主體性教育的內容抽空了,使得“培養幼兒的主體性”僅停留在口頭上。

  一在常規教育中過分強調指示性,缺乏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

  有些教育者認為小孩子幼稚無知,只會服從,出現了制定常規的“權威性”,教師成了常規的供應者,支配者、執法者,是集體中唯一的智者,是至高無上的,幼兒在常規制定中沒有權利,只有服從的義務,只會讓幼兒形成對權威盲目的信奉。因此,在幼兒園班級生活中,隨時能聽見教師說出的“不能亂丟玩具”、“不許大聲說話”等限制性話語,這些包含著“不行”“不要”“不許”“不能”等指令性字眼的言語,說明了在教師心目中,“常規就是限制幼兒的不良行為,常規教育就是管。”將常規視為限制,從而使常規失去了對幼兒行為指引的作用,使幼兒的實踐缺乏目標感而顯得無所適從,甚至引起幼兒,尤其是大班幼兒的反感、挫敗感。教育家洛克早就指出;馴良死板的兒童,既不會吵鬧,也不會使成人受到任何干擾;但是,這種兒童終生終世對於自己和別人都是沒有用處的,不可能有什麼作為。而我們的有些教師卻至今都沒有認識到這種傳統的常規教育的危害。教育的目的是解放心靈,而不是利用強勢壓迫使人服從。這種披著教育外衣的精神強制只能導致兒童心靈的壓抑與封閉,甚至是心靈的麻木。

  二把常規當作開展一切活動的前提

  教師總要等到幼兒全部安靜下來才開始活動,希望通過這種強化使幼兒形成自控並自覺安靜地等待教師“上課”。不難看出,教師是在常規訓練上而不是在如何激勵幼兒發揮幼兒學習興趣與動機方面下功夫,常規在這裡不僅被當作工具,而且成了教育目的,其重要性往往被置於個體利益至上,使常規教育“過分強調環境的有序性,忽視幼兒的自主性,忽視強調遵守常規的個體差異。”這種將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投放在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上,教師的工作重心開始傾斜。活動中常規的確存在必要,但幼兒真正的紀律性與自制力來自他對活動的投入而非外部的約束,一味地強調常規與紀律,把它當作教育活動的前提條件,無異於本末倒置。

  三過於強調規則的利他性

  遵守規則,意味著替別人著想,同時要限制自己不合規範的行為。在班級生活中,當個人的想法或需要與集體或他人的利益相沖突時,按要求得放棄個人的想法或需要以免集體或他人利益受到損害,如“洗手時不要把水灑在別人身上,”“看到別人有困難要給予幫助”等都是利他性的規則。教師強調規則的利他性,使幼兒認為規則總是有利於別人的,別人需要規則而自己不需要,於是他最終學會的總是用規則來要求別人,而沒有遵守規則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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