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3日

  孩子的成長安全必須由家長與學校共同負責。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安全責任書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咖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小學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孩子在家和學校的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學校特此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1、家長要切實擔負起孩子的監護責任。

  2、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須由家長陪同。過馬路時一定要注意左右兩側的車輛安全。

  3、教育孩子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不合格車輛。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更不要騎電動車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網咖、遊戲機廳。

  5、教育孩子嚴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邊、水庫等水域遊玩。嚴禁進行不安全的遊戲。

  6、教育孩子安全用電;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嚴禁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嚴禁玩火。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8、教育孩子遵守學校紀律,明確由於不遵守課堂紀律,不遵守校紀校規而造成的人身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課間不文明活動追逐打鬧等產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傷害責任學生及家長負責。

  9、按規定時間上、下學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教育學生不在校外大鬧、逗留,按時回家。教育學生主要傷、放學的交通安全。

  10、嚴防一切傷亡事故,確保安全,及時的向學校彙報。

  望家長帶領孩子認真學習此責任書,並要求孩子講責任書具體內容說給家長聽。家長簽字後讓孩子帶回學校。

  家長簽字:

  西寺小學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小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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