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直隸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于成龍的直隸巡撫是現代的什麼行政職務

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

巡撫是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

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外加省軍分區司令!!

電視劇于成龍中的直隸是現在的什麼地方

應該是河北

清朝于成龍官至幾品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

廣西羅成知縣=縣委書記、湖北黃岡知州=副市長、湖北武昌知府=市委書記、福建按察使=省檢查院院長兼公安廳廳長、福建布政使=省長、直隸巡撫=河北 省委 書記、兩江總督=三省的軍政一把手、兵部尚書=國防 部長。

純手打

歷史上于成龍做過的官分別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

廣西羅成知縣=縣委書記、湖北黃岡知州=副市長、湖北武昌知府=市委書記、福建按察使=省檢查院院長兼公安廳廳長、福建布政使=省長、直隸巡撫=河北 省委 書記、兩江總督=三省的軍政一把手、兵部尚書=國防 部長。純手打

清朝的大臣於世龍是幾品官?什麼職位?

於世龍是電視劇裡編出來的人物,不是真實存在的。

清朝只有一個叫于成龍的官員,名氣比較大。

于成龍,字北溟,號于山,清山西永寧州(分離石縣)人。生於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卒於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終年67歲,諡“清端”、贈太子太保。于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于成龍的人物簡介

于成龍(1638-1700)字振甲,號如山,漢軍鑲黃旗人,(今河北省固安縣)後人又稱他為“小於成龍”。他也是一位好官,在老於成龍手下做過知州,還曾得到過老於成龍的保舉,後因政績升任江寧知府。康熙皇帝南巡至江寧,要他好好向老於成龍學習。這也可以算是清史上的一段佳話。康熙七年,任直隸樂亭知縣,八年任灤州知州,十八年任通州知州,二十五年任直隸巡撫,二十九年任左都御史兼鑲紅旗漢軍都統,三十年復任河督,三十九年謝世。三十七年,保定以南諸水與渾水(今永定河)匯流,勢不能容,時有氾濫之災。聖祖臨視,巡撫于成龍疏、築兼施,自良鄉老君堂舊河口起,經固安北十里鋪、永清東南朱家莊,會狼城河,出霸州柳岔口三角澱,至西沽入海。共疏浚河道72.5公里,建築南北堤90多公里,康熙皇帝賜名永定河。從此,渾水改注東北,無遷徙,一直延續了40年。

于成龍的人物生平

于成龍(1638~1700),字振甲,滿族。于成龍祖籍東北,原為漢軍鑲紅旗人,後“擡旗”為鑲黃旗。其父於得水原任阿達哈哈番(滿語,旗中小官名)。隨清軍入關後,順治八年(1651年)其家隨旗持“路引”圈佔古北口外潮河川南關(今河北省豐寧縣黑山嘴鎮八間房村)定居,後於得水被解職,於家只好在正身旗戶韓姓家為奴。於家到八間房後生活清貧,于成龍13歲時當韓家放豬的牧童,僅上了幾年私塾。後倚父進京讀書,未參加正科考試。康熙七年,自廕生授直隸樂亭知縣。八年,署灤州知州。以逸囚當降調,樂亭民列善政,兩叩閽籥留,下巡撫金世德勘實,得復任。十三年,以緝盜逾限未獲,又當降調,世德疏請留,上特許之。十八年,遷通州知州。二十年,直隸巡撫于成龍遷兩江總督,疏薦可大用;會江寧府缺員,疏請敕廷臣推清操久著與相類者,上即以命成龍。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寧,嘉成龍廉潔,親書手卷賜之。超擢安徽按察使。上還京師,賜其父參領得水貂裘,並諭八旗諸大臣有子弟為外吏者,各貽書訓勉,視得水之教成龍。上以江南下河諸州縣久被水,敕議疏浚,命成龍分理,仍聽河道總督靳輔節制。輔請於上流築堤束水;成龍擬疏海口,浚下河水道,持異議。上遣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往諮於民,薩穆哈等還奏,言眾謂浚海無益,乃命緩興工。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龍直隸巡撫。入對,上問:“治畿輔利弊應興革者宜何先?”成龍對:“弭盜為先。奸宄倚旗下為淵藪,有司莫敢誰何,臣當執法治之。”瀕行,賜白金千、表裡二十端。上官,疏言:“弭盜當力行保甲,旗下莊屯不屬於州縣,本旗統領遠在京師,僅有撥什庫在屯,未能約束。應令旗人與民戶同編保甲,撥什庫、鄉長互相稽察,盜發,無問所劫為旗為民,協力救護。得盜,賞;藏盜、縱盜,罰。”又疏言:“燕山六衛,所轄遼闊,與州縣不相統屬,盜發止責汛弁捕治,而衛官置不問。請以衛地屬所近州縣同編保甲,並於通州、盧溝橋、黃村、沙河各設捕盜同知,守備以下分汛、墩、臺及旗下莊屯,悉歸稽察。”並下部議行。先後捕治旗丁沈顛、太監張進升及大盜司九、張破樓子等,置於法。二十六年,上獎成龍廉能,加太子少保。幸霸州,成龍朝行在,賜白金千、馬具黃鞍轡。湖廣巡撫張汧以貪被劾,命與副都御史開音布、山西巡撫馬齊往按,得實,論如律。初,成龍分理下河,未興工而罷。上又以湯斌言,覆命浚治,以侍郎孫在豐董其役。輔仍主重堤束水,並議開中河,疏攔馬河減水壩所洩水。上命學士禪布以疏示成龍,成龍力主浚下河,罷築重堤,並謂中河雖開無益。輔詣京師,疏言在豐及總漕慕天顏附和成龍,朋謀陷害。成龍自湖廣還,上命諸臣廷辨之。輔言浚海口慮倒灌,成龍言高家堰築堤,縱上流水不來,而秋雨時至,天長、六合諸水洩歸何處,故海口仍當浚。上罷輔,代以王新命。及中河工竟,遣學士開音布、侍衛馬武閱視,還奏天顏令漕船退出中河。上逮問天顏,天顏發成龍私書,囑毋附輔。下廷臣議,削太子少保,降調,命留任。二十九年,遷左都御史,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三十一年,新命罷,輔復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龍。輔領帑購柳束,工部駁減,成龍核無虛冒。輔築高家堰重堤,募夫遠方,預給銀安家,工中止,未扣抵。新命題銷,格部議,成龍復以請,上並與豁免。三十三年,召詣京師,疏言運河自通州至嶧縣,黃河自滎澤至碭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築高厚,並高家堰諸處改石工,毛城鋪諸處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並江都、高郵諸堤工,策大舉修治。別疏請設道員以下各官,又計工費,請開捐例,減成核收;並推廣休革各員,上至布政使,皆得捐復。上召成龍入,問:“開捐例得無累民?”成龍言:“無累。”請益力,上廷折之,成龍乃請罪。上因問:“爾嘗短靳輔,謂減水壩不宜開,今果何如?”成龍曰:“臣......

于成龍在什麼地方任職。

廣西羅城——三千畝稻田一案。乃至到湖北黃州——剿匪。直到福建福州——通海案。又到那個什麼鬼直隸——旱災崢糧一事以及剷除馬上好漢土匪這一事。從七品官直升二品官。其實,當官不會只在一個地兒當的,你當的好就會讓你去別的地方。從羅城到什麼鬼直隸。就是這樣,只能幫你到這兒了。

于成龍是誰 10分

清朝康熙年間的清官啊 于成龍(1617-1684) 字北溟,號于山,清代山西永寧州(今山西離石)人。諡“清端”、贈太子太保。于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矗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于成龍故事的主要內容

于成龍,字北溟,別號子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離石)人。生於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卒於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月,為清代名臣

于成龍少有大志,自幼過著耕讀生活,受到較正規的儒家教育。順治十八年,已44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無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于成龍到羅城時,這裡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從僕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毅志,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羅城百廢待舉,首要在於安定社會,恢復生產。於是,于成龍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大張聲勢地“嚴禁盜賊”。境內初安後,他又約會鄉民練兵,甘冒“未奉鄰而專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條”的後果,抱著為民而死甚於瘴癘而死的決心,準備討伐經常擾害的“柳城西鄉賊”。在強大的聲勢下,西鄉“渠魁府首乞恩講和,搶擄男女中只盡行退還”。接著又在全縣搞聯防,從此,“鄰盜”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于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獎勤勸惰。農閒時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對遷入新居的農家,還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鬥爭策略,解決了“數大姓負勢不下”的問題,使這些一向桀驁不馴的地方豪強“皆奉法唯謹”。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

于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佈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康熙三年(1664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撫,就地方施政徵詢于成龍的意見。對此,于成龍曾兩次條陳,針對廣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統闡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內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盜”與“慎刑”;三.推行“撫” 字催科;四.減輕百姓負擔,疏鹽行、除災耗、清雜派;五.改善民族關係等等。這些建議是適應統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眾的利益,表現了他的敢於言事和不怕風險的勇氣。

編輯本段

升任知州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並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離羅城時,他連赴任的路資也沒有,出現了百姓“遮道呼號:‘公今去,我儕無天矣!’追送數十里,哭而還”的感人情景。

四川遭戰亂最久,人口銳減為全國之首。于成龍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屬縣,只有丁口

于成龍

百餘人,正賦14兩,而衙門的各種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目睹地方荒殘,于成龍確定以招撫百姓為急務,他首先革除宿弊,嚴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規定的驅從,以家僕隨身。

合州土地極度荒蕪。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於原主認業。為此,他嚴格規定了“凡一佔即為己業,後亦不得爭論”的原則。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中的具體困難,並親自為他們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牛種,申明三年後起科。這樣,“新集者既知田業可恃為己有而無復徵發倉卒之憂,遠近悅赴,旬日之間戶以千計。”獎勵墾荒是清初基本國策,但于成龍實行“禁止原主認業”先於清廷明確規定的15年前,加之他對具體問題的妥善解決,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編輯本段

治盜省訟

于成龍去往黃州府(今湖北黃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這裡著重敘述他的兩件事。

一是治盜省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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