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地下車位注意事項?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購買地下車位要怎樣挑選?

購買地下車位挑選的方法:

1 、要近電梯口 ;

2 、要單獨;

3 、雙車位右手面要有柱‌‌子(或牆);

4 、三車位同上;

5 、不要靠近轉彎處,地下停車場視線不好,儘量靠中間;

6 、最好選擇靠一側的,不選擇靠管道、消防器材或者電控箱近的;

7 、首選邊庫,車庫出入口和車之間沒柱子的 ;

8 、出入口處的車庫不要(出入會車有出意外的風險);

9、中間庫不要(兩邊都有車怕開不門,左右門都又被碰癟的風險);

10、車庫柱子在出口之間的不要選(比如出口需要向左,柱子在左邊)

11、如果車庫出口耿要向左就選邊庫柱子在右手的即可。

買車位要注意哪些

一、住宅小區車位的分類

1、人防工程車位:開發商不擁有產權,不得出售,只擁有使用權(如果開發商將建設人防工程的成本已經分攤到銷售的商品房的成本當中,則使用權的歸屬也隨之轉移);

2、全體業主共有車位:《物權法》規定小區的地面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如何使用需要經過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3、單個業主購買車位:由業主出資購買,產權屬於業主;

4、開發商所有車位: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不計入公攤,可出租或者出售給業主使用的。

二、購買車位要注意哪方面的問題?

1、看能否辦理產權證。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2、租賃車位有限期20年。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3、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4、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5、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三、買車位需繳納契稅、維修基金

據瞭解,在一個項目的土地做規劃時,就已經規定了地下停車位以及地下人防工程的面積,具有產權的停車位是可以出售,並辦理產權證。同時,地下停車位的最長產權年限為50年;一些商業辦公立項的項目,停車位產權年限為40年甚至更短。

此外,購買停車位像購房一樣,也需要繳納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其中,契稅的繳納額度為車位總價的3%。

最近打算買地下車位,有什麼注意事項嗎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小區地下車位有必要買嗎

現在購買車位成了很多有車族購房頭疼的一件事情,不僅僅是車位價格昂貴,很多時候是重金難求,因為小區面積有限,車位有限,這也造成了很多開發商不合理買賣,很多業主不清楚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位購買方面經常出現糾紛和困惑。下面總結五點注意事項,以供消費者在購買車位時作為參考:

一,看能否辦理產權證。業內人士指出,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二,租賃車位有限期20年。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四,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五,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新的物權法對地下車位的買賣有什麼說法

您好!新的物權法對地下車位的買賣沒有什麼新的說法。地下車庫的停車位屬於公攤面積,在出售商品房的時候,這些面積早就攤到每家每戶了。照理由應該是不收費的。但目前的現狀是,車子多,車位少;如果不收費,誰的車先到,就隨便停,來晚了就沒有車位可停,而且還會引發車主之間的矛盾和糾紛。因此,在實際操作時,往往是一次性買斷或者按月繳費停車。這樣操作,倒也基本上太平無事,政府的有關部門也就不管了。謝謝閱讀!

購買小區車位要注意哪些問題?

車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屬於開發商所有,即開發商是否有車位的所有。《物權法》規定:小區裡面的公共配套設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車位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如果車位不屬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開發商必須取得車位的所有權,房產管理部門在進行審批時,會予以核准,會發一個車位的《所有權證》,裡面的內容明確了開發商對車位享有的所有權,包括車位的數目、面積等。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是可以將車位的使用權賣給業主的,這種交易的實質是租賃。此外,開發商擁有的車位的所有權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對於時下有的樓盤推出的買房子送產權車位的活動,購房者一定要確定開發商擁有該車位的產權。如果開發商把廣大業主共有的車位私下賣掉,而這些產業並非屬於開發商的,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這些沒有產權的共有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一旦房地產商“走人”,業主的錢就存在追不回的風險。另外,購房者還要注意合同條款內容,比如人防工程的車位不同於普通車位,在戰爭時會被防空部門統一管理,人防工程車位的特殊性在於車位擁有者在戰爭發生的時候,就要無條件地把這個車位交出來給有關的防空管理部門統一支配。因而,購買車位時市民要留意合同裡的細則看是否明確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規則。

車庫買賣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雙方身份證明、房權證、土地證或複印件、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老發票、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獲得房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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