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則包括哪些內容?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我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包括哪些內容

一共60件,包括獨立審計準則28件、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件、執業規範指南5件、相關準則3件、指導意見4件、審計技術提示2件、相關文件8件。

獨立審計準則(28)

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序言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基本準則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

——會計報表審計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號

——審計業務約定書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

——審計計劃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4號

——審計抽樣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5號

——審計證據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號

——審計工作底稿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

——審計報告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2003年4月14日修訂)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

——錯誤與舞弊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

——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

——審計重要性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1號

——分析性複核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號

——利用專家的工作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號

——利用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工作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4號

——期初餘額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5號

——期後事項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

——關聯方及其交易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

——持續經營

(1999年2月4日發佈 2003年4月14日修訂)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8號

——違反法規行為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

——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0號

——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的審計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1號

——瞭解被審計單位情況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2號

——考慮內部審計工作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3號

——管理當局聲明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4號

——與管理當局的溝通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5號

——會計估計

(2001年1月21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6號

——存貨監盤

(2002年3月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7號

——函 證

(2002年3月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8號

——前後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

(2003年4月14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

——驗 資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2001年1月21日修訂)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2號

——管理建議書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3號

——小規模企業審計的特殊考慮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4號

——盈利預測審核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5號

——合併會計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

——特殊目的業務審計報告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7......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包括哪些內容

現在的中國註冊會計師準時這樣的: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執業準則下面分:審計準則,審閱準則,其他鑑證業務準則;準則編號凡是以1開頭的,都是審計準則——

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包括哪幾個部分的內容

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包括審計準則、審閱準則、其他鑑證業務準則相關服務準工、質量控制準則,以及準則配套指南和講解材料。

修訂後的審計準則體系具有的特點包括哪些

審計標準是進行審計時判斷審計事項是非、優劣的準繩,是提出審計意見、作出審計決定的依據。

審計標準的特點

1、層次性,指審計依據因管轄範圍和權威性大小不同而有不同的層次,如國家法律;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審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

2、時效性,指審計依據不是永遠有效的,它的效力受時間限制。

3、地域性,指有的審計依據受地域限制,只在一定地區內發揮效用

總體審計策略適用什麼審計準則

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適用的審計準則

審計的基本理論包括哪些內容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鑑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簡述中國獨立審計準則框架的內容

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和國際趨同的需要,已將“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體系”改進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以適應註冊會計師業務多元化的需要。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包括鑑證業務準則、相關服務準則和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暢。

鑑證業務準則由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統領,按照鑑證業務提供的保證程度和鑑證對象的不同,分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註冊會計師審閱準則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鑑證業務準則。其中,審計準則是整個執業準則體系的核心。

相關服務準則用以規範註冊會計師代編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提供管理諮詢等其他服務。在提供相關服務時,註冊會計師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證。

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用以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各類業務時應當遵守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簡述中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的主要內容? 20分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序言本序言旨在說明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依據、目標、體系、約束力、適用範圍、制定與發佈程序、修訂和解釋權等問題。

一、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依據與目標

1、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2、制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目標:

(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內部審計的制度化與規範化。

(2)促使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按照統一的內部審計準則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證內部審計質量,提高內部審計效率,以促進組織的自我完善與發展。

(3)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發揮內部審計在強化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4)建立與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相銜接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體系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是中國內部審計工作規範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準則公告、內部審計指南三個層次組成。

1、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基本準則是內部審計準則的總綱,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基本規範,是制定內部審計準則公告、內部審計指南的基本依據。

2、內部審計準則公告。內部審計準則公告是依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制定的,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具體規範。

3、內部審計指南。內部審計指南是依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準則公告制定的,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提供可操作的指導性意見。

三、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約束力

1、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準則公告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法定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必須遵照執行。

2、內部審計指南是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具體指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參照執行。

四、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適用範圍

1、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適用於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全過程。

2、無論組織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也無論組織規模大小和法定組織形式如何,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都應遵循內部審計準則。

五、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與發佈程序

1、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是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制訂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2、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程序:

(1)選定項目。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提出內部審計準則公告備選項目,經專家諮詢論證,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由審計署審批立項。

(2)擬定初稿。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根據確定的項目,進行調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徵詢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並交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修訂後,向審計署提交徵求意見稿。

(3)徵求意見。審計署發佈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

(4)修改定稿。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根據各方面意見修改徵求意見稿,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徵詢專家及有關方面意見後定稿。

3、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發佈。審計署批准發佈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六、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負責修訂與解釋,審計署頒佈。

內部審計基本準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提高內部審計

工作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

註冊會計師審計人員的道德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註冊會計師審計人員的道德行為一共60件,包括獨立審計準則28件、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件、執業規範指南5件、相關準則3件、指導意見4件、審計技術提示2件、相關文件8件。

獨立審計準則(28)

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序言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基本準則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

——會計報表審計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號

——審計業務約定書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

——審計計劃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4號

——審計抽樣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5號

——審計證據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號

——審計工作底稿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

——審計報告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2003年4月14日修訂)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

——錯誤與舞弊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

——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

——審計重要性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1號

——分析性複核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號

——利用專家的工作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號

——利用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工作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4號

——期初餘額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5號

——期後事項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

——關聯方及其交易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

——持續經營

(1999年2月4日發佈 2003年4月14日修訂)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8號

——違反法規行為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

——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0號

——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的審計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1號

——瞭解被審計單位情況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2號

——考慮內部審計工作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3號

——管理當局聲明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4號

——與管理當局的溝通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5號

——會計估計

(2001年1月21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6號

——存貨監盤

(2002年3月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7號

——函 證

(2002年3月5日發佈)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8號

——前後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

(2003年4月14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

——驗 資

(1995年12月25日發佈 2001年1月21日修訂)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2號

——管理建議書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3號

——小規模企業審計的特殊考慮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4號

——盈利預測審核

(1996年12月26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5號

——合併會計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1999年2月4日發佈)

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

——特殊目的業務審計報告

(1999......

在2007年國家頒佈實施了哪些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

一、《企業會計準則》含一項基本準則和三十八項具體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 - 基本準則

新會計準則01號存貨

新會計準則02號長期股權投資

新會計準則03號投資性房地產

新會計準則04號固定資產

新會計準則05號生物資產

新會計準則06號無形資產

新會計準則0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新會計準則08號資產減值

新會計準則09號職工薪酬

新會計準則10號企業年金基金

新會計準則11號股份支付

新會計準則12號債務重組

新會計準則13號或有事項

新會計準則14號收入

新會計準則15建造合同

新會計準則16號政府補助

新會計準則17號借款費用

新會計準則18號所得稅

新會計準則19號外幣折算

新會計準則20號企業合併

新會計準則21號 租賃

新會計準則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新會計準則23號金融資產轉移

新會計準則24號套期保值

新會計準則25號原保險合同

新會計準則26號再保險合同

新會計準則27號石油天然氣開採

新會計準則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新會計準則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新會計準則30號財務報表列報

新會計準則31號現金流量表

新會計準則32號 中期財務報告

新會計準則33號合併財務報表

新會計準則34號 每股收益

新會計準則35號 分部報告

新會計準則36號關聯方披露

新會計準則37號金融工具列報

新會計準則38號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其中:新會計準則01號 存貨 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存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一)消耗性生物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 號——生物資產》。

(二)通過建造合同歸集的存貨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5 號——建造合同》。

第二章 確認

第三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戶第四條 存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章 計量

第五條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條 存貨的採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

第七條 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製造費用。製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企業應當根據製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製造費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產過程中,同時生產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並且每種產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區分的,其加工成本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第八條 存貨的其他成本,是指除採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條 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二)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三)不能歸屬於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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