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有什麼用?

General 更新 2024-06-04

憲法作用有哪些

1 確認和鞏固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發展方向,對立國的根本問題提供根本保障,使國家在政治、經濟和法律等方面能保持穩定和發展。

2 是人民當家做主、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根本法律保障。

3 是國家機關和全體公民的行為的根本準則。

4 是國家的立法依據和法制統一的保障。

憲法是什麼?法律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本質上同普通法律一致?但因為它是根本法,又與普通法律有所不同,具有其特殊屬性,表現在下列4個方面。

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 有的國家因此就把憲法稱為根本法或基本法。憲法除規定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外,還規定國家政權機關組織和確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

由於憲法所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則和制度,憲法就成為立法機關進行日常立法活動的法律基礎。因而憲法又被稱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則被稱為“子法”。但是憲法也只能規定立法原則,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憲法在內容上所具有的國家根本法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於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權威和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 ,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抵觸的法律無效。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為近、現代實行憲政制度的國家所公認,許多國家的憲法對此都有明文規定。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序言中明確規定:“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叮”第5條還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1946年的《日本國憲法》規定:“本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規,違反其規定的法律、命令、詔敕以及關於國務的其他行為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均屬無效。”

憲法是什麼

憲法是什麼法?似乎是憲法學的一個類似於ABC的基本問題,也是一個已經澄清了的、不用討論的問題。不用說對一個學習憲法學多年的人,這樣的問題讓人嗤之以鼻,就是對於一個憲法初學者,這個問題問起來也似乎有些幼稚。如果不是近年來我國頻繁修憲,以及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憲法在什麼範圍和領域中適用等問題引起了人們重新思考的話,似乎這個問題就成為多餘的了。但是,無論是由修憲的內容,還是憲法適用範圍所引起的關於什麼是憲法的討論,從對這個問題進行思考的相關文章和論述看,都有重新認識憲法是什麼法的必要。筆者認為,我國傳統憲法學理論界定的憲法的屬性既沒有錯誤,也沒有過時,只是在社會現實發生變化了的今天,有重新認識和梳理這些傳統的必要。本文的命題就建立在這一認識基礎之上,認為憲法是政治法,是國家法,是根本法,是母法,是公法,且每一個稱謂之後都有與之對應的法概念範疇。[①]而憲法由多重“是”組成的概念範疇也在證明這樣一種理解,即憲法的成立、存在、運行和發展決定了憲法是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它既不像政治那麼主觀,又不像法律那麼客觀;其與政治的關係和它的政治法律的特性決定了它既有事實的一面,也不乏規範的屬性。這使它既不可能淪為決斷論的事實學,也不可能變成純粹法學派的規範學。

此外,選擇“憲法是什麼法”,而不問“什麼是憲法”,是因為界定什麼是憲法相對來說不容易。“什麼是憲法”是一個定義式的發問方式,許多人都認識到,“不可能給憲法下一個實質性的定義”。[②]而“憲法是什麼法”則是在承認憲法是法的前提下,在調整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體系內部確立憲法的法規範屬性,將憲法與其他普通法律區別開來,這樣就可以避免談論一些法律之外的東西和內容。因為,從實際來看,除少數一些法律如刑法外,很多法律都難以做到自我建構,而是服從於既存的社會關係。憲法更是如此,就像布賴斯在談及憲法的穩定性時所認為的那樣,“憲法的穩定性與其說是取決於其形式,倒不如說是取決於憲法的社會和經濟的力量。”[③]同時,這一建立在前人已有基礎之上的討論,使文章不必拘泥和糾纏於憲法是不是法的、憲法有沒有規範屬性和規範力,能不能進入訴訟中成為裁決法律合憲性等問題,而直接進行更為深入的思考。

一。憲法是政治法

政治法是與市民法相對應的。憲法是政治法,是政治的法律化,也是政治已經被法律規範並將繼續得到規範情況。作為政治法的憲法主要著眼於規範政治事務的總體規定,而市民法則主要規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和人身關係。憲法是政治法的屬性取決於憲法與政治生活之間的密切關聯性及所規範的內容。亨利。範。馬爾賽文充分注意到憲法與政治之間的聯繫,反覆並多次談及憲法與政治之間的聯繫及憲法的政治法屬性。“憲法是有關各種政治事務規定的總體,並用法律的形式表達。”[④]“憲法和政治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繫,並且憲法構成了政治和法律之間的一種聯繫。”[⑤]而“憲法學既可以劃歸政治學,又可以劃歸法律學”。[⑥]憲法學理論“研究可能具有歷史的或教條的性質,也可能具有哲學的或政治法律的性質。[⑦]在談及洛文施泰因(羅文斯坦)關於憲法的三種分類即規範憲法、名義上的憲法的語義學上的憲法時,他進一步指出:”規範性憲法規定調整政治活動的規範,政治活動遵守規範。“[⑧]在論及憲法的組織職能時,他又說:”憲法規定政治發展的方向。憲法明確地表明,什麼樣的發展方向是被承認合法的,也要表明通過哪些程序才能使這些發展方向得到承認,……特定的發展方向是政治活動和行政活動的指導原則。“[⑨]

作為政治法的憲法既規定了政治機構、行為和活動所應遵循的規則,同時,動態的憲法還是一個不斷將政治轉化為法律的......

憲法的主要作用是什麼?

憲法的作用

一、憲法對統治權的作用

1、鞏固和頂護國家權力

2、規範國家權力有效運行

二、憲法對法制的作用

1、為法制的統一奠定基礎

2、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礎

三、憲法對政治制度的作用

1、確立和維護國家政治制度

2、改革國家政治體制

四、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作用

五、憲法對社會經濟的作用

1、保護自己的經濟基礎

2、促進經濟的發展

六、憲法發揮作用所必備的條件

1、憲法的充分實施

2、法制的健全和完備

憲法是什麼意思?

憲就是法令的意思。而且過去習慣上一直就是用在最權威的場合,比如皇帝的法令,比如上級對下級的命令,權威機構發佈公告。

這因該是是中文的習慣性用俯吧。沒什麼奇怪的。

憲法的主要作用是什麼?

什麼叫“作用特點和作用”?

如果指憲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憲法對統治權的作用表現在:(1)確認、維護和鞏固國家權力;(2)規範國家權力有效運行、防止權力濫用。?憲法對法制的作用表現在:(1)促進法制的完全和健全;(2)促進法制的統一。?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作用表現在:(1)憲法確立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內容;(2)憲法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實現規定了必要的保障。?

憲法對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現在:(1)確立和維護國家制度、政治制度;(2)改革國家的政治體制。?

憲法對社會經濟的作用表現在:(1)確立、保護、鞏固自己的經濟基礎;(2)確立其他制度,為經濟建設服務;(3)在憲法指導下和憲法範圍內進行經濟體制改革。

如果指憲法的特點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質

弘揚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精神

憲法與法律的區別是什麼?

在內容上憲法與其他法律是不同的,但在性質上處憲法是指導各項法律制定的原則,只有遵循憲法的規定,各項法律才有效,否則便是違憲的,是不合法的。因為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

我在這裡只能這麼簡單的說,說詳細太複雜,也冗長,你可以看看憲法就會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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