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想象競合犯?它有哪些特徵?對它如何處罰 ?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什麼是想象競合犯?它有哪些特徵?對它如何處罰

(一) 想象競合犯是指一個行為同時觸犯數個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態;

(二) 特徵:1、實施了一個犯罪行為:2、觸犯了數個不同罪名。

(三) 處理原則:擇一重罪處罰。這是因為只有一個行為唬如果定數罪,就等於對一個行為進行了重複評價。

想象競合犯和數罪並犯有什麼區別嗎

數罪併罰,是指行為人至少有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按照刑法的規定應並罰,屬於實質的數罪。

想象競合是行為人只有一個行為,但是觸犯了兩個罪名,按較重的規定處罰,屬於實質的一罪。

想像競合犯與數罪併罰的區別要點是一行為還是數行為。例如,盜竊既遂後,為了破壞現場或者為了洩憤報復而又故意毀損數量較大財物的,是數行為。因為盜竊這一行為己經結束,而後又產生新的犯意(毀壞財物)並實行了相應的毀壞財物的行為,又有另一行為,所以是數行為,應當認定為數罪,實行數罪併罰。這與為了盜竊而砸壞汽車玻璃不同,後者僅有一行為。

想象競合犯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對於想象競合犯,應按行為所觸犯的罪名中的一個重罪論處,而不以數罪論處。至於不以數罪論處的根據,

刑法理論上則存在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對想象競合犯科處一個刑罰,是刑罰適用上的合目的性的要求;第二種觀點認為,對想象競合犯科處一個刑罰,是因為行為人只實施了一個行為,作為評價物件的只有一個行為;第三種觀點認為,之所以存在想象競合犯的觀念,是因為對行為進行了重複評價,實際上只存在一個違法;第四種觀點認為,對想象競合犯科處一個刑罰,是因為行為人只是基於一個或者準一個意思活動而實施行為,只是一次突破規範意識。我們認為,上述幾種觀點並不一定衝突,但客觀上的一個行為與主觀上的一個或準一個意思,應是科處一個刑罰的最主要根據。

我國刑法分則的某些條文肯定了這一處理原則。例如,刑法第329條第1款規定了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第2款規定了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第3款接著規定:有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如果竊取的檔案是國家祕密,則同時觸犯了竊取國有檔案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刑法第282條);如果擅自出賣、轉讓的檔案是國家祕密,則同時觸犯了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與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刑法第398條)或者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刑法第111條)。在這種情況下,按其中的一個重罪定罪處罰。

但是,刑法分則的個別條文似乎規定了特殊的想象競合犯以數罪論處。根據刑法第204條第2款的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後,採取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交納稅款的,依照偷稅罪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交納的稅款部分,依照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量刑。如果行為人在繳納10萬元稅款後,一次假報出口騙取了20萬元退稅款的,則分別認定為偷稅10萬元和騙取出口退稅10萬元,並實行數罪併罰。這實際上是一個行為觸犯了兩個罪名,但刑法規定實行並罰,而不是以一罪論處。

“想象競合犯”是什麼意思

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於一個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後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於想象競合犯。我國刑法沒有明文規定的想象競合犯,但這一概念在刑法理論上一直是被承認的,併為司法實踐所普遍接受。

如何理解想象競合犯?

想象競合犯,又稱為想象併合犯或想象的數罪,是指一個犯罪行為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也就是以一個故意或過失,實施了一個行為,侵害了數個刑法所保護的客體,數次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情況。

例如,某甲意圖殺害某乙,晚上乘某乙在打穀場上看電影時,向某乙坐的地方開了一槍,結果打死一人,打傷一人。某甲這一殺人行為觸犯了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兩個罪名

想象競合犯的分類

對一個研究物件進行分類比較是我們常用的研究方法,自然而然學者們亦對想象競合犯一以貫之。有學者將想象競合犯分為同種罪名的想象競合犯與異種罪名的想象競合犯,如前所述,在我國的刑法理論中同種罪名不是想象競合犯,故此種分類已無意義;有的學者主張根據想象競合犯數罪名的罪過形式和停止形態對想象競合犯進行分類,這種分類雖然在理論上具有合理性,但卻欠缺實踐意義,價值不大。故筆者主張,對想象競合犯可多從整體上考慮其在整個規範體系中的地位、價值、作用與實際應用,而不必過於機械地進行細化。

想象競合犯,繼續犯,連續犯都是怎麼回事?舉例說明

想象競合犯是說一行為觸犯數個罪名的罪數形態。所謂的想象,就是犯罪人的目的,而競合,就是矛盾或者衝突。犯罪人基於一個犯罪目的實施了一個行為,但是觸犯兩個以上的罪名,就是想象競合。典型的例子,為了殺死自己的仇人而向仇人所在的辦公室投擲炸彈,將辦公室其他人員炸傷,這一個行為既觸犯故意殺人罪,又觸犯爆炸罪。想象競合犯的一般處斷原則是擇一重罪處罰。

繼續犯,又稱為持續犯,是與狀態犯、即成犯相對應的概念。繼續犯的意思是,不法狀態和不法行為同時繼續,在外觀上類似數罪,但是實質上是一個行為以及行為造成的不法狀態在時間上的繼續,因此繼續犯也是一罪。典型的例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要求拘禁行為與被拘禁的不法狀態同時繼續,且一般需要持續24小時以上才可以構成。一般的犯罪都是即成犯,就是行為完成,不法狀態出現,但行為不再繼續的。例如盜竊罪,盜竊行為一完成,被害人失去物的貳理的不法狀態就出現了,但是盜竊行為不會再繼續進行。

連續犯是中國刑法的特有概念,是指基於同一或者概括故意,在一段時間內連續實施數個相似犯罪,從而處斷為一罪的形態。例如為了復仇,在一個月內分五次連續殺害仇家五口人,連續犯本身是數個獨立的犯罪,但是因為基於同一故意,犯罪行為較為相似,因此作為一罪處理。

什麼是想象競合犯,他有哪些特徵,對它如何處罰

一、想象競合犯,是指基於一個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後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於想象競合犯。

二、想象競合犯具有以下兩個特徵:

第一,行為人只實施了一個犯罪行為。所謂一個犯罪行為,是指基於一個罪過所實施的行為。至於該行為是故意行為還是過失行為,是確實故意行為還是概括故意行為,則不影響想象競合犯的成立。

第二,同時觸犯了數個罪名。由於行為本身有多重屬性或者行為造成了多個結果,使得一行為在形式上活外觀上同時符合刑法規定的數個犯罪的特徵。這裡所說數罪是指刑法規定的不同種罪名。

三、我國刑法理論認為,對想象競合犯,應採取“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按行為所觸犯的數個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處刑。

想象競合犯和法條競合犯最簡單的區分標準是什麼?最好是經驗之談。

你好: 想象競合犯與法規競合都是實施了一個行為,都是觸犯了數個罪名。二者的區別在於: (1)法規競合時的一個行為,只是出於一個罪過,並且是產生一個結果;想象競合犯中的一個行為,往往是數個罪過和數個結果。【例】開一槍打死一人,並打傷另一人,只能是想象競合犯,而不可能是法規競合。 (2)法規競合,是由於法規的錯綜複雜規定即法律條文內容上存在著包容或部分包容關係,以致一個犯罪行為觸犯數個刑法規範;想象競合犯則是由於犯罪的事實特徵所導致,即出於數個罪過或產生數個結果,以致一行為觸犯數罪名。 (3)法規競合時一行為觸犯的數個刑法規範之間存在此一規範規定的犯罪構成包容另一規範規定的犯罪構成的關係;想象競合犯中,一行為觸犯的規定數個罪名的法條不存在犯罪構成之間的包容關係。 (4)法規競合的情況下,在競合的數法規中,僅僅一法規可以適用於該行為,其法律適用問題,依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或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來解決;想象競合犯,競合的數法規均可以適用於該行為,其法律適用問題,依照“從一重處斷”的原則來解決。【完】 (多看幾遍,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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