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4日

  保險監管是指一個國家對本國保險業的監督管理。一個國家的保險監管制度通常由兩大部分構成:一是國家通過制定保險法律法規,對本國保險業進行巨集觀指導與管理;二是國家專門的保險監管職能機構依據法律或行政授權對保險業進行行政管理,以保證保險法規的貫徹執行。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一: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xx年和“十二五”時期保險監管工作,分析當前監管面臨的形勢,部署今年的保險監管工作。現在,我講幾點意見。

  一、關於20xx年保險監管工作

  20xx年,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國際經濟金融形勢,我們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切實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保險市場執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穩中向好。一是保險業務高速增長。20xx年全國保費收入2.4萬億元,同比增長20%,行業發展速度創近7年來新高。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7995億元,同比增長11%;人身險保費收入1.6萬億元,同比增長25%。為全社會提供風險保障1718萬億元,賠款與給付8674.1億元,同比增長20.2%。二是業務結構不斷優化。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責任保險、農業保險、健康保險快速增長,增速分別為19.2%、15.1%和51.9%。壽險新單期繳業務同比增長41.3%,其中長期期繳業務同比增長16.8%,業務內含價值不斷提高。三是經營效益大幅提升。保險公司預計利潤2823.6億元,同比增長38%,再創歷史新高。保險資金運用實現收益7803.6億元,同比增長45.6%,平均收益率7.56%,創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的最好水平。四是行業實力不斷壯大。保險業總資產達到12.4萬億元,較年初增長21.7%,全行業淨資產1.6萬億元,較年初增長21.4%。五是風險得到有效防範。保險行業償付能力總體充足,市場執行安全穩健,沒有發生大的風險事件。“保險業逆勢發展,中國成為全球第三大保險市場”,入選20xx年度國內十大經濟新聞。

  一年來,我們圍繞貫徹落實保險業“新國十條”,堅持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進改革創新,著力增強行業發展動力

  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總體思路,堅定不移推進關鍵領域保險改革,持續釋放改革紅利。一是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全年共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14項。釋出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的意見,全面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規範保險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考試。上海航運保險產品註冊制改革正式實施。二是推進費率市場化改革。分兩批推進黑龍江等18個地區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實現了車險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的“雙贏”。截至20xx年底,首批6個試點地區消費者車均保費較改革前下降7.7%,保險公司車險綜合成本率下降2.7個百分點。取消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限制,放開分紅險預定利率上限,人身險費率實現了完全市場化。三是不斷深化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業務範圍。繼續深化基礎設施投資計劃等產品發行註冊制度改革,完善註冊流程、標準和運作機制。支援資金運用方式創新,推進股債結合、資產支援計劃、保險私募基金等產品發展。探索建立保險資產交易機制。四是推動網際網路保險規範發展。制定出臺《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有序增加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試點機構,鼓勵網際網路保險產品創新。五是創新保險組織形式。報請國務院批准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總規模3000億元,初期1000億元重大專案已基本落實。加快建設上海保險交易所,完善保險要素市場。釋出相互保險監管辦法,探索發展相互保險等新型保險組織。

  二加強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著力防範化解風險

  堅持把防範風險作為保險監管的重中之重,不斷完善風險防範體系,促進保險市場安全穩健執行。以“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專項檢查為重點加大市場秩序規範力度。專項檢查累計調閱保單80萬份、賠案6.9萬份、憑證14.4萬份,保險市場主要問題得到充分揭示和及時整改。一年來,共派出2695個檢查組,對2598家保險機構和保險中介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直接檢查總公司37家。對632家機構和958人實施了行政處罰,其中,責令撤銷任職資格或從業資格44人,對機構和個人分別罰款6911萬元和1704萬元。以防範重點領域風險為抓手提升全面風險管理水平。在全行業開展了風險排查和壓力測試,加大對重點風險隱患的預警監測和防範化解。

  三發揮保險功能作用,著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加快重點領域保險業務發展,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日益凸顯。一是積極應對災害事故。保險日益成為重大災害事故應對的有效方式,雲南、四川地方巨災保險試點相繼啟動,我國首隻巨災債券在北美成功發行,寧波“燦鴻”、“杜鵑”颱風保險賠付8000萬元,廣東“彩虹”颱風賠付7.5億元,“東方之星”事件賠付7380.6萬元。二是服務“三農”發展。20xx年,農業保險實現保費收入374.7億元,參保農戶約2.3億戶次,提供風險保障近2萬億元。農業保險條款全面升級,大幅擴大保險責任、提高保障水平和賠付標準、降低保險費率並簡化理賠流程,得到各方的高度肯定和農民的積極歡迎。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擴充套件到26個省份,承保農作物增加到18種。農房保險已覆蓋全國所有省市,參保農房9358萬間,提供風險保障達1.4萬億元。“4.25”尼泊爾地震,農房保險為西藏受災農牧民支付賠款2.4億元,是農牧民自繳保費的3100倍。中國農業保險再保險共同體承保能力擴大到2400億元,可滿足國內96%以上的分保需求。各保監局結合當地實際,創新農業保險發展方式,如黑龍江推動保險機構重點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適度規模化經營,廣西啟動糖料蔗價格指數保險試點。三是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推動保險資金積極參與國民經濟建設,截至20xx年底,保險機構累計發起設立各類債權、股權和專案資產支援計劃499項,合計備案註冊規模1.3萬億元。大力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會同相關部委出臺《關於大力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服務和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聯合廣東省政府召開經驗交流會,積極推廣“政銀保”發展模式,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全年貸款保證保險支援小微企業及個人獲得融資金額1015.6億元,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紮實做好大病保險工作,大病保險覆蓋全國31個省區市。拓展企業年金業務,受託管理資產4169億元,投資管理資產4861億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實質性啟動,參保老人平均月領養老金8465元。各地運用保險機制開展扶貧幫困,如廈門在全國率先建立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繳費、商業保險經辦、覆蓋全市職工的補充工傷保險制度,保障了弱勢群體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著力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

  堅持為民監管,著力解決消費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依法全面推進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一是改進保險服務質量。出臺保險公司服務評價管理辦法,釋出保險小額理賠服務指引,開展人身保險失效保單清理工作,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和改進保險服務。各保監局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提升行業服務質量。如廣東推動開發投保人錄音錄影系統,從源頭上防範和治理銷售誤導行為。貴州、北京、內蒙古推動車險快處快賠機制,聯合交管部門推出自主快處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實現遠端定責、快速定損、便捷理賠。二是妥善解決保險消費糾紛。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設,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研究開發交通事故人傷損害賠償計算系統,更好地通過法制渠道提高保險糾紛解決效率。加大保險消費投訴處理力度,做好12378熱線服務工作,監管系統共處理各類保險消費投訴3萬餘件。三是加強保險宣傳教育。運用多種形式的新聞媒體開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迴應社會關切,提示保險消費風險,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五加強自身建設,著力夯實保險監管基礎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不斷加強保險監管自身建設。一是紮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會黨委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中央要求,緊貼保險行業實際,認真準備和講授專題黨課,深入開展學習研討,切實加強調查研究,將“三嚴三實”體現到保險監管的行動上,落實到保險業發展的實踐中。系統各單位也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專題教育。保監會系統專題教育得到了中組部的認可。二是積極配合做好巡視工作。把配合中央巡視組的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堅決服從巡視安排,自覺接受中央巡視組和幹部群眾的監督。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對違反紀律的同志嚴肅處理,並在全系統進行通報。三是加強監管基礎建設。制定保險公司經營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監管評估和市場評估機制。積極運用資訊披露、第三方內控審計等監管手段,不斷豐富保險資金運用事中事後監管工具。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制定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評價辦法,釋出保險機構內部審計工作規範。加強監管資訊化基礎設施建設,豐富和完善保險監管資料資訊系統。加強保險文化建設,積極踐行保險核心價值理念,大力宣傳保險業先進典型,激發和傳播行業發展正能量。四是加強監管組織體系建設。積極爭取中央編辦支援,推進監管機構延伸,在原有5個保監分局的基礎上,在運城等地市新成立8個保監分局,監管組織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五是加強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幹部選拔力度,著重抓好“一把手”的選拔任用,進一步優化班子結構。統籌推進幹部交流工作,逐步妥善解決異地交流任職領導班子成員的現實困難和問題。

  這五年,行業發展大跨越,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全面站上新臺階。

  這五年,攻堅克難大作為,行業進步和事業發展不斷開拓新境界。

  這五年,服務全域性大擔當,價值創造和服務升級接力打造新格局。

  這五年,發展環境大改善,政府重視和社會認可不斷開啟新局面。

  這五年,監管體系大變革,科學依法有效監管奮力邁向新高度。

  二、關於保險監管面臨的形勢

  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發表重要講話,總結了20xx年經濟工作,分析了當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部署了2016年經濟工作,重點是落實“十三五”規劃建議要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在講話中闡述了今年巨集觀經濟政策取向,具體部署了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我們必須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刻領會新形勢對保險監管提出的新要求,不斷增強使命意識、責任意識、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應勢而動、順勢而為,努力做好新時期的保險監管工作。

  一深刻認識外部環境的複雜性和嚴峻性,沉著應對保險業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當前,保險業發展面臨的總體形勢是好的。儘管國內國際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但我國經濟執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穩中有好,經濟發展潛力大、韌性強,迴旋餘地大。特別是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將推動我國經濟向形態更高階、分工更復雜、結構更合理的階段演化,經濟發展方式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經濟結構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並存的深度調整,經濟發展動力從傳統增長點轉向新的增長點。這些深層次的經濟調整,將為保險業發展提供新的廣闊空間。同時,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各級地方政府越來越重視和關心保險業發展,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不斷改善。總的看,我國保險業持續增長的良好基礎和條件沒有變,行業發展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變,行業發展所處的黃金機遇期沒有變。

  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複雜多變的情況下,保險業形勢面臨的不確定性依然很多。從國際看,世界經濟仍處在國際金融危機後的深度調整期,美國經濟繼續穩步增長,歐洲經濟正在復甦,日本經濟出現好轉跡象,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增速繼續放緩,國際金融市場和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加劇,地緣政治等非經濟因素影響加大。總體上看,2016年世界經濟復甦疲弱態勢難有明顯改觀,增長仍然脆弱,可能會給我國保險業帶來不利影響。一是風險的跨境傳遞。主要是跨國金融保險集團的風險,有可能通過在我國的營業機構或參股企業向國內保險市場傳遞。另外,全球貿易增長乏力,保護主義抬頭,可能對出口信用保險造成較大影響。二是匯率風險加大。隨著美元加息和新興市場國家資本外流加劇,匯率波動風險加大,對以外匯計價的資產和承保業務會有較大影響。三是“走出去”風險加大。我國保險業在境外設立的機構和海外投資專案,直接受到所在地經濟金融形勢的影響和衝擊,業務發展和盈利情況面臨諸多不確定性。

  從國內看,我國正處在“三期疊加”階段,經濟增長新舊動能處在轉換之中,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矛盾逐步顯現,主要表現為“四降一升”,即經濟增速下降、工業品價格下降、實體企業盈利下降、財政收入增幅下降、經濟風險發生概率上升。國內形勢的變化將通過實體經濟、金融市場和消費者需求等多種渠道傳導至保險業,增加了保險市場穩定執行和風險防範的難度與壓力。從負債端看,在經濟下行背景下,企業經營困難,就業形勢嚴峻,居民收入增長放緩,消費者購買保險的意願和支付能力下降,承保業務發展面臨一定的困難,保險公司的發展理念、經營戰略、產品體系和銷售模式都會經受挑戰。從資產端看,行業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難度不斷加大,一方面資產負債匹配缺口較大,在配置期限上,目前壽險行業15年以上的資產負債缺口超過3.3萬億元;另一方面,保險公司負債成本居高不下,但長期利率仍處於下行通道,高收益資產變得更加稀缺,“資產荒”現象可能將長期存在。尤其是資本市場劇烈波動,債券市場收益大幅下降,信用違約風險加大,保險資金收益可能受到很大影響。此外,保險公司增資可能面臨困難。經濟金融形勢不穩定,以及企業盈利能力下降,給保險公司的上市融資帶來更多的困難,企業投資參股或增資保險公司的意願和能力也會受到一定影響。尤其要清醒地認識到,在經濟下行的情況下,以前不是問題的,現在可能是問題;以前的小問題,現在可能變成大問題。必須居安思危,未雨綢繆,把困難估計地更充分一些,把問題想得更多一些,把應對措施考慮得更周密一些,防止由於估計不足和準備不夠而陷入被動。

  綜觀國際國內經濟金融環境,保險業發展面臨的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亦前所未有。保險監管必須強化巨集觀思維和戰略眼光,進一步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努力促進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使保險監管工作更加體現時代性和創造性

  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對新常態做出了進一步的深刻論述,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我們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對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判斷和決策部署上來。在新形勢下,學習貫徹好中央的政策精神,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必須進一步深化對新常態下保險業發展特徵的認識。

  一是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國家意志,但行業發展的水平跟不上。近年來,黨和國家對保險業越來越重視,特別是“新國十條”的出臺和實施,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對保險業提出了許多新期待新要求,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已經上升為國家意志和國家戰略。但與黨和國家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保險業的發展水平還存在差距。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分別為235美元和3%,與世界平均水平662美元和6.2%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保險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突出表現為覆蓋面不寬,現有的很多業務領域投保率不高,一些保險產品和服務還不能提供,保險保障仍處於比較低的層次,難以為被保險人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

  二是放開前端的監管改革不斷推進,但管住後端的水平跟不上。近年來,我們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改革思路,大力推進費率市場化、資金運用市場化和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改革,保險監管對市場的規制越來越少,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越來越強。但是也要看到,前端放得越開,對管住後端的要求也就越高,在這方面保險監管還存在很大差距。從監管制度看,相關領域的監管制度迫切需要更新再造,費率市場化需要更科學、更合理的保險產品評估利率和準備金監管制度,需要更公開、更透明的保險產品資訊披露制度,資金運用市場化需要更完善的風險管理和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等方面的監管制度。從監管機制看,機構內部橫向配合、縱向聯動不順暢,監管資源共享不足,沒有形成監管合力等情況,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從監管專業化水平看,資訊化投入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監管資料體系缺乏系統整合,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在監管中的應用不夠。部分監管幹部業務不熟、經驗不夠、作風不紮實、處理複雜情況能力不足,監管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三是產業融合的市場格局深入發展,但保險參與競爭的水平跟不上。近年來,保險業日益呈現出與其他行業相互融合、相互滲透的發展局面。金融綜合經營不斷推進,交叉性金融產品越來越多。產業關聯程度不斷提高,保險業深度參與健康、養老、安保等產業鏈整合,業務領域極大拓展。技術水平不斷進步,網際網路保險迅速發展,各種新興業態不斷湧現。產業融合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保險業的創新發展,但也要看到,保險行業的核心競爭力體現得還不夠,專業優勢發揮得還不強。保險業在金融領域的競爭中還有較大差距,經合組織國家中保險和養老金資產佔金融總資產的比例平均達到20%,我國保險業僅佔金融總資產的6%左右。保險產品的保障優勢沒有充分發揮,偏重投資型產品發展,輕保障型產品發展,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的一些風險保障型產品不能得到很好滿足,企業內含價值沒有得到相應提高。應用網際網路和大資料的能力還不強,保險業對網際網路的使用主要還是作為銷售渠道,深度挖掘使用資料較少,保險的資料和精算優勢沒有充分發揮。行業創新能力不強,創新機制不完善,創新人才缺乏,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核心技術方面的創新少。

  四是集約經營的發展理念逐步確立,但行業科學管理的水平跟不上。過去,保險市場競爭不夠充分,發展方式相對比較粗放。近年來,我們大力推進保險業轉變發展方式,集約經營的發展理念逐步在行業內深入人心。更加註重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更多依靠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從資產和負債兩端推動行業發展,逐步成為行業發展的共識。但同時也要看到,與集約發展的要求相比,保險公司的科學管理水平還存在較大差距。有些公司仍然依靠設機構、鋪攤子,通過高成本、高投入、高消耗謀求外延式擴張,盈利能力不強。有些公司的治理結構還不完善,董事會制度、股東行為、決策程式方面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些公司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還不強,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屢禁不止,高手續費、高返還等惡性競爭仍然較為普遍。

  五是風險因素的複雜程度日益加深,但防範化解風險的水平跟不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作為經濟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之一。當前,保險風險型別越來越多,資產端風險如投資風險,負債端風險如定價風險、退保風險,以及資產負債錯配風險,往往緊密融合在一起,牽一髮而動全身。過去保險公司和銀行比都是小公司,出了問題好解決。現在一些保險公司也發展成大公司、甚至金融集團,大公司出現風險後救助難度加大,還有可能產生系統性風險。日益嚴峻複雜的風險形勢凸顯出保險業管控風險的能力仍然不足,也對保險監管提出了挑戰。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審慎經營的意識和風險管控的主體責任還不強,覆蓋全流程、全業務的風險管控機制還不完善,有的公司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甚至風險事件多發易發。從保險監管的角度看,涵蓋風險識別、計量、控制、化解的全方位風險監管制度還需要不斷健全,風險的持續監測、實時控制和動態管理能力還需要不斷加強,保險監管機構與其他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機制還需要不斷完善。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保險業的發展環境和行業的階段性特徵都發生了一些重大變化。現在看來,保險監管與這些變化還不相適應,迫切需要從思路、觀念、方法上進行相應調整。推動行業發展,要更加註重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深化保險改革,要更加註重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加強改善監管,要更加註重防範化解保險風險;服務經濟社會全域性,要更加註重提升保險供給的針對性有效性。

  三牢固樹立和堅持五大發展理念,不斷提高新形勢下做好保險監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鮮明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集中體現了今後五年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的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發展著力點,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為保險業進一步指明瞭發展方向。新常態下保險監管工作“怎麼幹”,核心是把五大發展理念貫穿到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方方面面,崇尚創新、注重協調、倡導綠色、厚植開放、推進共享,努力開拓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新境界。

  一是堅持創新發展,建設一個創新驅動、充滿活力、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創新是保險業發展的第一動力。近年來,我們大力推進保險業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產品服務、商業模式等方面的創新取得積極進展。面向未來,保險業要取得更大的發展和進步還是要靠改革創新,特別是面對經濟大調整、社會大變革、技術大創新、市場大競爭的發展趨勢,改革創新仍然是推動保險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根本途徑。實現保險業創新發展,要繼續在服務體系、市場體系和監管體系改革創新方面不斷加大力度。

  二是堅持協調發展,建設一個跨界融合、區域協同、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協調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近年來,我們大力推進保險市場體系建設和保險業務結構調整,增強了保險行業發展的協調性。但是也要看到,當前保險業發展的均衡水平和整體效能還有待提高,保險行業與經濟社會發展、與其他金融行業,以及區域保險市場間的發展還不夠協調。要把推動協調發展作為保險監管的一個重大課題,努力在優化結構、補齊短板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三是堅持綠色發展,建設一個資源高效配置、質量效益良好、可持續發展的現代保險服務業。要積極探索發展生態環境領域的保險業務,在為綠色發展服務的同時,更加重視保險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我們在推動保險業發展方式轉變上取得了顯著成績,市場執行安全穩健,行業經營效益不斷提升。但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粗放經營方式仍然一定程度存在,損害了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下一步要繼續推動行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強對保險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不斷提高保險業精細化集約化發展水平。

  四是堅持開放發展,建設一個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保險服務業。開放是保險業繁榮發展的必由之路。保險業是我國金融業中開放時間早、開放力度大、開放水平高的一個行業,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積累起了有益經驗。當前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我國已進入與世界深度互動階段,保險業在開放發展方面還有很大的空間。一方面,國際保險業的管理經驗、先進技術和高階人才都可以進一步為我所用,另一方面,我國保險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全方位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和水平迫切需要不斷提高。要著力提高對外開放的質量和發展的內外聯動性,實現“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加強雙邊、多邊國際保險監管合作,努力提升開放型行業發展水平。

  五是堅持共享發展,建設一個保障覆蓋廣泛、服務優質高效、增進人民福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共享是保險業的本質要求。保險凝聚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內涵是對共享發展理念的最好詮釋。近年來,保險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覆蓋面和滲透度不斷提升,行業發展成果不斷惠及更廣大人民群眾。但是也要看到,保險業服務全域性、服務民生的潛力仍然十分巨大。要立足於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元化保險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實現“保險讓生活更美好”。

  三、關於2016年的保險監管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的保險監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6年保險監管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貫徹落實保險“新國十條”,堅持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著力深化保險改革創新,著力加強和改進監管,著力防範化解風險,著力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努力實現“十三五”時期保險業發展的良好開局。

  結合中央戰略部署的重點領域和行業發展的關鍵環節,2016年我們要凝神聚力、砥礪前行,著力抓好三大塊重點工作,同時做好五項日常監管工作,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一做好2016年監管重點工作

  2016年,要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以服務民生為重點提高保險供給質量,以深化改革為手段培育供給新動能,以風險防範為保障夯實供給側改革基礎,抓好各項重點難點保險改革發展任務。

  第一,服務民生三大突破。一是提升大病保險服務水平。要把做好大病保險作為扶貧攻堅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當前,我國7000多萬貧困人口之中,有1000多萬是患慢性病或者大病的,一人得病全家致貧,脫貧後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是脫貧工作的重點。要推動大病保險穩健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制定完善配套實施細則,推動實施大病保險“一站式”結算和異地就醫即時結算。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執行機制,研究制定投標管理、服務規範、風險調節、財務獨立核算、退出機制等制度。進一步強化與基本醫保等醫療保障制度間的互補聯動,形成保障合力。

  二是抓好巨災保險制度落地。著眼於更好地發揮巨災保險在災害救助體系中的作用,推動巨災保險建設取得新的重大成果。要抓緊制定方案,儘快推動《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在全國範圍內落地。積極推動地震巨災保險立法程序,將地震巨災保險納入法制化框架。繼續推動巨災保險地方試點,探索研究覆蓋洪水、颱風等主要自然災害的巨災保險制度。

  三是推動商業保險稅優政策試點順利實施。切實發揮稅收優惠的政策槓桿作用,用足用好政策,搶抓政策紅利,促進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和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發展。稅優健康保險方面重點是總結試點工作,完善試點方案,推動稅優健康保險全國試點。稅延養老保險方面重點是爭取儘快推出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政策,抓緊制定試點方案,並組織好實施工作。做好稅延保險資訊平臺建設、稅延保險監管制度制定、示範條款設計等試點準備工作。

  第二,深化改革三大舉措。

  一是全面深化保險產品市場化改革。在總結前期試點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穩步加快商業車險市場化程序,力爭在今年6月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商業車險改革。不斷豐富商業車險示範產品體系,完善商業車險創新型產品形成機制。不斷提高市場化定價程度,提高行業費率基準的科學性。聯合相關部委打破汽車維修及配件的壟斷,推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啟動意外險費率市場化改革。

  二是全面深化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改革。堅持專業化、區域化、差異化的市場準入原則,堅持完善多層次市場退出體系,推動構建適應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積極發展自保、相互、網際網路等新型保險組織。積極發展再保險等專業市場,研究制定再保險公司等專業性保險公司的准入管理辦法。研究制定保險機構整頓接管程式規定,加快區域性市場退出實踐。積極支援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在境內外上市及掛牌“新三板”,支援保險公司穩步開展金融綜合經營。

  三是全面深化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牢牢把握保險資金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的方向,在防範風險的基礎上堅定不移地推進資金運用改革,促進市場主體的風險責任與自主權利相匹配、投資範圍與投資能力相匹配。切實加大保險資金對國家重大戰略和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引導保險資金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援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設。不斷創新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運用方式,通過保險私募基金、股債結合、優先股、資產支援計劃等,加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戰略新興產業的支援力度。

  第三,風險防控三大工程。

  一是正式實施償二代。經國務院批准償二代已經正式全面實施。要更加註重發揮償二代在風險防控中的核心作用,堅持“穩”字打頭,妥善制定並實施好償二代切換方案,確保新舊體系平穩過渡。在實施過程中,要著力抓好監督指導、定性監管、制度建設、資訊系統、國際交流等五項主要工作,服務和支撐好償二代的穩健執行。督促和指導保險公司認真落實償二代各項要求,確保償二代平穩實施。全面實施償二代風險綜合評級和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評估制度,評價保險公司綜合風險,督促公司提高風險管理能力。適應償二代實施的需要,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開發專門的償二代監管資訊系統,提高監管工作效率。積極推進我國與歐美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國際組織的合作和交流,召開專題研討會,穩步推進償二代國際化戰略。

  二是構建更加科學的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堅持實施對重點風險的定期分析和報告制度,強化風險的量化分析,全面科學地評估風險,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風險提示、視窗指導、風險質詢,加大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力度,督促市場主體採取措施加以化解。建立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體系,要求入選保險機構制定恢復與處置計劃。進一步完善和豐富重點風險應急預案,科學化解好存量風險,有效控制增量風險,強化輿論引導和資訊公開,強化保險保障基金在事前糾正和事後處置中的作用,增強市場和保險消費者信心,有效控制風險累積和蔓延。

  三是加快推進保單登記管理資訊平臺建設。保單登記工作是關係保險業長遠發展的戰略性舉措,也是風險防控的重大基礎工程。目前,保單登記工作正按照計劃順利開展,2016年主要任務是繼續完善並豐富保單登記管理資訊平臺功能,基本建立起功能較為全面的資料分析平臺,進一步擴大保單登記範圍,提高登記資料的準確度和全面性。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平臺建設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抓好平臺建設各項工作。特別是保單登記主體要落實資料管理責任,確保資料真實全面準確。各級監管部門要把保單登記納入日常監管內容,加大監管力度,對瞞報、漏報、錯報等問題進行嚴肅查處並追究責任。

  二做好2016年日常監管工作

  在集中精力抓好以上幾項重點工作的同時,要切實抓好以下五項日常監管工作。

  第一,認真落實風險防範的政策措施。2016年保險業面臨著一些前所未有的風險,對保險監管提出了重大挑戰。我們要始終繃緊風險防範這根弦,對保險風險狀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一是防範滿期給付和非正常退保風險。從前期業務結構來看,今年仍然是滿期給付的高峰期,行業面臨的集中給付和非正常退保的壓力較大,對此我們要高度重視。要按照“內緊外鬆”的應對方針,在發揮好地方政府第一責任人作用的基礎上,保險公司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保監局要有效承擔起屬地責任。加強風險預警監測,指導相關責任主體妥善處置風險苗頭和群體性事件,做好存量風險化解。

  二是防範償付能力不足風險。今年是償二代正式切換的第一年,這對保險機構的償付能力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在當前各類風險不斷積聚的背景下,更要牢牢守住償付能力這條紅線。要持續監測償二代切換後各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重點關注試執行期間償二代指標不達標的公司,和壓力測試下償付能力風險較大的公司。對存在償付能力潛在風險的保險公司及時釋出風險提示函,對償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按照等級相應採取停止接受新業務和暫停機構批設等監管措施。完善準備金監管制度,加強準備金充足性監管。

  三是防範資金運用風險。去年保險投資經受了資本市場大幅震盪的考驗,從今年年初的情況看,保險資金運用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複雜,對於各種風險我們不能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制度體系,加強保險資金運用非現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風險監測機制,強化保險資金運用事中事後監管,充分用好資訊披露、內部控制、風險責任人等監管工具和機制。建立資產負債匹配監管的長效機制,按照期限、收益率、風險匹配要求,完善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匹配管理,促進保險資產負債管理從軟約束向硬約束轉變,實現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統一。

  四是防範流動性風險。要繼續加強風險動態監測和預警,對可能出現風險的公司進行動態預警與監控。開展現金流壓力測試,防範化解現金流風險。對於在壓力測試中風險暴露較大的公司,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五是防範公司治理風險。完善公司治理監管制度,推進保險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規範股權質押和代持等行為。加快公司治理資訊化建設,建立關聯交易資料庫,完善公司治理問題資料庫。開展公司治理綜合量化評價,對保險法人機構治理實施分類評級和差異化監管。建立全面覆蓋治理架構、執行效果、關聯交易、內控內審的公司治理檢查監督體系。

  六是防範案件風險。要加大案件問責、整改及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紮實開展保險業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穩妥處置大案要案風險,嚴防群體性事件等次生風險。

  此外,隨著網際網路金融以及綜合經營的迅速發展,新的業態帶來新的風險,風險表現呈現出新的特點,要特別注意防範交叉性金融產品風險和金融風險跨境跨市場傳遞。

  第二,大力規範市場秩序。市場秩序代表行業形象,必須加大市場檢查力度,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努力打造公平有序、規範經營的市場環境。

  財產險方面。要繼續加大農業保險現場檢查力度,開展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專項治理整頓,堅持對農險違規零容忍的態度,鞏固擴大農業保險檢查成效。開展車險市場專項檢查,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確保商業車險改革平穩執行。

  人身險方面。要進一步加強對大病保險全面實施的承辦規範,並繼續對大病保險開展全面檢查,確保社會各方滿意。加強對壽險機構的現場檢查。按照雙隨機的原則,開展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已出臺監管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強化制度約束力。規範中短存續期產品發展,完善相關監管制度。

  中介業務方面。全面修訂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三部監管規章,規範保險中介市場機構管理和業務發展。推進保險中介雲平臺建設,提升保險中介資訊化水平。保險中介機構要通過購買職業責任險等市場化方式和手段,化解相關風險和承擔相關責任。加強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素質和質量的管控,防止出現欺詐誤導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風險案件檢查方面。統籌開展風險防控機制有效性專項檢查,進一步鞏固深化“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專項檢查成果。對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部分公司和業務領域進行重大風險稽查,發現問題,堵塞漏洞。開展“反保險欺詐、反洗錢、反非法集資”第二輪檢查。

  第三,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要從解決突出問題和建立健全機制兩方面入手,不斷提升廣大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心。

  一是堅持不懈治理理賠難和銷售誤導。這兩個問題抓起來容易見成效,但也容易出現反覆。我們在治理這兩個問題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但稍有懈怠就有可能前功盡棄,這項工作必須持續努力、久久為功。治理理賠難方面。全面落實《保險小額理賠服務指引》,開展保險小額理賠服務質量監測工作。研究制定《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車險理賠”行動的指導意見》,建立車險理賠基礎指標披露通報和服務測評制度,提升車險理賠服務水平。協調推動交通事故人傷損害賠償計算系統的試點推廣工作,促進保險行業和司法系統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統一,減少車險理賠爭議和訴訟。治理銷售誤導方面。推進《人身保險客戶資訊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規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保險和公司贈送保險等行為。繼續開展“亮劍行動”,重點打擊產壽險電銷、網銷等新渠道銷售違規行為。針對部分渠道、部分險種探索建立銷售行為可回溯制度。

  二是深入推進保險服務評價工作。建立保險服務評價體系是適應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和推動保險業國際化發展的需要,也是監管機構為民監管核心價值理念的重要體現,要切實抓好制度落實。要認真貫徹執行保險公司服務評價管理辦法,促進公司加強和改進服務水平。細化保險服務評價流程,完善保險服務評價標準,加強保險服務評價結果運用。

  三是切實做好保險消費投訴處理。消費投訴處理工作是最直觀的保險服務視窗,與消費者對保險行業、對監管工作的感受直接相關,我們必須認真加以重視。要完善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相關制度,完成12378熱線系統升級改造,推動投訴管理系統建設,加強保險公司投訴處理工作考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四是深化保險糾紛調處機制建設。加緊釋出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和保險公司參與調處機制的指導性檔案,穩步推進保險糾紛調處機制建設。完善行業調解組織制度和標準,打造高標準、規範化的行業調解平臺。深化與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形成高效率的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模式。

  五是加強保險消費者教育和風險提示。探索依託視訊和電子出版物等傳播新形式,繼續發揮保監微課堂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加強與傳統媒體、網路新媒體的合作,拓展保險消費者教育宣傳新渠道,加強保險消費風險提示。

  第四,推動行業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在風險管理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和引導全行業更好地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一是參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齡化,人們對養老健康服務的要求日益提升,傳統社會保障體系面臨著越來越重的壓力,保險業在參與社保體系建設方面的作用也需要進一步拓展。健康保障方面。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推進保險業參與基本醫保經辦工作。鼓勵和支援商業保險機構通過投資、參股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革。通過將護理保障與護理服務相結合,投資建立養老、護理機構,積極研究推進護理保險發展。養老保障方面。推動出臺《關於加快發展現代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若干意見》。支援保險機構開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業務,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市場化投資管理。配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組織開展對接職業年金領取期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研發工作。會同相關部委,逐步完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配套制度,聯合出臺《關於推進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二是服務社會治理體系創新。保險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也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市場化手段之一。保險業要主動作為,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體系創新,努力在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中取得更大的發展。要會同相關部委推動環境汙染、醫療責任、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等領域責任保險發展。研究制定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方案。研究出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暫行辦法》。力爭將實習責任保險納入立法層面。建立責任保險統計制度,健全責任保險聯席會議制度,完善責任保險交流平臺。

  三是創新支農惠農方式。要以服務國家扶貧開發戰略和農業現代化戰略為重點,以擴面、提標、增品為核心,加大農業保險創新發展力度。穩步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落實直接物化成本全覆蓋政策,探索覆蓋土地流轉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穩步擴大價格保險試點,積極探索“保險+期貨”模式,轉移化解市場風險。推動森林保險規範發展。深化主要農作物風險費率區劃研究。積極爭取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制種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和地方特色農作物保險以獎代補政策出臺。進一步完善農共體機制,擴大承保能力,提高在國際市場的定價話語權。加快推進全國農業保險資訊管理平臺建設,提高農業保險資訊化管理水平。

  四是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加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力度,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加快發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引入更多經營主體,引導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規範有序發展。鼓勵保險集團或社會資本投資設立專業再保險公司,加快建設區域性再保險中心,鼓勵境內保險機構發展離岸再保險業務,推動再保險積極參與各地開展的巨災保險試點,增強再保險分散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

  第五,不斷夯實保險監管工作基礎。基礎建設是保險監管工作的重要環節。要把加強基礎建設作為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的戰略性工作,認真抓緊抓好。

  一是提高監管法制化水平。推動《保險法》修訂工作,持續推進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修改完善。主動適應司法審查變化趨勢,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程式,依法從嚴實施處罰。加大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力度,增強複議監督功能,進一步完善複議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應訴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應訴能力。探索法律顧問及公職律師制度,推動開發保險法治工作資訊平臺管理系統,提升法治水平。

  二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研究編制和推進實施保險業風險資料庫建設規劃。大力推進保險業標準文字修訂工作。開展保單要素資訊標準工作。加強電子政務內網建設,優化資訊系統運維模式。推進南京災備中心建成並投入執行。釋出第三套生命表,全面修訂精算報告,加強對精算師的評價管理。加強財產保險產品管理制度建設,實施備案產品自主註冊改革,建立產品註冊平臺和資料庫。繼續完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制度,促進網際網路保險規範發展。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制度,加快公司治理資訊化建設,開展公司治理綜合量化評價。推進行業資產登記交易平臺和資產託管系統建設,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資訊系統。

  三是加大資訊披露力度。落實償二代資訊披露要求,通過提高透明度發揮市場的監督約束作用。修訂《保險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意外險經營情況資訊披露制度。釋出中國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推進例行新聞釋出工作。充分發揮中國保險報等主管報刊輿論宣傳作用,加強新媒體建設,提高資訊傳播和輿論引導水平。落實《中國保監會輿情工作暫行辦法》,試行聲譽風險監管工作。

  四是推進保險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著手建立保險信用資訊系統,推進保險信用資訊與其他行業信用資訊互聯互通。研究建立保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保險領域的違法違規主體在其他領域也受到制約,加大行政處罰的震懾力、執行力。

  五是加強重大問題研究。認真做好保險業“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調動行業和社會力量加強保險理論研究。深入研究國內外資本市場波動、人口結構變化以及經濟增速放緩等對保險業的複雜影響,釐清風險傳遞路徑及影響程度,找準風險防範的著力點。深入研究保險業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的切入點,提供理論支援和政策儲備。深入研究大資料、網際網路金融等新技術對保險業的衝擊,促進保險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推進保險高階智庫建設。

  三高度重視並切實解決好巡視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全面加強監管自身建設

  中央巡視組對保監會的現場巡視已經結束,這次巡視工作暴露出我們在黨的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要根據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嚴肅認真地整改落實。在政治品格和責任擔當上,我們要自覺向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看齊,堅定理想信念,嚴守黨的紀律,全面持續推進監管自身建設。

  第一,不斷強化作風建設。作風建設是攻堅戰,更是持久戰,作風建設永遠沒有休止符。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為主線,進一步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後續整改工作,不斷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一是堅持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堅決糾正工作敷衍了事、作風不檢點等現象。嚴格監督檢查紀律執行情況,保證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二是堅持把學習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中央部署,紮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深入學黨章黨規,學習系列重要講話,做合格黨員,促進系統廣大黨員增強黨性修養、發揮模範作用、立足崗位奉獻。加強紀律教育,將紀律教育納入各類培訓中,增強黨員幹部的紀律觀念。三是堅持把監督檢查貫穿始終。抓好派出機構和會管單位貫徹落實中央、會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派出機構黨的紀律執行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加強對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幹部住房、辦公用房、公車使用等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幹部的日常監督,緊盯元旦、春節、中秋等重要時點“四風”問題的新形式、新動向,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頂風違紀行為,對頂風違紀搞“四風”的,堅決查處,決不姑息。

  第二,切實加強隊伍建設。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監管幹部隊伍。一是著力強化領導班子整體功能。把優化班子結構、增強整體功能作為重要著力點,統籌考慮領導班子年齡狀況、知識結構、本地幹部和交流乾部比例等方面情況,合理搭配、增強合力,選優配強會機關部門、保監局、會管單位領導班子。認真執行《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完善考核評價機制,進一步提升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加強考核結果的實際運用。繼續加強保監分局機構建設,做好後續配套工作。二是有序推進幹部交流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保監會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辦法,突出實踐導向,優化幹部成長路徑,大力推進會機關和保監局領導幹部交流任職。繼續加強幹部跨部門、跨地區交流培養鍛鍊工作,鼓勵幹部到複雜環境、基層一線增長才幹。三是加大教育培訓工作力度。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加大培訓投入,優化培訓資源,統籌做好局級、處級、優秀青年幹部的培訓規劃,認真抓好乾部調訓、幹部選學、境外培訓、業務培訓、黨校培訓等工作,著力提高培訓成效。在健全外語重點人才庫的基礎上,推動建立精算重點人才庫。四是全面從嚴監督管理幹部。堅持抓早抓小抓經常,嚴格做好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工作和抽查核實工作,認真落實對領導幹部提醒、函詢、誡勉制度,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制度,繼續抓好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等工作。堅持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相結合,完善幹部激勵保障制度。

  第三,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當前,保險監管系統幹部隊伍廉政建設總體形勢是好的,但也要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嚴峻形勢。系統內一些黨組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反腐倡廉制度落實不夠;一些幹部執行黨的紀律不到位、出現了個別違紀問題。在新的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一刻也不能鬆懈。必須不斷強化“兩個責任”意識,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來,加強擔當,各負其責,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一是要深入推進機制建設。重點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抓好預警處置、動態管理、考核評價等制度的貫徹執行。進一步推進廉政教育制度化。認真組織開展保監會系統廉政教育月活動。二是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重點是加強對遵守“兩個規定”情況的監督,改進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監察。三是要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加強信訪舉報件的辦理,建立信訪舉報處理的定期抽查制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對發現的腐敗問題,堅持一查到底,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接下來,我們還將召開保監會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行專門部署。

  同志們,2016年的保險監管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周圍,高舉旗幟,奮發進取,真抓實幹,不斷開創保險監管工作新局面,為加快建設現代保險強國,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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