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7日

  為加強教育局財務管理,教育局制定了相適應的財務管理制度,下面小編整理兩篇,歡迎閱讀。

  縣

  為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確保局機關工作正常執行,有效行使監督管理職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規範資金支出行為,促進機關廉政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財務審批手續。機關一切財務活動應由分管財務的局長“一支筆”審批,一切支出必須事前申報、事後審批,每張單據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簽字,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嚴禁收白條或非正規發票。

  二、辦公用品及裝置購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日常辦公用品***筆、墨、紙、電腦耗材、郵票等物品***年初由辦公室統一辦理;局機關所購置任何物品,每件次在500元以下的由局長同意後才能辦理,500元以上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後進行購置。

  三、機關科室需添置每件次100元以上辦公用品,均須提前書面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按規定請示、提交領導同意後辦理;機關工作人員領用單價10元以上辦公用品,須登記簽字。登記使用情況每年報財務科核實,做到帳物相符。

  四、機關現有電話實行話費總額控制包乾制度,所有話機取消彩鈴業務。去除月租外,局長、書記每月60元,副局長每月50元,單人科室每月30元,多人科室每月50元,超額自付或者由科室成員分攤。如遇科室階段性突擊繁忙工作,話費可能超限,需要書面報告向局長陳述超限原因和超限額度。辦公室開通一部長途,因公發傳真打長途可以到辦公室實名登記後撥打。機關商務領航簡訊收發平臺由辦公室專人管理,科室對外發布資訊須經局長或者分管局長籤批後,送交辦公室由專人登陸釋出。

  五、差旅費報銷標準:工作人員因公出差要填寫出差登記表,經局長審批後才可報銷差旅費,途中、住勤補助按財務規定辦理;住宿費:市內***外縣***控制在120元以內,縣內控制在50元以內,省城、外省住宿標準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能超過一倍***上級開會統一安排住宿的除外***。

  六、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培訓、學習需借公款者,經局長批准方可借款,但回單位應及時報銷,報銷時對不足應補齊的部分,由會計在下月工資發放時扣清。特殊情況借款,借款額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由會計掌握,並負責扣還;借款超過月工資的,應經局長在借款憑證上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人要做好還款計劃,由會計負責按時扣還。

  七、嚴格遵守現金管理規定,嚴格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須全額入帳。收費必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程式或縣物價部門核定的專案和標準進行。

  八、經費支出:辦公費、會議費、維修費支出及專項經費等支出,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有關標準執行。專項經費結算須及時,不得拖延。機關要根據上級規定精簡會議,全域性性的學校校長會議由局長批准,專項性的會議由分管領導報局長同意後籤批。大型會議要成立會務組,由分管局長、辦公室、承辦科室共同安排,共同及時辦理會費結算手續。

  九、辦公室、財務科要做好固定財產登記和低值易耗品臺賬記載。招生、統考及設有臨時性辦公室的大型專項業務活動,轉撥辦公費、添置辦公用品,同樣實行經費收支申報、批准制度。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後,所需辦公費用、所添辦公用品由科室與辦公室、財務科共同經辦,局長籤批,辦公室驗收登記,納入機關財產管理備案。

  十、財務監督:局機關財務管理須嚴格財經紀律,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定期公開財務收支情況,提高透明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和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十一、各種票據由財務科按要求管理,做好領、用、銷記錄。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對上級機關和財政、審計等部門來單位瞭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要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十二、監督、指導教育系統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實行定期監督、內審制度;對下屬單位的財會人員和分管財務的負責人定期培訓、指導;對調離單位的法人代表,實行先審計、後調離的管理辦法。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教育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區紀委《關於完善財務監督機制的通知》檔案精神,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規範財務管理行為,根據《會計法》、《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體制和要求

  單位財務在局長和分管財務領導的領導下由計劃財務科統一管理,實行分塊核算。行政經費由區會計核算中心核算,事業經費由區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核算。

  單位所有經費的收支***包括行政經費、事業經費、專項經費等***都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單位的一切經費支出都必須本著“增收節支、厲行節約”的原則,按照“計劃管理、合理使用、嚴格控制、節約支出”的要求,嚴格執行《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及有關財務的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管好用好教育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單位在開展教育及其他活動中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教育行政經費撥款、教育事業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轉移支付資金撥款、專項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一*** 教育經費管理

  教育經費實行分戶管理,分為教育行政經費、教育事業經費和教育費附加。教育事業經費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事業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基本建設撥款***,專項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教育費附加包括教育費附加撥款,轉移支付資金撥款。

  ***二*** 事業收入管理

  1、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中的收費專案、收費物件、收費標準及時足額收取。不擅自設立收費專案,不隨意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2、 單位各項收入的收取都必須由計劃財務科出納人員收取或由計劃財務科指定人員收取,收取的現金必須當日解入銀行,並及時辦理結報手續。

  3、單位的一切收入都必須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凡屬財政專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入財政專戶,不得坐支。

  三、資金撥付管理

  資金撥付必須嚴格按照預算和月用款計劃執行。

  1、經常經費撥付由計劃財務科按年度預算分月撥付,年終結算;年終結算撥付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批准。

  2、專項經費撥付由計劃財務科根據年度預算安排和學校實際用款情況提出書面撥付意見,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批准。

  3、教育費附加撥付,由計劃財務科根據年度預算安排和學校實際用款情況提出書面撥付意見,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批准,撥付金額在伍萬元以上的,同時報分管教育副區長批准。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單位為開展教育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的耗費,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等。

  1、 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按照單位年度預算和有關財務規定執行。單位的一切支出票據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嚴格杜絕使用各類非正式發票,嚴把票據關。物資採購,數額較大的必須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並實行統一採購,凡屬政府採購的物品必須實行政府採購。

  2、 加強“備用金”管理,確保“備用金”的安全。“備用金”只能用於單位零星開支,主要包括:差旅費、按規定批准的臨時人員的勞動報酬及1000元以下無法辦理轉賬的辦公用品購置費、小額接待費等,單位支出款項在1000元以上的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3、 差旅費開支必須嚴格按照區財政局《關於印發〈黃巖區區級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標準〉的補充通知》***黃財預[2002]8號***規定標準執行。工作人員出差一般在回單位5個工作日內***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辦理報銷手續。除發生在12月底的差旅費可延續到次年的一月份報銷外,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跨年度報銷。

  4、 會議費用開支必須從嚴掌握,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必須召開會議的,須事先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同意,報局長批准。會議伙食費開支標準:一般會議發放會議補貼每人每天10元。需統一就餐的按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 接待費開支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來客接待,一律由辦公室安排。

  6、 車輛費用開支,車輛修理在一般情況下由駕駛員事先填制《車輛修理審批表》,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局長批准;車輛配件和其它用品的購置,由駕駛員事先填制《購物審請表》,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局長批准;車輛必須在指定地點加油,並使用加油專用卡結算。如遇特殊***在出差途中***情況,車輛必需修理或購置配件的須事先用電話與分管財務領導聯絡後進行修理、購置,回單位後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7、 印刷費用開支,嚴格控制印刷費用,各科室必須印製的各種表冊、單據,必須事先填寫《印刷申請表》,經分管財務領導同意,報辦公室備案。凡經費需向學校收回的,由科室負責通知學校匯入單位賬戶統一結算。

  8、 物資採購和管理,物資採購必須嚴格執行單位年度預算。採購物品時必須填寫《購物申請表》,一般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報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由辦公室統一採購,各科室到辦公室領取,特種辦公用品,報經辦公室同意後,方可另行採購。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品採購報經分管財務領導同意,由計劃財務科統一採購。採購的物品屬專控商品的,必須辦理專控商品採購手續。採購的物品屬固定資產管理的,必須經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驗收、簽名,並開具《固定資產增加報告單》。採購的物品屬低值易耗品的,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名。

  9、 經費支出審批實行一支筆簽字和聯籤制度。

  差旅費報銷,工作人員到區外出差或參加會議***凡有書面通知的必須附會議通知書***的差旅費報銷,由分管領導與局長審批。

  會議費用報銷,局召開的會議費用報銷,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審批;科室召開的會議費用報銷,由分管領導與局長審批。

  接待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負責填制《黃巖區行政事業單位接待來客就餐審批表》,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審批。

  車輛費用報銷,必須附《車輛修理審批表》或《購物申請表》由辦公室主任簽署後,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審批。

  採購物品報銷,一般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報銷,由分管辦公室領導與局長審批;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品,必須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驗收、簽字,並附《固定資產增加報告表》後,由分管財務領導與局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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