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對照黨規黨紀看遵規守紀嚴不嚴發言稿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5日

  黨員幹部要在學習中樹立辯證思維、轉化觀念,正確看待紀律約束與紀律保護之間的關係,深化對紀律內在本質的認識和把握,提高守紀律、講規矩的自覺性,將紀律轉化成自律,使有意識的遵守轉化成無意識的遵從。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1

  遵守黨紀黨規的重要性。毛澤東同志曾明確指出:“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沒有紀律,黨就無法率領群眾和軍隊取得鬥爭的勝利。”說明了黨的紀律的極端重要性。此外,《黨章》明確了黨內一切違反紀律的行為,都要受到嚴格的追究。在中紀委反腐中,山西“塌方式腐敗”、中石油腐敗窩案、發改委“審批崩塌式腐敗”等大要案,在某種程度上都是黨員幹部不守紀律在前,違法在後所結出的“惡果”,雖然已經查出公之於眾,並且正在或已經嚴懲,但其腐敗後果對黨和國家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

  黨員幹部必須守紀律、講規矩。黨員幹部來源於人民群眾,但又有別於普通群眾,因為他們在黨旗下曾莊嚴的宣誓“……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一是嚴格遵守黨章,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是全黨必須遵守的共同行為規範。為什麼中紀委在辦案問訊前會讓涉案的領導幹部重溫《黨章》?就是讓他們對照黨章來檢討自己在工作生活中的言行是否符合黨章的各項規定,以一名同志的身份來向黨組織反思、反悔和交代。

  二是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就是要向黨的基準看起,和黨保持高度一致,不說出格的話,不做違紀的事,時刻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中央電視臺前名嘴畢福劍事件近日被廣電總局定性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就是先例。

  三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黨員幹部手握人群群眾給予的權力,為了保證公平公正,在具體工作中必須按照《憲法》等法律規定的範圍依法行政、依法用權,嚴禁有法不依、越權擾法等違法現象。

  守紀律、講規矩,不是一時的事情,而是黨員幹部一輩子的事情,無論在職、離職,無論公眾檯面還是私人場合,都要自覺要求自己,主動守紀律、講規矩,只有堅守下去,才能成為黨的好乾部、人民的好公僕。

  篇2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在我們國家,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制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嚴格。”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刮骨療毒”,從嚴治黨的決心。從嚴治黨,重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只有如此,才能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才能肩負起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實現“中國夢”的歷史重任。

  一要見微知著,防微杜漸。黨規黨紀是戴在黨員頭上的“緊箍咒”,是更加嚴格的紀律約束。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黨員的形象關乎黨的形象,黨員的一言一行,必須比普通公民標準更高,要求更嚴,才能真正起到標杆和表率作用。常言道,“小洞不補,大到尺五”許多黨員領導幹部就是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選,把自己等同於普通老百姓,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影響,從吃吃喝喝這些小事放鬆警惕,視黨規黨紀為兒戲,一步步淪為歷史的罪人,給黨和國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要切實加強黨紀黨規執行力度,就必須做到見微知著,防微杜漸,把違規違紀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首先要抓好黨紀黨規的學習教育,提高公職人員廉政風險防範意識。其次要關口前移,加強對黨員幹部嚴守紀律和規矩的監督,從工作、生活等細節發現違規違紀苗頭,通過抓早抓小,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增強黨員領導幹部拒腐防變的“免疫力”,築起防微杜漸的“防火牆”。

  二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腐敗案件多發,“四風”問題氾濫,既有黨員幹部思想蛻變的問題,也有組織上教育、管理、監督、懲治不力的問題。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並指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紀律。”嚴明二字強調的就是提高執行力,要說到做到,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因此,只有嚴格落實黨紀黨規,切實肩負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以嚴的標準要求黨員、嚴的措施管住幹部,確保黨規黨紀成為剛性約束,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職位高低,只要觸犯了黨紀黨規黨法,都嚴懲不貸。才能營造黨紀黨規是“高壓線”,不能碰,是“防火牆”,不可越的法治環境,達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要完善制度,亡羊補牢。黨規黨紀的完備程度,是我們黨成熟與否、執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標誌。經過長期的實踐探索,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已經初步形成,為我們管黨治黨提供了重要遵循。同時也要看到,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尚有不完善的地方,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些黨員領導幹部正是利用制度漏洞,打擦邊球,鑽制度空子,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利益輸送,形成龐大的腐敗鏈。“亡羊補牢,猶未遲也”。長期以來,我們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上探索了許多成功做法,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特別是黨的以來,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出臺“八項規定”,狠抓作風建設,部署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採取了一系列有力舉措,取得了管黨治黨的明顯成效。對這些有效做法和舉措,應進行認真梳理,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長效機制。按照《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的要求,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確保到建黨100週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執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使腐敗無空可鑽,無機可乘。

  四要持之以恆,常抓不懈。近年來,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一大批“老虎蒼蠅”落馬,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明顯成效。黨的以來,黨內法規制度的“籠子”編織得更加緊密、牢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做出戰略部署,把包括黨章在內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到了國家法治體系建設中,為新形勢下進一步管黨治黨提供了根本遵循。但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腐敗活動尚未絕跡,形勢依然嚴峻,反腐敗鬥爭依然在路上,不可能一勞永逸,一蹴而就。因此,必須牢固樹立持之以恆,常抓不懈的思想,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帶頭遵守黨規黨紀作為自覺行動,既要有不越線的嚴要求,又要有不踩線的高標準。各級紀檢機關要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確保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要發動群眾,積極監督,使黨員幹部的一言一行,都處在監督約束之中。使黨規黨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讓人民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迴應群眾期盼、贏得黨心民心。

  篇3

  黨章是黨的最高綱領,是黨內“憲法”;黨紀黨規是黨內一切活動的準則,是黨的生命線。每次對黨章的修改過程,也就是嚴紀律立規矩的過程。黨章是全黨的總規矩,違反黨章就是最大的違紀。學習遵守維護黨章,是全體黨員的應盡義務和莊嚴責任。

  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新一屆黨中央多次重提黨章,反覆強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學習黨章、遵守黨章、維護黨章,是新常態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根本保證。作為黨員幹部,務必自覺增強黨章意識,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終身必修課。市委決定在全市黨員幹部中集中開展“學黨章守紀律講規矩”專題教育活動,出發點和基礎是學習遵守維護黨章,核心和目的是守紀律講規矩,這既是全市“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的工作舉措。

  一、將守紀律講規矩貫穿遵守維護黨章全過程

  守紀律講規矩的根本是嚴守黨章,嚴明紀律必須從遵守維護黨章入手,在嚴守黨章中找準支撐點,形成推動力。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指出:紀律是“成文”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紀律是剛性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規矩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需要全黨長期堅持並自覺遵循。因此,紀律和規矩是一個整體,規矩就是紀律、紀律也是規矩,具有同等的普遍的約束力。

  一遵守維護黨章首要是嚴明政治紀律。黨章是立黨管黨治黨的總章程、總規矩,是全體黨員的政治綱領。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因此,維護黨章權威,首在嚴明政治紀律,重在樹立政治規矩。反覆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鮮明指出了“七個有之”現象,提出了“五個必須”要求。當前,有的幹部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無論是在黨內還是在社會上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給黨的事業造成損害。嚴明政治紀律,就必須對這些行為嚴厲處置,決不允許黨內有凌駕於黨章和黨組織之上的特殊黨員。

  二遵守維護黨章必須嚴明組織紀律。黨的組織紀律,是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行為準則,貫穿於革命、建設和改革各個時期,其內涵非常豐富,一要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堅持重大問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二要堅持請示報告制度。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和個人重大事項時必須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三要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認真落實幹部選拔任用規定,決不允許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決不允許組織、慫恿、誘使他人違背個人意願投票表決。四要對組織忠誠老實。在組織面前要言行一致,表裡如一,決不能見風使舵,弄虛作假。同時,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決定,擅自脫離組織,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違規取得外國國籍或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等行為,也是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

  三遵守維護黨章必須嚴明廉潔紀律。廉潔紀律是黨的紀律的重要內容,是黨員幹部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的基本規範,是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證。規範黨員幹部廉潔從政行為,關鍵就是要嚴格遵守《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處理好公與私之間的關係。

  一是不能以權謀私。領導幹部要嚴以用權,決不能以“幫忙”“關照”等名義索取管理、服務物件的錢物,接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要謹小慎微,決不能利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藉機斂財;要以公心選拔使用幹部,決不能利用選拔任用幹部之機謀取私利。

  二是不能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黨員幹部個人不能違規經商辦企業,也不能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中兼職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防止權力與經濟結盟。同時,違反規定買賣股票,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等行為,也是不允許的。

  三是不能違規使用“三公經費”。一些幹部往往在“三公經費”的管理與使用中上下其手、假公濟私,比如公款吃喝,公款出國境旅遊或者變相出國境旅遊,公車私用等,這些行為都違反了廉潔紀律。

  四是不能違規為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以權謀私不僅限於自己侵佔、收受財物,還包括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等方面,這些行為往往“暗通款曲”,必須高度警惕。

  四遵守維護黨章必須嚴明群眾紀律。群眾紀律的核心就是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隨時隨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一是不能侵害群眾利益。特別是基層黨員幹部,要多站在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決不能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亂攤派,決不能在管理服務中違規亂收費;要對群眾有真感情,決不能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的時候故意刁難群眾,甚至搞吃拿卡要。

  二是不能與民爭利。在土地徵收徵用、房屋拆遷、耕地保護、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處置等關係群眾利益的工作中,要依法依規辦理,不能從中謀取私利。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要公平公正公開,不能搞暗箱操作。

  三是杜絕官僚作風。基層黨員幹部為群眾服務是本分,不能高高在上,搞官僚主義。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依法依規能解決的就必須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不能敷衍塞責、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更不能態度惡劣、簡單粗暴。

  五遵守維護黨章必須嚴明工作紀律。規範黨的工作紀律,就是要求黨員幹部把心思用在謀事創業上,放在為民謀利上。黨的工作紀律主要包括:

  一是必須種好自己的“責任田”。領導幹部要履行好一崗雙責,尤其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二是工作必須實事求是。工作業績是怎樣就是怎樣,不能漏報、瞞報、虛報,搞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決不允許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三是嚴禁越權妄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超越權力界限插手干預其他公務活動,不僅會擾亂正常的黨和國家工作秩序,其中也可能隱藏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四是保守工作祕密。保密紀律是極為重要的工作紀律,洩密事件的發生往往會造成嚴重後果。要嚴格禁止洩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內容。

  六遵守維護黨章必須嚴明生活紀律。生活紀律的要求比較寬泛和概括,更多有賴於黨員幹部的道德自覺和行為自律。主要包括:

  一是杜絕生活奢靡。保持艱苦樸素的作風,既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基本紀律要求。黨員幹部在工作生活中不能貪圖安逸,搞享樂主義,追求吃喝玩樂等低階趣味。

  二是必須在兩性關係上潔身自好。黨員幹部必須在慾望面前守住底線。

  三是不可違背公序良俗。黨員幹部代表著黨的形象,必須時刻自警自省,決不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和公德,尤其是在公共場所進行不當行為,只要造成不良影響,就必須按照違紀處理。

  二、以實際行動確保黨的紀律規矩落實到位

  各級黨組織要把“學黨章守紀律講規矩”擺在重要位置,讓每名黨員幹部知曉、敬畏和嚴守黨規黨紀,使其成為防止以權謀私的“緊箍咒”、堅持秉公用權的“護身符”。

  一喚醒黨章意識,全面踐行“三嚴三實”要求。

  一是以黨章為鏡子,做到嚴以修身。堅持強化理想信念,不斷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踐行入黨誓言,做到時時、處處、事事對黨絕對忠誠;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決落實上級決策部署,自覺維護黨委權威。

  二是以黨章為標尺,做到嚴以律己。堅持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做檢身修德、謹言慎行的清醒人;堅持講政治守規矩,自覺遵循組織原則,服從組織決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堅持遠離“紅線”“禁區”,走好遵紀守規的人生路;堅持廉潔從政,經得起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線。

  三是以黨章為準繩,做到嚴以用權。堅持依法用權,按法律和規章說話辦事,不濫用權力;堅持秉公用權,不公權私用,使手中的權力用當其時,用得其所;堅持陽光用權,主動接受監督,贏得幹部群眾信任;堅持權責對等,把權力當責任,甘於奉獻,勇於擔當。

  二加強教育監督管理,把紀律規矩立起來。

  一要嚴格黨員幹部教育。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學黨章守紀律講規矩”教育活動常態化,營造遵規守紀的濃厚氛圍。要把黨規黨紀教育列為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黨校培訓的重要內容,抓好主要領導幹部、新任職幹部、年輕幹部等重點物件專題培訓。要分專題、分領域、分崗位開展警示教育,讓黨員幹部心存敬畏和戒懼。

  二要嚴格黨員幹部監督。要暢通監督渠道,及時掌握黨員幹部作風紀律方面的問題。要及時提醒警示,對尚不構成違紀的一般性問題,及時批評教育,扯扯“袖子”。要加強和改進巡察工作,強化對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監督,抓早抓小,防患於未然。

  三要嚴格黨員幹部管理。要把功夫下在平時,把規矩嚴起來,把管理硬起來。要認真落實幹部談心談話制度,切實摸清幹部思想工作狀態。要加強幹部任用監督把關,嚴格按照組織原則和程式選拔幹部。要把紀律規矩的尺子用起來,讓黨員幹部在“破紀”之初就受到警戒、付出代價。

  三堅持紀在法前,維護黨章黨規黨紀嚴肅性。黨章清晰地界定了紀委的地位和責任,充分表明我們黨對紀律建設的高度重視,同時也明確了各級紀委必須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法定職責,迴歸“原教旨”,聚焦主業主責,著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切實將紀律挺在前面。

  一要在“早”字上下功夫,動輒則咎。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二要在“細”字上做文章,不放過“小節”。從小處著手,從深處預防,對小錯、小節、小案零容忍,及時糾正,防病未發,及時阻斷“小節”“病變”的過程。

  三要在“嚴”字上立規矩,執紀必嚴。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不放鬆,晒太陽強威懾,越往後執紀越嚴。懲治腐敗要重點查處“三類人”,即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糾正“四風”要重點把握“四條界線”,即後、八項規定出臺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後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

  四要在“常”字上鉚足勁,執紀常態化長效化。

  五要在“定”字上求實效,力度節奏不變。把從嚴治黨作為永恆課題,堅持正風肅紀力度不減,保持強力反腐的態勢不變,把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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