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要什麼材料
申請註冊商標是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的,申請註冊商標是需要什麼材料的呢?如何申請註冊一個商標呢?申請註冊商標的材料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申請註冊商標所需資料
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影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專案,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一致。
申請註冊商標有什麼要求
***1***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不得作為商標註冊,但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作為商標註冊。
***3***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怎樣申請註冊商標
選擇您心儀的商標。可以選擇的範圍包括,文字、圖形、數字、字母、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組合。根據最新商標法,聲音也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到官方資料庫及商標查詢系統“中國商標網”查詢在先註冊情況,評估註冊風險,反覆修改,最終確定要註冊的商標,並製作出商標標識圖樣。
準備商標註冊申報材料:
1、商標註冊申請書;
2、委託書***如果委託代理機構的話***;
3、主體證明材料***個人的身份證及個體工商戶執照、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遞交申報材料。須到國家商標局註冊大廳當面遞交。
5、等待商標局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後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時間約60-80個工作日***即3-4個月左右***,如形式審查不通過需要補正或重新提交申請。
拿到商標受理通知即可將商標打上“TM”標識進行使用。
6、從提交申請到最終拿到商標註冊證書大約需要16個月,其中遞交申請後3個月左右下發受通,受理後前9個月為審查排期,後3個月為通過商標局審查後的公告期,最後是製作證書及下發大概1個月。申請人需要時刻關注在公告期內是否有他人提出異議,並根據商標局下發的異議答辯通知書提交異議答辯書,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7、經過以上流程,如果順利,即可拿到商標註冊證書。商標註冊保護期限為10年,屆滿前12個月可以申請商標續展,官方收費為2000元***屆滿後6個月內的寬展期限內也可續展,但是需要多繳納500寬展費***,在此續展後商標專用權期限延長10年,可反覆續展延期使用。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登出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申請商標註冊好處
1、 便於消費者認牌購物。
2、 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 受法律保護。
3、 通過商標註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佔領市場。
4、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 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 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 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外國人商標註冊申請原則有哪些?
***1***申請人所屬國和中國之間已達成商標互惠協議的按照雙邊條約辦理
商標互惠協議是指申請人所屬國和我國通過簽約或者換文而達成的商標互相註冊協議。除專門的商標互惠協議外,我國在與一些國家簽訂的友好通商或者貿易協定中,也往往包括了商標註冊的互惠原則及有關商標註冊條款。按雙邊條約的規定,通常都給予申請人享受“國民待遇”。我國商標主管機關對於已同我國簽訂商標互惠協議的國家的公民和企業申請商標註冊的,自應按協議的規定辦理。自我國加入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及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和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後,雙邊協定則僅適用於沒有加入這三個國際條約的國家。
***2***依據申請人所屬國與我國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
目前,在商標方面的國際條約中,我國已加入的已有四個:即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1980年3月3日加入***,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85年3月19日加入***,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10月4日加入***和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1995年12月1日加入***。對於我國未加入的國際條約,我國沒有遵守的義務。只有雙方都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我國才有遵守的義務。
尤其是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根據《巴黎公約》的規定,任何一個成員國應在商標註冊方面給予其他成員國國民以國民待遇,因此,《巴黎公約》的所有成員國國民在我國都可以享受商標註冊的國民待遇,在註冊條件、申請手續、步驟等方面享有與我國國民一樣的待遇。
***3***按對等原則辦理。
對等原則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係經常採用的一項原則,其基本含義就是:在處理國際間的政治、經濟關係時,你用什麼方式對待我,我也將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你。將對等原則適用於涉外商標註冊,就是要求雙方按照同等方式來辦理對方國家的公民或企業的商標註冊申請。比如,如果外國商標申請人所屬國對於我國商標到該國的註冊申請要求提交本國註冊證明、互惠協議證明的,則該國商標申請人也必須向我國商標主管機關提交上述證明;外國商標申請人所屬國要求我方對商標申請書件進行認證、公證的,我國也按對等原則辦理,反之亦同。
申請註冊商標的材料
辦理商標註冊的流程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