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熱的症狀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2日

  藥物熱是指因使用藥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發熱,那麼是什麼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時間

  藥物熱發生的時間長短,在不同藥物之間各有差別。

  有報道總結指出抗生素類藥物平均 7.8 天,中位數 6 天;抗腫瘤藥物平均 6 天,中位數 0.5 天。

  熱型

  藥物熱的熱型有多種表現,包括弛張熱、稽留熱、間歇熱及不規則熱等,國內文獻報道較多的為弛張熱及稽留熱。

  發熱程度也多樣,可表現為低熱,也可表現為 >42 ℃ 的超高熱,但一般以 38.9-40 ℃ 最為常見。

  其他症狀

  臨床上出現藥物熱的患者有的只表現為單純發熱而無其他伴隨症狀,一般狀況好。

  有部分患者同時會出現一些過敏症狀,皮疹、寒戰、頭痛、關節肌肉痛等常見。

  也有患者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因此,對於無伴發症狀的藥物熱更容易被忽略。

  藥物熱的識別

  藥物熱目前沒有統一的診斷標準,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時,我們就應該考慮藥物熱。

  1.典型的藥物熱總出現在用藥後第7-10天,若以前接觸過這次所用的藥物,則可在用藥後數小時內即發現發熱,個別病例可短至1小時或長達25天。體溫常在37-39℃,也可高達 40 ℃以上,可伴有皮疹、關節痛等。

  2.應用抗生素後體溫一度下降,繼續用藥,體溫再次上升,而找不到原因。

  3.原有感染性疾病,應用抗生素後體溫反而上升,以前可有同樣病史。

  4.不能用原有疾病解釋,但一般情況良好。

  5.停藥後體溫很快下降。停藥後體溫在24-48小時內恢復正常,則強烈提示藥物熱。

  引起藥物熱的藥物

  廣義而言,任何藥物均可能在製造或使用過程中,由於微生物、內毒素或其它物質等汙染而引起用藥者發熱。儘管非藥物本身所致,但卻與用藥有關。幾乎所有藥物都能通過這種機制引起藥物熱。

  最為常見的藥物:

  磺胺類、兩性黴素B、青黴素類、博萊黴素、更生黴素、青黴胺、抗組胺藥、甲基多巴、苯妥因鈉、阿托品、水楊酸類、甲狀腺素、腎上腺素等。

  較常見的藥物:

  頭孢菌素類、利福平、鏈黴素、別嘌醇、硫唑嘌呤、西米替丁、丙基硫氧嘧啶、肝素等。

  偶見致病藥物:

  氯黴素、四環素、洋地黃類、胰島素、中藥等。

  總之,藥物熱的診斷缺乏特異性,特別是不伴皮疹、關節痛、嗜酸粒細胞計數增多等其他過敏症狀的單純***物熱很難與其他原因所致的高熱鑑別,常誤認為原發病未控制。

  在臨床上對於不明原因的發熱患者,在排除各種引起發熱的原因後,一定要考慮是否有藥物熱的存在。

  藥物熱的處理

  對藥物熱最好的治療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藥物,補液有利於藥物的排洩和退熱。重症患者可應用糖皮質激素,對高熱或超高熱的患者可同時應用物理降溫,但對酒精過敏者,禁做酒精擦浴,不用以酒精做溶劑的氫化可的鬆。值得注意的是,鈣劑、抗組胺藥、解熱鎮痛藥也可引起藥物熱。因此不主張首選這些藥物處理藥物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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