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登出材料
申請登出商標的材料有哪些呢?商標註銷的程式怎麼走?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是什麼?
申請登出註冊商標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註銷申請書。商標註銷申請書應打字或印刷;申請部分登出的,應填寫申請登出的商品或服務專案;
2、交回原《商標註冊證》;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影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登出註冊商標的程式
登出註冊商標有以下三種不同程式
***一***商標註冊人申請登出其註冊商標的,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登出註冊商標可以是整體登出,也可以登出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專案。
登出申請經商標局核准後,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或該註冊商標專用權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銷申請之日起終止。
***二***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註冊人已死亡或終止一年以上的且未辦理商標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將該商標註銷。向商標局申請登出該商標的,應當提交該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
經商標局核准登出的註冊商標,其專用權自該商標註冊人死亡或終止之日起終止。
***三***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在法律規定的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該商標予以登出。
這是商標局鑑於註冊商標已經失效的事實做出的登出行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請,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效力自有效期滿次日起終止。
註冊商標登出的情況有哪些?
登出商標有以下情況:
商標所有人自願申請放棄其商標。商標所有人由於各種原因,如企業轉產、合併、解放、破產或商標形式陳舊等,自願申請放棄其註冊商標,經商標局核准、予以登出。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寬展期已過,而商標所有人仍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提出續展申請而未獲該準的,商標權自動終止。
商標所有人的企業關閉或公民死亡,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無人要求繼承其註冊商標的。
商標所有人自願申請放棄商標權,需向商標局提交登出申請書及《商標註冊證》,由商標局辦理商標的登出。
申請商標註銷的有關要求。
申請登出的商標應附商標註冊證,註冊證丟失的,須加註說明。
申請登出時註冊人名義變更,原章戳作廢無法蓋章的,應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證明檔案。
商標局收到登出申請後,登出該商標註冊檔案,並於每季度未的28日刊登該商標的登出公告。
商標被撤銷的情況
一般來說,導致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銷的常見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他人提出撤銷申請,商標局按註冊人原註冊地址下發提供使用證據通知,註冊人因地址變更未收到檔案導致提供證據超期;
***二***他人提出撤銷申請,註冊人或工作人員收到商標局下發提供使用證據通知,因法律意識淡薄未加理會;
***三***他人提出撤銷申請,註冊人收到商標局下發提供使用證據通知,但註冊人提交了的使用證據不符合國家商標局的證據要求,未被採納。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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