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消防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5日

  商業空間作為現代人生活購物、體驗、社交的重要場所,近年來商場的消防規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全面瞭解和掌握消防知識,是每個商業地產規劃人必須具備的素質。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商場消防方面的制度,供大家參考。

  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志。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 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 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 櫃檯、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髮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

  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商場消防規範要求8條

  一、商場的火災危險性有哪些?

  1營業大廳面積大,且每層空間上下連通,容易造成火災蔓延擴大;

  2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商場人員聚集、流動量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4電氣照明裝置多,導致火災的因素多;

  5撲救難度極大。

  二、商場電器照明裝置火災危險性有哪些?

  商場內電氣照明裝置的火災危險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點:

  1安裝在商場頂、柱、牆上的照明、裝飾燈,多采用帶狀方式或分組安裝的熒光燈具,有些商場採用滿天星式深罩燈。這些燈具都採用埋入式安裝在吊頂裡面,數量比較大,且熒光燈的鎮流器易發熱起火,深罩燈如採用功率較大的白熾燈,也易烤著附近的可燃物。

  2安裝在商品櫥窗和櫃檯內的照明燈具,除了熒光燈外,還有各種射燈:射燈除採用冷光源的以外,其他光源的射燈,表面溫度都較高,足以將可燃物烤著。

  3商場內和商品櫥窗裡除了大量安裝廣告霓虹燈和燈箱外,有的還安裝了操縱活動廣告的電動機,霓虹燈的變壓器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

  4在節假日,商場內外還要臨時安裝各種彩燈,增添節日氣氛。

  5商場經營照明器材和家用電器的櫃檯,為了測試的需要,還裝設有臨時的電源插座,沒有空調系統的商場,在夏季還大量使用電風扇降溫等。以上各種電氣、照明裝置,品種數量之多和線路錯綜複雜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築難以比擬的,加上每天營業時間長,如若設計、安裝、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

  6其他致災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場為了方便使用者,還附設有服裝加工部,家用電器維修部,鐘錶、眼鏡、照相機等修理部,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電熨斗、電烙鐵等加熱器具。

  三、為什麼商場火災撲救難度大?

  商場發生火災,可燃物多,空間大,蔓延快;顧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員逆方向進入撲救,搶救和疏散人員、撲滅火災都相當困難;加之發生火災後,由於濃煙和高溫,使消防人員偵察火情困難,難以迅速撲滅火災。

  四、商場耐火等級有何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規定,新建商場的耐火等級一般應不低於二級,商場內的吊頂和其他裝飾材料,不準使用可燃材料,對原有建築中可燃的木構件和耐火極限較低的鋼架結構,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級。商場內的貨架和櫃檯,應採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製成。

  五、商場內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有何要求?

  保證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商場營業廳作為公共場所,顧客人流所需的面積應予充分考慮。這方面目前國內尚無規範明確規定,但根據實際情況和參考國外經驗,貨架同人流所佔的公共面積的比例:綜合性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一般不小於l:1.5;較小的商場最低不小於1:1。人流所佔公共面積,按高峰時間顧客平均流量人均佔有面積不小於0.4m2計算。櫃檯分組佈置時,組與組之間的距離不小於3m。

  六、商場防火分割槽如何劃分?

  商場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劃分防火分割槽。多層商場地上按2500m2為一個分割槽,地下按500m2為一個防火分割槽;如商場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防火分割槽面積可增加一倍;高層商場如果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地上商場防火分割槽面積可擴大到4000m2,地下商場防火分割槽面積可擴大到2000m2。

  七、商場貫同上下樓層的孔道、井道防火分隔有何要求?

  對於電梯間、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的孔洞,應安裝防火門或防火捲簾進行分隔,對於管道井,電纜井等,其每層檢查口應安裝丙級防火門,且每隔2~3層樓板處用相當於樓板耐火極限的材料進行分隔。當商場所在建築高度超過100米時,要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分隔。

  八、商場日常防火管理有何要求?

  商場應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商場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負責人應當負責商場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場的防火負責人;商場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抓好落實;商場應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尤其是對出租櫃檯、商店,其防火安全工作都必須分清責任,納入商場的統一管理之中;商場應配備必要的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具體抓好本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對本商場的職工及重點工種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制定滅火預案及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商場要建立定期檢查測試、維修保養制度,並加強消防控制操作人員的培訓和值班檢查;要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檔案,對商場的防火工作情況認真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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