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2日

  租賃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是:,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歡迎閱讀!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是: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相關範本,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一:

  出租人:XX房地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XX路商貿綜合大市場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下述場地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

  甲方擁有XX路商貿綜合大市場肆號樓商鋪的合法使用權,並同意將其房產以下簡稱“場地”出租給乙方作商業零售用途。房產建築面積約為4500平方米,附房產平面圖,乙方同意承租。

  二、租賃期限、免租期

  租賃期限為 年由 年_____月___ 日至 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為______個月,由 年_____ 月____ 日至 年_____ 月____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需交付租金。租金自 年 月 日起計交。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協商是否續租及續租的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三、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毛坯房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裝置投入總額按五年折舊,折算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

  四、繳付方式:

  每一個季度上交租金一次,乙方在上一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的十五天內上交下一個季度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則每天按未繳納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五、保證金:

  在雙方簽署正式合同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於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時,在乙方無違約並繳清應付款項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在十天內無息返還乙方。

  六、雙方的宣告及保證

  1. 甲方對乙方的宣告及保證如下:

  1甲方擁有商鋪的合法所有權,有全部的合法授權和權力將場地按本合同條款租賃給乙方。

  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承租的場地可作為合法零售商店使用,並遵守中國所有有關的法律和法則,以及取得所有與租賃及營業使用有關的證件。

  3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按其經營範圍獨自合法使用場地。在不損害原有建築結構的原則下,乙方有權對場地進行間隔、佈局,甲方不得在該門口擺放物品阻礙乙方經營。乙方可在商場內派發宣傳單張。

  4在本合同期內,因出租此場地而產生的政府或其它部門所徵收的稅項及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5除本合同規定的租金,乙方經營場地內使用的電費、水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保證場地於合同期內供乙方依約依法使用。如因場地用途問題而令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甲方應於收回場地後七天內退還乙方預先繳付之按金及費用,並應賠償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

  7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提供出租方應協助提供的一切必要檔案,協助乙方辦理乙方經營所需之一切證照。

  2. 乙方對甲方的宣告如下:

  1按時、如數繳付合同約定的租金及有關費用。

  2不非法使用場地或在場地內堆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3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該物業內固定設施和其它裝置的無損,在租賃期內所有甲方所投的裝置維護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該物業毀損的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4租賃場地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以不損害原有建築結構安全原則,改裝設計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經審批後由乙方自行設計裝設,改裝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場地內由乙方裝設之設施和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

  5因使用場地而產生之水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經營產生的有關稅費均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經營該物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支出。

  6租期屆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10天內將場地在不損壞或不影響甲方建築完整的情況下,乙方拆除自行安裝之貨架及附設物後交還甲方自然損耗及經甲方同意保留下來的部分除外。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按其經營範圍獨立使用場地,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但乙方為經營其業務而設立專櫃或將場地部分或全部空間分租或轉讓除外。

  8本合同正式生效後如乙方有出現違約或不繳納首期租金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

  七、不可抗力

  在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如發生地震、非甲乙雙方責任引致的火災、水災、政府禁止或其它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或無法預料的不可抗力事件,雙方在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的義務可在不可抗力發生期內暫時終止履行,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後,雙方可就場地的具體狀況商討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其它約定

  1、甲方同意免費提供店鋪外、大堂處、大廈外牆的適當位置,讓乙方設定廣告招牌、掛旗、指示牌等,其設定地點、大小及設計由乙方建議並符合甲方之審批標準,但甲方不應無理拒絕,有關登記費用、建造、釋出、審批等費用及責任與廣告牌日常用電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因場地用途出現問題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為的徵用拆遷致使乙方無法依此合同承租場地或正常營業或蒙受其它損失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計算,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有權根據其相應的承租區及受損大小而獲得國家規定的對經營者的相應補償,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租賃場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於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權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賃場地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通知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並要求甲方賠付乙方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可向甲方發出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的通知,而此舉並不代表乙方放棄對甲方追討賠償之權利。

  3、如乙方正常與完備的申請程式而未能獲得工商部門發出的營業執照,未能獲得工商部門的批准,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違反本合同約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損失。

  九、提前終止

  若發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終止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可立即生效:

  1、 一方實質性違反本場地合同,並且在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六十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繼六個月以上,而且雙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3、一方清盤或破產,未能清償其債務。

  十、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釋和履行應受已公佈的中國法規管轄,如有關中國法規未對本場地租賃合同或合同有關特定事項加以規定,則應參照國際認可的一般商業慣例。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解決,如爭議不可能解決,任一方可立即將爭議提交場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十二、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 _份,甲方 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簽證機關備案。

  十三、本場地租賃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二:

  xx步行街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 東莞市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公司註冊地址: 東莞市xx鎮xx路64號

  法定代表人: xx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以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範本,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店鋪的位置和麵積

  1.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東莞市xx鎮xx路64號的xx步行街第 幢第 層第 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位置註明參見附圖顏色所示,附圖只作一般識別之用,並不顯示該鋪的面積大小,乙方願意承租。

  2.甲方出租該店鋪建築面積含公共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鋪內規格面積為 平方米。鋪內規格面積:以商鋪牆體之中線為測量起止點計算之面積。

  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協定上述店鋪租賃期限為:從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2. 甲方在簽約後將向乙方發出《入夥通知書》,通知乙方進場裝修,乙方最遲必須在甲方發出《入夥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前來辦理入夥手續,逾期不辦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範本,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

  3. 甲方將在《收鋪通知書》中向乙方通知正式開業日,若乙方在該開業日未對外營業即指公眾人士能正常光顧乙方所經營的業務,則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交納每月租金2%的違約金。從開始營業日後第二天起計若乙方逾期十五天仍未對外營業的以物業服務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契約和租賃補充合同範本,收回店鋪,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在店鋪內的貨物在經甲、乙雙方和物業服務公司共同清點註冊後由物業服務公司暫予保管如乙方有意不參加清點,視為乙方放棄該等貨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作無主財產處理,於接管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或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內維持該商鋪於甲方指定的營業時間內正常營業,不得隨意中斷、停止其業務經營,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累計停業時間達到10天以上的以物業服務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將被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契約和租賃補充合同範本,收回店鋪,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在店鋪內的貨物在經甲、乙雙方和物業服務公司共同清點註冊後由物業服務公司暫予保管如乙方有意不參加清點,視為乙方放棄該等貨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作無主財產處理,於接管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或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租賃期滿,乙方在租賃期內如沒有違反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若乙方願意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租賃條款以雙方新訂的合同範本為準。

  三、經營範圍

  1.乙方在該店鋪經營的商鋪名稱是 ,如改變商鋪名稱,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2. 該店鋪的經營範圍為: ,首層租戶經營的商品的商標須與商鋪名稱一致,一至三層租戶經營的商品須有商品標籤牌,明碼實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鋪。

  3. 乙方在租賃期內須按合同範本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不得擅自變更經營範圍,若需變更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需提交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作為合同範本附件。

  4.乙方應於簽署合同範本後到甲方處辦理進場登記手續,並同時提交經營產品介紹、產品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明、品牌授權經營證明等相關資料之影印件,並由甲方核對原件。

  四、租金及保證金

  1.租金以鋪內規格面積計算鋪內規格面積以商鋪牆體的中線為測量計算

  1首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 元, 每月總租金為人民幣 ¥ 元;

  2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 元, 每月總租金為人民幣 ¥ 元;

  3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 元, 每月總租金為人民幣 ¥ 元;

  2.起租日期:從本合同範本約定之日開始計算。

  3.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若該日為節假日,則以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準。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範本時,應向甲方一次

  **納金額相當於首年二個月租金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 元和一個月首期租金 即人民幣 ¥ 元,總額共計人民幣 ¥ 元。甲方開具收據。該保證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約期滿,若乙方在承租期內有任何違約、賠償及拖欠費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在此保證金內進行抵扣;自甲方抵扣之日起十日內,乙方須將該等被抵扣的保證金及時補交給甲方,以確保該等保證金充分足額,若乙方逾期不補足的,甲方有權採取一切措施向乙方追討。若乙方在承租期內沒有任何違約、賠償及拖欠費用的情況,則該保證金將在租賃期滿後十五天內無息退還乙方。

  五、物業服務和相關費用的繳交

  1.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派的物業服務公司負責商場的物業服務,並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各種管理規章制度,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能源費、宣傳推廣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其它一切應繳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含公共分攤面積計算,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28元,即每月應繳交管理費為人民幣 ¥ 元。

  3.物業服務費包含清潔、秩序維護隊、公共設施維修保養、綠化,規定營業時間內的公共設施供水、供電、照明、空調費用分攤等費用,以上費用日後步行街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4.租金不包含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物業服務費按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向物業公司繳交當月物業服務費,若當日為節假日,則以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準。

  5.步行街中央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依步行街管理公司規定,加時空調費另計。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必須每天包括節假日上午 09:00 點至晚上 22:30 點在該店鋪內營業暫定,管理公司有權調整營業時間。乙方不得隨意關門和停業以及提早停業營業,否則作違反管理條款處理。

  6.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範本時,應向甲方繳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服務費的保證金即人民幣 ¥ 元及一個月的首期物業服務費即人民幣 ¥ 元,總額共計人民幣 ¥ 元,甲方開具收據。保證金由物業服務公司保管直至租約期滿,物業服務公司有權在乙方欠繳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應繳費用時以此保證金抵扣清償乙方欠繳的一切費用,自物業服務公司抵扣之日起十日內,乙方須將該等被抵扣的保證金及時補交給物業服務公司,以確保該等保證金充分足額,若乙方逾期不補足的,物業服務公司有權採取一切措施向乙方追討。若乙方在承租期內沒有欠繳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應繳費用,則該保證金將在租賃期滿後十五天內如數無息退還。

  7.宣傳推廣費以建築面積含公共分攤面積計算:宣傳推廣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5元,即每月應繳交宣傳推廣費為人民幣 ¥ 元;

  8.宣傳推廣費按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主動到物業公司繳交當月的宣傳推廣費,若當日為節假日,則以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準。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範本時,應向甲方繳付首月宣傳推廣費為人民幣 ¥ 元。

  六、電費、電話費、加時空調費、保險費的繳交辦法

  1.電費:每商鋪設有獨立電錶,乙方依實際使用時按有關部門規定費率向甲方交納電費。

  2.水費:根據乙方的經營範圍設定獨立水錶,乙方依實際使用時按有關部門規定費率向甲方交納水費。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電信局繳納電話費。

  4.加時空調費:特殊經營的,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以外需要額外空調服務,須提前二十四小時知會甲方並按時向甲方繳交加時空調費,加時空調費按物業服務公司的收費規定為準。甲方可根據需要調整此收費標準。

  5.保險費:乙方在承租期內負責購買其鋪位內貨物綜合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人民幣壹拾萬元正,保險費每年按保險公司規定金額繳付。如果發生意外貨物受損,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範本予以賠償給乙方。房子險由甲方購買。

  6.乙方經營所產生的工商、稅務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其他一切費用如有應按照政府有關規定支付。

  七、店鋪的裝修

  1.甲方給予乙方10天的裝修期,時間從租賃期限起始日計算至第10天,該10天的裝修期包括在免租期內,不計算租金,但免租期不因該10天的裝修期而延長。

  2.甲方提供的商鋪內裝修標準如下:

  1高階複合木地板

  2高階鋁塑天花、高階節能反光燈盤

  3高階牆面漆

  4門口落地玻璃及高階卷閘門

  5提供中央空調及中央空調未端裝置

  6消防報警自動噴灑滅火系統

  7公共廣播系統

  8獨立計量電錶、漏電保護開關及斷路器一套商鋪內其它配電線路由各商戶負責;使用220伏特電源

  9蘇位一個

  10預留電話介面一個

  3.乙方若願意自行出資對該店鋪作內部裝修,須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範本,同時需提交該店鋪的裝修平面圖、效果圖,並必須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範本中關於裝修的規定以及甲方頒佈的步行街《裝修手冊》內之規定。

  4.若乙方對店面進行自行裝修,則裝修工程的圖紙、有關資料及乙方擬聘請的施工隊資料應於甲方發出《入夥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提交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作稽核,並經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及有關政府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裝修時如涉及帶易燃易爆品如天那水等,必須向物業服務公司申請,並規定選用小罐裝,一次不超過二罐,並必須配備二個以上滅火器。

  5.內部裝修如有涉及水、電、消防、通訊、秩序維護隊、防盜及排汙系統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搬移必須取得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隊施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6.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乙方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有關政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批准的圖紙。

  7.為保證步行街正常營業,乙方必須對該承租的店鋪及時進行裝修。若乙方在入夥日後十五天內仍未進行裝修,則必須從第十六天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每月租金2%的違約金,至入夥日後第二十天,若乙方仍未進行裝修,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範本》及收回店鋪,沒收租賃保證金。

  八、乙方的經營管理

  1.除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外,乙方必須按照管理公司所指營業時間營業。

  2.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該店鋪作任何違法或不道德之用途,包括不得在該店鋪內出售假冒偽劣商品。

  3.乙方不得用“xx步行街”名稱經營自身的業務。

  4.乙方在租期內須將該店鋪之內部包括任何門窗、地板、牆壁、天花板、內部裝飾或固定裝置及其附加設施保持清潔整齊。

  5.乙方不得在該店鋪內儲存任何危及步行街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違禁物品,如因此導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必須賠償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包含應得收益;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責任。

  6.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該店鋪或其他部分遭受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的侵害,除非執行防蟲、蟻工作人員為乙方僱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僱用甲方所指定的防蟲承判商,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7.乙方必須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使該店鋪免受火災,暴風雨或颱風之毀壞。

  8.未經甲方同意或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店鋪外或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

  9.除獲甲方或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該店鋪或其內任何部分飼養任何畜類、鳥類或牲口。

  10.乙方不得在商鋪內留宿。

  11.乙方不得在商場處、樓梯、平臺或任何走廊、通道、街道或電梯內留置任何傢俱,箱櫃、貨物、物品、垃圾或將上述地方阻塞。

  12.乙方於該店鋪所立的招牌之位置、式樣、大小及用料必須先獲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並由管理公司指定的幾家承判商製作,費用由乙方支付。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店鋪外任何部分裝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廣告店鋪外指本街大廈。

  14.乙方只能在甲方或管理公司指定的時間及在特設的貨物裝卸區、通道、升降機裝卸及運送貨物,乙方在把該店鋪內傢俱、裝置及裝置等搬離該店鋪,須事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

  15.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6.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稅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擁有步行街的所有權,乙方承租店鋪只是取得合同範本有效期內使用該店鋪的權利,甲方享有作為業主的權利,對違反步行街全街租戶利益的行為,有權對違反者發出警告或終止租約如不按營業時間開鋪、關鋪、隨意中途關鋪等,不按經營規定經營等。

  2.甲方有命名該步行街的權利,並享有在任何時候改變、替換或取代原有名稱的權利,而無須對乙方作出任何補償,也不因此構成合同範本的終止或合同範本條件的改變。但甲方在行使該種權利時,應在不少於二個月前通知乙方,乙方有選擇是否繼續經營的權利,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範本,則此行為不屬於違約行為。

  3.甲方保留改進、變遷、擴充或減少該步行街的單位面積、用途或功能的權利但不能在租期內自行更改該店鋪的用途或面積,在實行該權利時,甲方應儘量少給乙方帶來不便。

  4.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或緊急情況下直接進入該店鋪以檢查乙方有否違反《租賃合同範本》之規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店鋪的設施和裝置,乙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每日檢查乙方店鋪包括閣樓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品,如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危險品撤走。

  6.甲方或管理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步行街所需要遵守的規章,乙方應加以遵守。如這些規章與本合同範本有衝突時,以本《租賃合同範本》為準。

  7.本合同範本期滿前三個月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再續約,甲方在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店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為合適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店鋪的告示。

  8.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不危害租戶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該商場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乙方不得干涉。

  二義務

  1.甲方保證按合同範本規定的時間將合同範本約定的店鋪交付給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對該店鋪有權進行合法的出租行為。

  3.甲方負責保持商場之公用建築物、裝置設施、渠道及各種管線的良好和有關維修保養工作。

  4.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服務公司負責步行街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空調的供應及宣傳推廣。

  5.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對商場的投訴。

  6. 甲方負責保持建築物、裝置及渠道良好,對店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7.協調政府各相關管理部門對商場的管理工作;

  8.保障各承租人的正常利益不受侵害;

  9.下列事項非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疏忽或故意而導致,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1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裝置之損壞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3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秩序維護隊措施或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或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10.甲方於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店鋪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若該房子繼續出租並乙方有繼續承租的意向,且乙方在原租賃期限內沒有違約及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具體出租條件由雙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範本加以約定。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對其承租的店鋪,在本合同範本規定的**和步行街統一管理規則的範圍內,享有充分 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妨礙。

  2.當租約終止或租賃期限屆滿時,甲乙雙方如不再續約,在乙方付清全部租金、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應繳費用後,乙方享有憑甲方開具的收據請求甲方無息退還各項押金及/或保證金的權利。

  二義務

  1. 依約按時交納租金、管理費和其它應繳之費用,保證不改變房子用途和閒置承租房子。

  2.店鋪的轉租和租賃使用權的轉讓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店鋪或者其租賃使用權的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轉讓、轉租、分租或捨棄交予他人;

  2乙方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形,將視為該店鋪租賃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而被私自轉讓:

  A.乙方破產或被清盤或其產業被接管;

  B.乙方控股權的變更若控股權變更是乙方股東的集團內部改組,則屬例外。

  3乙方如出現上述私自轉讓、轉租、交於他人,則視為轉租、轉讓情形,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同範本,收回該店鋪,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可採取停電、停水、搬出物品等措施。

  4如因乙方私自轉讓、轉租而與他人發生糾紛,導致甲方受到財產或商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 乙方不得將承租店鋪進行抵押。

  4. 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子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 負責對下列專案進行維修,並支付維修費用:

  1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制、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2內牆面的批蕩和天花等的粉飾,因乙方延誤房子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 協助甲方檢查房子安全,在甲方提出安全隱患後,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子的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7. 乙方在承租的房子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電錶容量的任何電裝置,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 該店鋪如遭受損壞,或該店鋪的電線線路或電器設施、窗戶及該店鋪內其他固定裝置如出現故障及損壞,乙方必須立即向管理公司報告。

  9. 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店鋪或其內部的電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內裝設任何固定間格或其他附設物或將甲方之任何裝置及設施更改或移支。經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作出更改的,在合同範本期滿後,乙方須自資拆卸加於該店鋪內之裝置並將店鋪恢復原狀。

  10. 乙方不得破壞門窗、牆壁、樑柱及該店之所有結構性裝置及設定在該店鋪內之糞渠與排水渠等有關設施。

  11. 該店鋪內的電力裝置如因損壞並可能導致危險,在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下,乙方須自費僱用管理公司指定的維修商維修或更換電力裝置。

  12. 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範本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對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後,辦理相關退租手續。

  13.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約之日應將原承租店鋪和裝置完好的交還甲方自然損耗除外,並復原原有的裝修。如須繼續承租,應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十一、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日加收所欠繳金額2%的滯納金,如連續30天未能繳足租金或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範本,收回店鋪,保證金不予退還。

  2.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而單方解除租約的,除應向另一方賠償兩個月租金之違約金外,守約方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實際損失。

  3.乙方不履行其依據本合同範本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誤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範本,隨時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的能源等供應。

  4.因乙方措施不完善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用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均視為乙方本身之違約行為。

  6.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範本,或者甲方依約終止、解除合同範本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子的,除限期限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還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金額的三倍收取違約金。甲方並可於書面通知乙方遷出期限屆滿後搬出乙方物品,由此而導致的物品損失以及搬遷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在乙方預繳的保證金內抵扣,自甲方抵扣之日起十日內,乙方須將該等被抵扣的保證金及時補交給甲方,以確保該等保證金充分足額。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2若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賠償金的,則乙方亦應在十日內向甲方補交上述違約金、賠償金和上述已經被抵扣了的保證金,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3若甲方違約,甲方應在十日內向乙方繳納違約金、賠償金,否則按日加收所欠繳金額2%的滯納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在租賃期內由於火災、水災、風暴、地震、戰爭或任何其他的不可抗力事件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疏忽或過失除外引致該店鋪被損毀及不能正常使用時,雙方同意可按照該店受損壞之程度視情減免租金直至該店鋪經修復而適合使用為止。但合同範本終止期不因上述情況而後推。

  2.如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該店鋪損毀及/或不能使用,而甲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將該損毀修復,任何一方可向對方發出要求終止合同範本之書面通知。在此情況下,本合同範本將終止,甲方須將各項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雙方均不可向對方要求任何賠償。

  3.在租賃期內,因房子危破維修或政府拆遷原因,須乙方進行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能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十三、合同範本的變更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範本期間,有關合同範本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取得雙方的協商一致,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四、合同範本的終止

  1.租賃期屆滿乙方不再續約或者解除契約的,在乙方已清繳全部租金、其它應繳費用且不需進行任何違約賠償的情況下,甲方應在終止日後十五天內將乙方的商鋪設施按金、租賃保證金、物業服務保證金如數不計息退回乙方。

  2.如有欠租及未將各項費用清繳等情況,甲方可直接從保證金中抵扣;

  3.合同範本終止應進行店鋪和裝置的交接,如有損壞,甲方可直接從保證金中抵扣維修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4.若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可根據合同範本約定和實際損失在保證金內抵扣,作為對乙方違約行為的懲罰和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損失的補償,扣除保證金後的餘額甲方應免息退還乙方。

  5.租賃期屆滿乙方不再續約或者雙方基於任何理由解除租約的,乙方須將該店鋪全部空出並連同店鋪所有鎖匙及甲方在店鋪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裝置在完好無缺、可供使用狀態下交還甲方一般損耗則屬例外。經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乙方須自資拆卸其自行加於該店鋪內之裝置並將該店鋪恢復原狀,對於乙方的拆卸行為及乙方無法拆卸的裝置,甲方不予補償;若由於乙方自行裝修原因造成甲方原有裝修的損壞,乙方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十五、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範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店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適用法律

  合同範本的簽訂、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七、見證

  本合同範本之簽署由廣東**x律師事務所予以見證,見證費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八、通知

  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甲乙雙方均應以書面信件形式進行通知,合同範本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如不通知,則按原通訊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送達。

  十九、遵守合同範本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範本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完全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範本規定嚴格執行。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範本,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範本規定索賠。

  二十、其他

  1.本合同範本為非格式合同範本,由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署。

  2.本合同範本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有關該xx步行街的管理公約及其他規章管理制度都是本合同範本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範本條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範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各方簽署:

  甲方簽章:東莞市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 真:

  簽署日期: 200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 真:

  簽署日期: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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