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煤炭合同樣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8日

  煤炭,簡稱煤,是遠古植物遺骸,埋在地層下,經過地殼隔絕空氣的壓力和溫度條件下作用,產生的碳化化石礦物,主要被人類開採用作燃料。採購煤炭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採購煤炭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採購煤炭合同範文一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二、質量標準:煤質為神木煙煤水分: ≤12%

  發熱量:≥6000大卡/kg 揮發份:34%

  質扣標準為:超水分按煤的單價扣款,超過2%拒收;發熱量不低於6000大卡/kg每低50大卡/kg扣價0.12元/斤,低於5800大卡/kg拒收;灰份、揮發份在規定範圍內,否則拒收。拒收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包裝:散裝

  四、檢驗方法及相關費用負擔:以需方處檢驗結果為準,檢驗方法為國標。檢驗費用由需方承擔。

  五、結算重量:以供方電子磅為準。路耗超1.5‰由供方承擔。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德州天衢工業園交貨,需方自提,裝車費由供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需方付10%貨款為定金。款到發貨,裝完車即付清當車貨款.供方提供全額一票制增值稅發票.

  八、違約責任:合同雙方違反上述任一條款都應付給守約方總貨值20%的違約金。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或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當日回傳有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採購煤炭合同範文二

  需方:江蘇聯威生化實業有限公司

  供方:

  簽訂地點: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規定,供需雙方就煤炭供需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1、煤炭產地及品種:________ 煤

  2、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交貨期限:________

  2.2 交貨日期:________

  2.3 數量:________

  3、質量標準:

  3.1 質量標準及拒收範圍: 正常內貿可接受________大卡

  4、 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________

  4.2 到達港:________

  5、 交貨地點、收貨人

  5.1 交貨地點:________

  5.2 收貨人:________

  6、雙方職責和相關事項

  6.1 需方應在船舶到港___天前通知船舶動態,供方應在船舶到港前辦妥裝船手續,並確保船舶到港___小時內完成裝船。若船舶到港至裝船完畢超過__小時,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裝港滯期費1.5元/噸.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計算,裝船時間以船舶航行日誌為準,但如因氣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業時間除外。

  若因煤源不齊,導致船舶到港至裝船完畢超過__小時,超出時間根據煤源組織影響裝船情況,由供方支付裝港滯期費2元/噸.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計算。

  7、數量、質量的交接驗收

  7.1 數量驗收:

  7.1.1 以裝運港和船方測定的水尺計量報告單為準。在煤船到達需方江蘇聯威生化實業有限公司制定煤碼頭時,根據裝運港交接的水尺計量報告單,由需方會同供方、船公司對煤炭重量進行交接、驗收。若驗收水尺數量大於裝運港水尺數量或小於裝運港水尺數量1%以內,則按裝運港水尺數量結算;若驗收水尺數量小於裝運港水尺數量且相差大於1%,則按裝運港水尺數量扣減超出1%部分結算。

  7.2 煤質驗收:

  7.2.1 以___________________化驗結果作為質量驗收基準。雙方同意煤船到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碼頭時,供、需雙方派代表現場監督,以機械採製樣為基準,在卸煤過程中若發生入廠煤自動取樣裝置故障人工取樣。供、需雙方各取一個煤樣,另留存一個目的港仲裁煤樣。供方應在開卸前傳真回函是否到現場監督,或憑委託單委託他人監督。若供方在開卸前未傳真回函,視作同意我廠自行採製樣及我廠操作辦法。供方若要到現場監督,我廠應在執行監督事項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1.5小時無法抵我廠現場,我廠停卸滯期損失由供方承擔,我廠也有權選擇自行採製樣。若供方對化驗報告有異議,應在收到化驗單三天內以書面形式正式向需方提出,由雙方進行協商解決,若雙方未能協商一致,則取留存樣共同送到達港所在地的商檢或煤檢機構複檢。複檢與原檢發熱量偏差小於或等於100大卡/公斤,硫份偏差小於或等於0.1%,則以原化驗結果為驗收計價依據;低位發熱量偏差大於100大卡/公斤,硫份偏差大於0.1%,則以複檢結果為驗收計價依據。

  8. 價格

  8.1 結算價格一票含稅=基本離岸價+質量調整價

  8.2 基本離岸價:質量符合“第3.1條”標準,基本離岸價格每噸______元。

  8.3 質量調整價:

  8.3.1 低位發熱量調整

  8.3.1.1 加價:發熱量高於________大卡/公斤,每增加1大卡/公斤加價0.13元/噸,至________大卡/公斤封頂。超過________大卡/公斤加卡不加價。

  8.3.1.2 減價:發熱量在________大卡/公斤至________大卡/公斤區段,每減少1大卡/公斤減價0.13元/噸;發熱量在________大卡/公斤至________大卡/公斤區段,每減少1大卡/公斤減價0.16元/噸。低於________大卡/公斤,需方有權拒收,若需方選擇接受,低於________大卡/公斤區段,每減少1大卡/公斤減價0.2元/噸。

  8.3.2 含水調整:高於本合同質量標準時,每增加1%減價________元/噸。

  8.3.3 空幹基灰分調整:高於本合同質量標準時,每增加1%減價____元/噸。

  8.3.4 揮發份調整:每低於本合同質量標準時,每減少1%,按合同價減價________元/噸。

  8.3.5 幹基硫份調整:含硫量在1%至1.2%區段,每增加0.1減價1元/噸;含硫量在1.2%至1.3%區段,每增加0.1%減價2元/噸;含硫量高於1.3%,需方有權拒收,若需方選擇接收,高於1.5%部分,每增加0.1%減價4元/噸。

  8.3.6 若煤炭質量達到拒收標準,且需方要求拒收退貨,供方應承擔實際發生的海運費及接卸費等需方所有損失,並且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重新按此合同價供貨,若供方無法供貨,應賠償需方重新採購產生的額外損失。

  9、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煤炭卸貨驗收完畢後,需方自收到全額增值稅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煤款。

  9.2 若在裝運港發生虧載或移泊,虧載費、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錨泊及拖輪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供方承擔。若此類費用已由需方支付給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時予以扣除。

  10、違約責任及索賠

  10.1 因供方煤源問題造成需方運煤船空駛、滯期、虧載等租船費用由供方承擔。若供方在船舶抵達裝運港96小時內無法備齊煤炭並辦理完畢全船裝船手續,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必須按合同數量支付違約金10元/噸。船舶抵達裝運港超出96小時還無法備齊煤炭並辦理完畢全船裝船手續,供方應及時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需方也可選擇習性採購其他電煤代替履行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需方經濟損失應由供方承擔,需方經濟損失包括但不侷限於下述內容:煤炭合同價差造成多支出的採購費用、運輸多增加的費用包括調整裝運港增加的引航費、拖輪費、停泊費和解繫纜等船舶使費,運輸價差造成多支出的運輸費用,滯期費,虧載費等。

  10.2 因供方質量標準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減價和拒收條款執行。

  10.3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10.4 由於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塊、石塊、鐵塊、木塊等雜物及煤質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誤,則供方應賠償需方延誤損失費包括:船舶延滯、材料、人工費用等,延誤時間以我廠卸煤現場記錄為準:如因上述雜物造成卸煤機械損壞,甚至影響正常使用,則供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不可抗力

  11.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區域發生戰爭、封鎖、騷亂、暴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執行,供需雙方毋須對對方負責任。

  11.2 發生不可抗力後,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對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並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關證明。

  11.3 不可抗力解除後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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