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嚴以用權發言稿

General 更新 2024年10月31日

  在“三嚴三實”重要論述中,對“嚴以用權”作了明確的闡述:“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作為黨員幹部,更應切實做到嚴以用權。以下是黨員幹部的嚴以用權發言稿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一:

  各位同志們:

  大家好!

  在“三嚴三實”重要論述中,對“嚴以用權”作了明確的闡述:“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竊以為,“三嚴”當中,修身和律己是針對領導幹部自身修養和行為的規範要求,而用權則是行使權力,權力行使的客體是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因此,“三嚴”的核心問題是如何用權。嚴以用權,是幹部作風建設的關鍵,理應成為廣大黨員領導幹部為官從政的基本準則。

  嚴以用權,首先要明白權從何來。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黨的領導幹部必須清楚,你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甘當人民公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把群眾的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把民眾滿意作為行使權力的根本標準,這樣才能對得起人民賦予你手中的權力,體現我黨執政為民、造福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用權為民。

  明白權從何來,方可用之為公。古人云:“夫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強調的就是用權為公,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古人尚且明白這一道理,如今官員則更應率先垂範。可是現在有少數黨的領導幹部卻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將手中的權力當成謀私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不僅自己身敗名裂,而且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級黨的領導幹部,不論你手中的權有多大,一定要“公”“私”分明,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

  要做到嚴以用權,尤為關鍵的是行之有規,建立起對權力的制約機制。同志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諄諄告誡全黨:“要加強對權力執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權力必須在陽光下執行,在法律的框架下執行。權力的邊界就是法制,權力執行要遵循法律的軌跡,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任何級別的領導幹部都沒有法外之權。當前,黨和政府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只要你敢以權謀私,不管你是“蒼蠅”還是“老虎”,都將會面臨黨紀國法的嚴懲。

  十八屆三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要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嚴以用權,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二:

  各位同志們:

  大家好!

  “三嚴三實”是對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要求,也為做好新形勢下的幹部工作提供了遵循。嚴以用權是“三嚴三實”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三嚴三實”的關鍵環節。作為黨員幹部,更應切實做到嚴以用權。

  做到嚴以用權,黨員幹部必須講黨性重品行。黨員幹部是管黨員的黨員,講黨性是核心,失去黨性就失去了根本,如果自己黨性本就不強,何談要求別人講黨性。作為黨員幹部,要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鍛鍊,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定政治定力。要對黨忠誠,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真正把“十嚴禁”、“六不準”紀律要求內化為每一名黨員幹部的自覺行動和自律準則。要提升道德境界,把修德、立德作為終身課題去實踐,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遠離低階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用良好的德行樹立標杆和示範。

  做到嚴以用權,黨員幹部必須懂規矩守紀律。對黨員幹部來講,黨紀國法是最大的規矩。在當前“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全社會遵法守法、依法辦事已逐漸成為社會常態。一名合格的黨員幹部,應當是一個懂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時時講規矩,處處守紀律,“守得住清貧、經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節”,時刻提醒自己“慎獨如往,慎終如初”,堅決守住清廉“高地”。

  做到嚴以用權,黨員幹部必須堅持公道正派。黨員幹部作為管幹部的幹部,擔負著為黨的事業選人用人的重要職責,這就要求我們用人要公道正派。要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確定的原則要求,堅持群眾公認的原則,切實保證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能“上”去,群眾公認不合格的幹部能“下”來,堅持用作風好的人,大膽起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幹部,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做到嚴以用權,黨員幹部必須敢於擔當。指出,堅持原則、敢於擔當是黨的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作為黨員幹部,要敢於較真,敢於反映真實情況,敢於指出幹部存在的問題,敢於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工作任勞任怨、盡心竭力、善始善終、善作善成,做到不為人情關係所縛、不為歪風邪氣所擾、不為個人得失所困。要牢固樹立“靜心鑽研苦幹”的信念,帶頭踐行“五個特別”的青藏高原精神和“艱苦創業、團結奉獻、自信自強、開放包容、敢為人先”的新時代“柴達木精神”,以“擔當必須有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飽滿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各項工作中,用實際行動和實踐成效服務全州中心工作、服務發展大局,為努力推動我州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援。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三:

  各位同志們:

  大家好!

  權者,職責範圍內支配和指揮的力量,它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權力作為社會活動的管理調節職責,是其職能本質;另一方面,權力作為人們利益謀取和維護手段,是其利益本質。嚴以用權是“三嚴三實”的重要內容,直指幹部作風的核心要害,對各級領導幹部如何管好、用好手中的“權杖”,提出了明確要求,為進一步嚴肅黨紀黨風,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增添了更為充實的內容。

  牢記“公”。明人汪天錫曾說過:“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官箴·集要》捲上在他們看來,堅守公平,不僅可以服人心,而且行政就能成竹在胸,有備無患,什麼事都能辦成功。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權力的行使也必須為人民服務。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指出:“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幹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甘當人民公僕,用手中的權力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群眾滿意作為行使權力的根本標準。嚴以用權,就是要清楚認識到手中的權力。領導幹部和普通群眾的最大不同莫過於手中有權、肩上有責。如何對待權力,怎麼使用權力,是衡量一個幹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也是“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嚴以用權,就是要敬畏權力,將權力行使在陽光下,確保用權時受到人民群眾的監督,才能防止出現“以權謀私”、“公權私用”的情況。嚴以用權,就是要正確使用權力。一直以來,為明確權力執行的程式、環節、過程、責任,促進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以及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鎮委鎮政府嚴格執行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議事制度,規定一般性事項,必須到會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涉及人事事項、重大經濟合同、重大工程建設和重大資產處置的,必須全體班子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並且簽名確認方能通過。對於村居,凡涉及土地資源、資產處理、重大工程等重要事項,必須召開村民或股東代表大會,並且得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股東簽字同意才能通過。我們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定、按法律行使權力,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做廉潔自律的“清白人”。

  強化“責”。權力是一把雙刃劍,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官”是崗位,“權”是工具。諺語有云:“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就強調為官的責任意識,要求掌權為民、權為民用、利為民謀。我們黨的權力,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的權力從本源上講都是人民的權力。人民是權力的所有者、授權者,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是權力的行使者、受權者,人民委託我們行使權力,權力不容私有。領導就是服務,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切忌將公權當私器,以權力謀私利。“權力就是責任、幹部就是公僕”,幹部使用權力就當以服務人民為己任。“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憲法明確規定權力的屬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中央鮮明的執政觀昭示世人;“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根本的為民權力觀始終清晰。不可否認,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有部分幹部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工作態度,因為害怕擔責甘做“太平官”,工作缺乏釘釘子精神,工作主動性不強,甚至有時發現了問題也沒有及時解決。如果黨員幹部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促進幹事創業、推動改革發展工作就無從談起。在我鎮三嚴三實研討會上,鎮委副書記、鎮長樑傑釗指出:當前,我鎮正處於加快轉型升級的換擋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期、社會矛盾問題的凸顯期。作為黨員幹部,必須始終保持攻堅克難的勇氣,正視問題不迴避、承擔責任不推諉、直面矛盾不上交。今年,我鎮有8個市重大專案,推動專案建設任務艱鉅,特別是有些專案涉及前期手續辦理、徵地拆遷、規劃調整等眾多棘手的問題。如果黨員幹部沒有“踏石有印,抓鐵有痕”精神,碰到困難不敢啃硬骨頭,就無法按照市委、市政府時間節點要求去推進專案的落地投產。

  擯棄“特”。權力任性,就有特權的出現;權力出軌,必然滋生權錢腐敗。一直以來,有不少領導幹部對權力存在錯誤的認識,而且這種錯誤認識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呈現不同的表現。有的人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將制度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應得的,於是任性妄為。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盛行,權大於法、以權壓法常在,甚至買官賣官、拉幫結派、徇私枉法……將權力變現得淋漓盡致。中央要求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就是要將過去越位的權力退回來,過去缺位的補上去。

  嚴以用權,就是要摒除特權思想,嚴禁特權行為,消除特權現象,真正實現黨員幹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銘記“規矩用權,有權不可任性”,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作為一名黨員幹部,必須謹慎使用手中的權力,強呼叫權為公,保證手中的權力不變味、不變質,真正地為民辦實事、辦好事。要牢固樹立“行使權力必須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以領導幹部駐點普遍直接聯絡群眾工作為抓手,深入聯絡群眾,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與村居、部門一起共同努力,抓住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抓住群眾普遍關心和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努力破解改革創新、社會治理、基層管理、民生建設等突出問題,找準制約鎮村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瓶頸,切實拿出對策和方案,穩步提高鎮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離婁之明,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裡,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權力監管,握好為民用權的戒律,正本清源,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實現權力歸位。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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