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要哪些材料?

General 更新 2024-06-03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朋友你好!

你要進行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填一式三份《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三張相片;

2、勞動部門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你個人的身份證明;

3、醫院的病歷、診斷證明書、各種CT、X光片……

傷者帶上述材料到定點醫院(一般是市級以上醫院)進行診斷,由二名以上主治醫師寫診斷意見、並簽名、醫院蓋章。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填寫相關資料

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礌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等資料。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複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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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需要哪些程序,哪些資料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恭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去勞動局做工傷鑑定需要帶什麼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複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關於工傷認定和索賠的內容,我搜了一下發現易安網上有不少這方面的內容,也有專門的工傷諮詢欄目,你可以去哪裡問問看。

申請工傷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你還沒有說清楚,你有沒有拿到工傷認定書?

如果你沒有那到工傷認定書,就必須先要求工廠申請工傷,如果工廠不申請,你自己拿到材料到當地勞動部門下屬的工傷科去申請,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與工廠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廠牌、勞動合同等)2.上班時間證明(如考勤或排班表)3.初診證明(找醫生開)或初診病歷複印件4.身份證複印件;5.在場員工證人;6.工傷認定申請書(社保有)7.工廠營業執照複印件(找工廠要,工廠不給可以到當地工商局打印,好象得2快錢)8.工傷經過概述(自場寫,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從事工種、什麼時間上班、什麼時間出的事故、誰送你去的醫院、是看門診還是住院,住院要寫清楚床號、當天你的上班、下班時間)

以上材料齊了你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等工傷認定書下來後,你憑工傷認定書、傷殘等級堅定申請書2份(社保有)、初診病歷、身份證複印件另外90元左右的鑑定費就可以去做鑑定了。傷殘等級鑑定書下來後,上面會有你此次工傷的醫療終結期、護理等級、傷殘等級。

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1、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明(未辦身份證需當地派出所證明);

2、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丹照複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3、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4、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戶口註銷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公安部

的證明或者其他證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證明;

7、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者其它證明;因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請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材料;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10、因戰、因工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11、申請工傷認定的報告。

工傷鑑定去哪個部門需要什麼材料

你提問的,在《工傷保險條例》裡面有相關的規定,現提供你參考:

一、工傷鑑定部門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地級市)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二、在工傷鑑定前,一般先要進行工傷認定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三、關於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四、個人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書》(上述部門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

請問申請工傷傷殘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0分

申請工傷傷殘鑑定要到勞動保障局辦理,申報材料:

1、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檢查、檢驗等診療資料。

4、工傷職工由於工傷直接導致其他疾病的,應當在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時一併提出確認申請,並提交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資料。

具體情況和問題,建議詳細諮詢一下當地律師,或在線諮詢一下我們的專業律師,專業律師為您免費詳細解答,以使問題得以儘快合理地解決。

申請工傷需要什麼材料?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如覺得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望好評。

做工傷鑑定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

如果是工傷認定申請:要求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等資料。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複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如果是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鑑定,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記得去鑑定之前,再去醫院做一次檢查,因為鑑定要求提供最近一次的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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