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提工資分錄怎麼做?
計提工資怎麼做分錄
社保不用計提,
工資無論是否當月發放,都要計提,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互
下個月發放工資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其他應付款-個稅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計提和發放工資時候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假設個人所得稅100,社保200,實發工資1000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工資 1300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200 應交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 100
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000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1000
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社保公司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200
貸: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 應交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計提工資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盯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庫存現金
(3)交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公司)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借: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會計分錄怎樣做?
1、計提工資(260元扣款直接從10萬里扣除)
借:生產成本 / 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社保 / 醫療 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3、計提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生產成本 / 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 醫療 等浮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4、交納五險一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 醫療 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請問預提工資怎麼做賬
比如說你們公司1月份總工資為10000元,社保扣款張三200元,分錄為:
計提1月份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發放1月份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貸:其他應付款-張三 200
現金 9800
當月預提工資,,發放上月工資,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預提:
借:管理費用
製造費用
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現金
計提和發放工資怎麼做會計分錄
首先。別把問題複雜化。一筆大分錄多借多貸看著就頭疼。拆開來分析。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貸:現金(實際發放) 8000
貸:應繳稅金——個稅 200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1600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 200
支付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3000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承擔) 1600
貸:銀行存款 4600
支付住房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 200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 200
貸:銀行存款 400
至於之前會計做賬需要從長期待攤費用調整至管理費用就看你們單位有什麼具體規定了。如果是我。直接 借:管理費用——工資(之前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的全部工資部分) 100000
借:管理費用——長期待攤費用攤銷(之前攤銷的長期待攤費用攤銷部分紅字衝回) -90000
貸:長期待攤費用 10000
當然這筆分錄是當年的調整分錄,如果涉及以前年度調整,請參照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而且你要先知道前任會計每個月或季度是不是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及確切金額。
計提工資的會計科目和發放工資的會計科目怎麼做?
計提職工工資
借:生產成本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伐 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交社保局職工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公積金(個人)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
-公積金(單位)
貸:銀行存款
結轉職工社保(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
--公積金(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
--公積金(單位)
如何計提工資?
計提工資,應按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等實際發生額計提。嚴格地說,多提的部分當期就應衝回,但為了簡化核算,一般都是在計提下期應付工資時將上期多提部分扣除。你現在應付工資餘額較大,就不要再計提了,發完龔再提,如果年終還沒發完,結轉下一年度之前,要把餘額衝回。
發工資的會計分錄(不做預提)?
不做預提,那就應該做分配
按照會計原理及實際工作需要,工資都需要經過應付職工薪酬歸集核算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分配(或說計提)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不做預提也不做分配,那就不能用應付職工薪酬了
直接做分錄: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銀行存款
但這種做法雖然符合複式記賬規則,但不符合會計準則,實際工作中也無法對職工薪酬及時和方便的提供數據管理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