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員印鑑卡丟了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05-17

銀行櫃員把客戶整套印鑑卡丟了怎麼辦

應該來說要算很嚴重的失職了,主動向領導承認錯誤,向客戶道歉,爭取寬大處理

我去銀行註銷公戶 但我的印鑑卡丟了 能不能註銷的了 是不是得去報社登報掛失

銀行卡丟失補卡流程:

掛失銀行卡,需繳納10元服務費:

① 可先進行電話口頭掛失,保證賬戶資金安全;

② 隨後到銀行營業廳,填寫掛失申請書;

③ 掛失成功後取回回執,妥善保存。

七日後掛失正式生效,持身份證前往銀行辦理補卡業務:

① 持身份證、掛失回執前往銀行;

② 排隊取號;

③ 叫到號後將補辦銀行卡需要的資料交給櫃員;

④ 稍等片刻,輸入新卡密碼,在業務確認單上簽字;

⑤ 繳納5元到10元工本費,銀行不同收費不同;

⑥ 取回身份證,拿到新銀行卡。

客戶留存的印鑑卡,客戶丟了。在我們這的也丟了,寫情況說明能解決問題嗎?

那你怎麼核對印鑑?最好就是掛失印鑑,然後重新預留一次新的印鑑。

預留印鑑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工作管理,規範存款人預留銀行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切實防範風險,保障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安全,根據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總行制定的《中國**銀行會計基本業務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留印鑑,是指存款人在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留存的、憑以辦理款項支付結算的權利證明,也是開戶銀行辦理收付結算的審核依據。第三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劃撥、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調撥等業務預留印鑑的管理以及外幣賬戶預留印鑑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條 使用電腦驗印系統的分支行,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製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並報備省行(財務會計處)。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省內各級營業機構及各級管理行。第二章 預留印鑑的基本規定第六條 存款人為單位的,其預留銀行印鑑為該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存款人為個人的,其預留簽章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蓋章。第七條 存款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與其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賬戶名稱、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存款人名稱應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形除外:(一)因註冊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名稱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政府有關部門批文中註明的名稱,其預留銀行印鑑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應是存款人與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中約定的出資人名稱。(二)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依法可使用簡稱的,賬戶名稱應與其保持一致,並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上明確簡稱的約定。(三)沒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其預留印鑑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是“個體戶”字樣加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者的簽字或蓋章。第八條 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預留印鑑的,與其個人結算賬戶名稱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應保持一致。第九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調撥,預留印鑑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系統內有價單證和重要憑證調撥,預留印鑑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以及管庫員簽章。第十條 預留印鑑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留存,一份與開戶資料一併專夾保管,一份交印鑑卡管理員保管。實行綜合櫃員制管理或票據交換集中處理的,必須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後才可增加預留印鑑卡片數量。第十一條 預留印鑑須清晰、易辨別審核。預留印鑑上的簽章可以是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預留印章時必須使用硃紅印油,不得使用原子印章。第十二條 印鑑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印鑑的預留、變更和收回需經坐班主任審核,並在相關業務憑證上審批同意。第三章 預留印鑑的受理和使用第十三條 受理申請。按照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對申請開設支票賬戶和憑印鑑支取的存摺賬戶發給“開戶申請書”和印鑑卡片。第十四條 審查手續。收到申請人提交的“開戶申請書”和印鑑卡片,坐班主任應認真審查印鑑卡片填寫的地址、電話、印鑑啟用日期等內容是否完整、真實,加蓋的預留印鑑是否符合第七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單位賬戶預留印鑑卡的背面是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個人賬戶預留印鑑卡的背面有無個人親筆簽名。審查開戶資料無誤,在印鑑卡片上籤章後交櫃員辦理開戶。第十五條 櫃員開立賬戶後,在印鑑卡上填寫賬號,由業務印章管理員在開戶行留存的兩份卡片上加蓋騎縫章後, 一份印鑑卡與開戶資料一起保管,一份印鑑卡交印鑑卡保管員保管,一份退回客戶。第十六條 印鑑卡保管員負責日常支付業務的驗印工作。一般情況下必須折“對角”驗印,對於單位賬戶單筆10萬元(......

印鑑卡 要怎麼歸檔呢?歸在哪裡?它是用來做什麼的?謝謝啦

預留印鑑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行會計管理工作,規範存款人預留銀行印鑑的管理,防範風險隱患,保障銀行和客戶資金安全,省行根據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總行制定的《中國**銀行會計基本業務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了《中國**銀行***預留印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和經辦櫃員認真學習貫徹執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預留印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工作管理,規範存款人預留銀行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切實防範風險,保障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安全,根據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總行制定的《中國**銀行會計基本業務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留印鑑,是指存款人在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留存的、憑以辦理款項支付結算的權利證明,也是開戶銀行辦理收付結算的審核依據。

第三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劃撥、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調撥等業務預留印鑑的管理以及外幣賬戶預留印鑑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 使用電腦驗印系統的分支行,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製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並報備省行(財務會計處)。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省內各級營業機構及各級管理行。

第二章 預留印鑑的基本規定

第六條 存款人為單位的,其預留銀行印鑑為該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存款人為個人的,其預留簽章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存款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與其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賬戶名稱、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存款人名稱應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因註冊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名稱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揣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政府有關部門批文中註明的名稱,其預留銀行印鑑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應是存款人與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中約定的出資人名稱。

(二)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依法可使用簡稱的,賬戶名稱應與其保持一致,並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上明確簡稱的約定。

(三)沒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其預留印鑑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是“個體戶”字樣加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者的簽字或蓋章。

第八條 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預留印鑑的,與其個人結算賬戶名稱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應保持一致。

第九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調撥,預留印鑑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系統內有價單證和重要憑證調撥,預留印鑑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以及管庫員簽章。

第十條 預留印鑑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留存,一份與開戶資料一併專夾保管,一份交印鑑卡管理員保管。

實行綜合櫃員制管理或票據交換集中處理的,必須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後才可增加預留印鑑卡片數量。

第十一條 預留印鑑須清晰、易辨別審核。預留印鑑上的簽章可以是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預留印章時必須使用硃紅印油,不得使用原子印章。

第十二條 印鑑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印鑑的預留、變更和收回需經坐班主任審核,並在相關業務憑證上審批同意。

第三章 預留印鑑的受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受理申請。按照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對申請開設......

怎麼用銀行印鑑卡取款,結算

銀行卡可以異地取款,流程如下:

攜帶銀行卡前往當地銀行;

插入銀行卡,輸入密碼;

選擇取款業務,選擇取款金額;

取款成功,打印憑條(也可不打印)。

注意事項:

放入現金是請將現金疊整齊;

確認卡號正確,防止存錯賬戶;

可開通短信提醒,到賬都要查收。

綜上,沙河市辦理的郵政卡可以在玉林市辦理取款業務,會收取一定手續費用。詳情請諮詢當地郵政銀行。

求一份關於銀行櫃員的服務論文(難哦) 20分

個人和單位到銀行辦理的各種業務,包括卡、折、存單等的本外比存取款、轉帳,支票、本票、匯票、貼現......等日常業務,還有掛失、掛失補發、開戶、銷戶等等的非正常業務,還有代收代付業務,如水電費等,還有代理保險、基金等業務,等等等等............

大堂經理的職責

大堂經理崗位職責:

接受客戶諮詢、疏導客戶:熱情解答客戶的諮詢,指導客戶辦理業務。如當客戶需要開戶、變更戶名、更換印鑑時告知客戶需提供的資料,指導客戶填開戶申請書及印鑑卡,收齊開戶或變更資料後再指引客戶辦理開戶或變更戶名等業務;當拆遷戶來辦理轉存業務時,指導拆遷戶填寫開戶申請書;當客流量大時及時疏導、指引客戶,可指導客戶使用atm機取款。

協助主管調解爭議:按照我行文明服務規範協助對網點的服務情況進行管理。客戶辦理業務與櫃員發生糾紛時,可把客戶請到不影響其他客戶的場所:如屬於本行自身的過錯,儘可能主動致歉化解矛盾;如屬客戶的原因要講明道理化解矛盾。

協助發放及收回銀企對賬單:當結算戶來辦理業務時發放或收回銀企對賬單,每晚將收回的銀企對賬單交主管對未達賬項進行核對並保管。

負責現金調劑及櫃員領用憑證:履行101櫃員職責負責櫃員的現金調劑工作、發放櫃員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按照我行規定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其他:關注營業廳內衛生情況對地面紙屑菸頭等及時清理,對網點的意見簿、宣傳資料和便民設施等保持整齊擺放和維護。關注營業場所動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以維護客戶的資金安全、網點營業場所安全。負責領用和發放辦公用品的工作,當櫃面業務特別繁忙時配合做好一些輔助工作。

銀行預留印鑑或簽章管理辦法 100分

預留印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工作管理,規範存款人預留銀行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切實防範風險,保障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安全,根據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總行制定的《中國**銀行會計基本業務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留印鑑,是指存款人在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留存的、憑以辦理款項支付結算的權利證明,也是開戶銀行辦理收付結算的審核依據。

第三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劃撥、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調撥等業務預留印鑑的管理以及外幣賬戶預留印鑑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穿

第四條 使用電腦驗印系統的分支行,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製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並報備省行(財務會計處)。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省內各級營業機構及各級管理行。

第二章 預留印鑑的基本規定

第六條 存款人為單位的,其預留銀行印鑑為該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存款人為個人的,其預留簽章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存款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與其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賬戶名稱、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存款人名稱應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因註冊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名稱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政府有關部門批文中註明的名稱,其預留銀行印鑑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應是存款人與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中約定的出資人名稱。

(二)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依法可使用簡稱的,賬戶名稱應與其保持一致,並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上明確簡稱的約定。

(三)沒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其預留印鑑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是“個體戶”字樣加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者的簽字或蓋章。

第八條 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預留印鑑的,與其個人結算賬戶名稱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應保持一致。

第九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調撥,預留印鑑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系統內有價單證和重要憑證調撥,預留印鑑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以及管庫員簽章。

第十條 預留印鑑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留存,一份與開戶資料一併專夾保管,一份交印鑑卡管理員保管。

實行綜合櫃員制管理或票據交換集中處理的,必須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後才可增加預留印鑑卡片數量。

第十一條 預留印鑑須清晰、易辨別審核。預留印鑑上的簽章可以是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預留印章時必須使用硃紅印油,不得使用原子印章。

第十二條 印鑑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印鑑的預留、變更和收回需經坐班主任審核,並在相關業務憑證上審批同意。

第三章 預留印鑑的受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受理申請。按照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對申請開設支票賬戶和憑印鑑支取的存摺賬戶發給“開戶申請書”和印鑑卡片。

第十四條 審查手續。收到申請人提交的“開戶申請書”和印鑑卡片,坐班主任應認真審查印鑑卡片填寫的地址、電話、印鑑啟用日期等內容是否完整、真實,加蓋的預留印鑑是否符合第七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單位賬戶預留印鑑卡的背面是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個人賬戶預留印鑑卡的背面有無個人親筆簽名。審查開戶資料無誤,在印鑑卡片上籤章後交櫃員辦理開戶。

第十五條 櫃員開立賬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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