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包括節假日嗎?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公休假中能含法定節假日嗎

法定節假日如激是在工作,應該按加班計算,支付日工資的300%,如果是在休息,當然應該延長休息日一天。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公休假包括星期六、星期天休息日嗎?

你好!

包括雙休日!

國家對雙休日調整的情況除外!

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有什麼區別?

法定節假日即為法律規定的假日

公休日沒有強制性 單位可以再不違反勞動法的前提下自行安排

公休假的規定有哪些?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4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總理溫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髮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

法定節假日包含雙休日嗎

不包括 週六、週日屬於公休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時間安排補休,則不用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能安排補休,則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   參考資料   1國家法定假節日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還有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週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根據有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另外,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我國傳統的農曆重陽節等其他節日,也不放假。   2加班費的計算方法請參考:   要點一: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應支付幾倍的工資?   中秋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職工當天應得幾倍工資?許多人的回答可能是3倍,但記者昨日從省勞動保障廳瞭解到,正確的答案應該是4倍。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當天可獲得3倍的加班工資。一直以來,許多市民和用人單位的理解大多是加班當日按3倍發放工資。比如職工張銳當日工資應為30元,加上加班工資,共可得90元。   實際上,“3倍”的理解是一種誤讀。昨日,省勞動保障廳勞動工資處副處長李建軍查閱了原勞動部1995年印發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   要點二:節假日及公休日調休加班費又如何計算?關於節假日工資調休的硬性規定 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是不一樣的,勞動者應注意區分加班是在公休日還是法定節假日,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不論能否安排補休,都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時間安排補休,則不用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能安排補休,則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

公休假和年休假是一回事嗎?

公休假和年休假不是一回事。

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後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於我國規定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高於40小時,因此一般用人單位實行每週休息兩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福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什麼是公休假,國家有什麼統一的規定嗎?

www.molss.gov.cn/correlate/ldf.htm#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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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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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qjfy.org/...47.htm

各類假期的管理規定

日期:2005年11月28日 新聞閱讀次數:1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法院機關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工作人員應享受的各種福利待遇,確保法院審判工作高效運行,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對各類假期的規定,結合本院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院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暢

第三條 本規定包括的假期種類有:公休假、探親假、產假、計生假、婚假、事假、病假、喪假、陪同假、補休假。

第二......

年休假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嗎

你好,可以明確,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國家規定節假日是公休還是公假,週六、日呢?

節假日是指法定節假日,春節、清明、勞動、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共11天。

週六、週日是休息日。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法定節貳日安排員工工作的不能換休並支付3倍工資,休息日安排員工工作的可以以相同時間換休,或者支付2倍工資。

勞動法關於公休假的規定

勞動法關於公休假的規定

葉赫那拉聞多解答;

一、年休假的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三、如何進行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1、單位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3、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綜上所述,本案中,年休假由單位統籌安排,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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