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的基本含義?
如何全面準確的理解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
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一國兩制”是一項開創性事業,對中央來說是治國理政的重大課題,對香港和香港同胞來說是重大歷史轉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取得全面進步的同時,“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也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沒有完全適應這一重大歷史轉折,特別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現的一些在經濟社會和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不正確觀點都與此有關。因此,要把“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繼續推向前進,必須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宗旨出發,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一)全面準確把握“一國兩制”的含義
“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同時,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並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等制度和原則。堅持一國原則,最根本的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國家實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
“兩制”是指在“一國”之內,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等某些區域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一國”之內的“兩制”並非等量齊觀,國家的主體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是不會改變的。在這個前提下,從實際出發,充分照顧到香港等某些區域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允許其保持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因此,國家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是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保持繁榮穩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依照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必須在堅持一國原則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尊重國家實行的政治體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內地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同時,要尊重和包容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還可以借鑑香港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在“一國”之內,“兩種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鑑,才能和諧並存,共同發展。
(二)堅決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權威
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範圍內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香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性法律地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均以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行為都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個人以及一切組織和團體都必須以香港基本法為活動準則。同時,香港基本法作為全國性法律,在全國範圍內適用。
全面把握、整體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項規定。香港基本法的所有規定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條文之間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繫的,必須把香港......
一國兩制的內涵是什麼?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一國兩制”是指在統一的中國內,大陸即國家的主體部分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而作為統一中國不可分割的臺、港、澳則建立特別行政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並長期不變。“一國兩制”的內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一個國家。這是“一國兩制”的根本,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政治前提和基本保證。“一國”即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港、澳、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搞“兩個中國”、“一中一臺”、“一國兩府”、“臺灣獨立”的圖謀,都是背離國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的,都是不能容忍的。 第二,兩制並存。這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本途徑,也是統一後的中國國家體制的重要特色。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國家的主體部分即大陸地區堅持社會主義制度,而非主體的港、澳、臺則維持資本主義不變。兩種制度長期並存,和平共處,但兩種制度的地位是不同的。主體是社會主義,這是前提,在此前提下允許部分地區搞資本主義。 第三,高度自治。這是“一國兩制”下,港、澳、臺地區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得以長期保持的制度保障。統一後的港、澳、臺將依法設立特別行政區,除外交、國防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財政獨立;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自行確定地區內的貨幣、金融、關稅等政策;可使用區旗和區徽;官方正式語言除中文外可包括其他語言。統一後的臺灣,還可擁有軍隊,黨政軍系統皆由臺灣自己管,並可派人到中央政府任職。 第四,長期不變。這是統一後保持港、澳、臺繁榮和社會穩定以及促進民族振興的基本保證。“一國兩制”將是我國長期堅持的基本方針和政策,不是權宜之計,不是短期的或策略性的打算,而是要長期並穩定貫徹的基本國策。 “一國兩制”的實施還必須有兩個必要的前提:第一,國家主體部分必須在共產黨的領導下堅定不移地走社會主義道路。第二,必須把我們自己的事情做好。
黨和政府為什麼要提出“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其含義是什麼?
(1)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是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為了最終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黨和政府制定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基本方針。這一基本方針簡稱為“一國兩制”。
(2)“一個國家”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必須完整,不容分割,中國是個主權國家。“兩種制度”指在一箇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港、澳、臺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並長期不變。
“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其的基本涵義是:在一箇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們作為特別行政區保持原有(生產資料私有制)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亦為於香港及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用的制度,同時也是日本國將來處理琉球群島地區事務時可能實行的方針。一國兩制政策以一箇中國為原則,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國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門和臺灣,皆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及議會制度。一國兩制的政策已經在香港和澳門實施,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希望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但臺灣民眾在“中國統一”的根本性問題上仍然存在分歧,目前臺灣民調方面維持現狀仍佔多數意見。
參考資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0523.htm
一國兩制的具體含義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其基本內容就是在祖國統一的前提下,定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同時在香港、澳門、臺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