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黨員活動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06-11

黨員活動有哪些

黨員組織生活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黨的章程和相關理論知識,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

2、傳達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決議和有關文件,組織學習討論,領會精神實質,圍繞學校和本單位、本部門中心工作,討論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提出意見及建議。

3、聽取黨員思想彙報,檢查黨員工作、學習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任務的情況,教育黨員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4、組織民主評議黨員,引導黨員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討論,民主評議,達到交流思想、明辨是非、團結同志、共同提高的目的。

5、討論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制訂培養、教育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具體措施,討論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

6、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如組織黨員上黨課,觀看電子音像教材,聽取先進典型事蹟介紹、黨的優良傳統等專題報告,參觀革命歷史紀念地,組織考察、訪問等等。通過形象化教育活動,使黨員受到生動、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

7、開展“創優爭先”活動,評選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

8、查找黨支部和黨員在黨風黨紀、師德師風、班風學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對犯有錯誤、違法違紀黨員,進行批評教育,並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9、分析群眾的思想情緒,關心群眾生活,及時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

大學生組織部能組織關於黨的活動有哪些

開展多種多樣的文體活動,如黨史知識競賽;

開展“重溫入黨誓詞”主題教育活動 ;

開展以為民服務為主題的實踐活動;

開展感受先進人物參觀行活動;

開展緬懷先烈事蹟活動等....

入黨積極分子可以參加黨的哪些活動?

1、參加黨課學習。積極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課或短訓班的學習。比較系統地向他們講述黨員條件、黨性修養、如何爭取入黨等黨的基本知識。 2、參加黨員教育的有關活動。在組織黨員參觀革命紀念地,進行傳統教育,以及學習優秀黨員的先進事蹟等活動中,可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激勵他們積極進取。 3、參加支部大會及其它一些黨的活動。對比較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黨組織可吸收其參加發展黨員的支部大會,新黨員的入黨宣誓等黨的活動,使他們受到黨內生活的實際教育,端正入黨動機,增強黨性意識。 4、參加社會活動。有意識地分配給入黨積極分子一定的社會工作,使他們在實際工作中增強群眾觀念,鍛鍊社會活動能力,提高政治覺悟,接受組織上的考驗。

2017年黨的主要活動有哪些

每年開的重要會議差不多,除非要開專項會議,那現在也無法得知。大體是以下幾個: 十八屆五中全會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 中央外事工作會議 中央綜治委全體會議 再有就是每年3月的人大、政協這兩會了,屬於口

黨組織可以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內的哪些活動?

問: 答覆:黨組織通過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內活動,瞭解和考察他們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思想覺悟等方面的情況,以便更有計劃地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具體講,黨組織可以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列席接收新黨員的支部大會、參加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以及參加黨內其他有關活動,使他們更直接地瞭解和熟悉黨內生活,培養他們的組織觀念,親身體會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增強其政治責任感和光榮感。

違反規定從事哪些營利活動,應當受到黨紀處分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盈利活動,哪些行為將受到黨紀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 黨員領導幹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後違反有關規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活動,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黨員領導幹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後違反有關規定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等職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五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佔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將公物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中國共產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未經組織批准不得參加哪些活動

1、《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第八條 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不準有下列行為: (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藉機斂財; 第十三條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準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一條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大學裡與黨有關的社團組織舉辦什麼活動比較好 10分

公益性質的,因為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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