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手續在哪裡辦?

General 更新 2024-06-09

起訴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起訴狀。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  民 事 起 訴 狀  離婚起訴書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一、判決離婚  二、財產分割  三、小孩撫養歸原告(也可以被告,看你情況)  四、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自己承擔也可以)  事實與理由:××××××××××××××××××××××××××××××××××××××××××××××××××××××××××××××××××××××××××××××××××××××××××××××××××××××××××(寫清楚為什麼離婚,感情怎麼個破裂及其他理由,最後根據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等法律規定,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決。)

離婚起訴要在哪裡辦理

牽涉離婚的管轄,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在異地可以辦理嗎嗎需要帶什麼手續

異地訴訟離婚程序步驟有哪些

(一)訴訟法院的管轄提起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受理訴訟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外離婚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戶籍地進行起訴)。

(二)離婚訴訟的具體程序: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具體程序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決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

1、認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從四個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礎;看婚後感情;看離婚原因;看有無和好的可能。

2、法定離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除上述情形外,可結合1989年最高院頒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所列舉的14種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婚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辦理離婚的程序是什麼?《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原因、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清償等事項,協議內容應當注意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當事人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和子女撫養等問題已有適當協議的,必須雙方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填寫離婚申請書, 簽名、按指印, 並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5)結婚證件或者證明;

(6)二寸單人半身免冠像片各兩張。

十六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 對符合離婚條件的, 自當事人提交所需證件、證明和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離婚證必須粘貼像片,並加蓋鋼印。十七條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

離婚在哪裡辦理都可以嗎

不是的。

1、民政局。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已簽署離婚協議書,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你們當初領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法院訴訟。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你只有這條路了,可寫好訴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的複印件,帶上1000元訴訟費(用不了帶回來),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收費300元,超過20萬元按比例收取。

離婚在哪裡辦手續 戶口所在地麼

協議離婚要戶口本,訴訟離婚不要戶口本的。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請問起訴離婚是否必須到辦理結婚證的地方法院進行?

根據法律規定要到被告所在地或者住所地起訴!和在哪裡登記無關!如有需要可以留言給我!希望能幫到你!

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離婚程序】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起訴離婚必須要到結婚登記地辦理嗎? 15分

你好,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去結婚登記地起訴離婚。

1、如果你的老婆確實在廣州呆了一年多,而且這一年都是在廣州一個區裡面居住,則已經形成經常居住地。

一般情況起訴離婚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所以你要去到廣州的具體區的法院。

2、如果你老婆這一年在廣州到處晃,每個區住幾個月就搬,則不形成經常居住地。

所以你可以在你現在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所以你要根據你老婆具體情況從中選擇一個。

如何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有關規定,離婚手續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是雙方戶口都不在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辦理的。

新頒佈的並於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礌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在哪辦理的結婚就要去哪裡辦離婚證麼?起訴離婚都需要什麼 50分

不是,比如在外地居住滿一年就可以在那個地方離婚,起訴需要寫訴狀和結婚證原件。如果涉及子女和財產也需要提供相關信息,比如房產證戶口本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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