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費用由誰承擔?

General 更新 2024-06-02

民事訴訟中鑑定費由誰承擔

在民事訴訟中經常會對有關傷殘等級、護理期限、護理依賴程度、文書真實性、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的專業性鑑定,並可以會福及到鑑定人出庭作證的問題。這中間會發生一系列費用,比如鑑定費,鑑定人出庭作證費。這些費用應當由誰承擔,很多人存在誤區認為應當一律由敗訴方承擔,實際上並非如此。《訴訟費交納辦法》第12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由此可見鑒定費、評估費等費用應當由負有舉證義務的一方承擔而不是應當由被告承擔。也就是說誰對待證明事實負有證明義務,誰就承擔有關鑑定費、評估費。《訴訟費交納辦法》第6條鑑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屬於訴訟費用的一種,這項費用應當由被訴方承擔。但是在人身損害等案件中由於當事人可以在傷殘鑑定確定後變更訴訟請求,在變更訴訟請求時可以把鑑定費變更到新的訴訟請求中去,而有關傷殘鑑定等事項的鑑定費用又屬於由於人身損害導致的間接損失,往往這樣的鑑定費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需要注意這樣的鑑定費是支持在訴訟請求之中的,而不是在處理訴訟費時進行的分配。

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

鑑定費用的承擔應當遵循過錯推定原則。具體如下:

一、鑑定費用由被告方引起的,由被告方承擔。案例一中,此鑑定費用只能由被告王某承擔。因鑑定行為之所以發生,是被告王某不承認欠款所引起,被告有為自己的過錯行為承擔不利後果的責任。

二、鑑定費用由原告方引起的,由原告方承擔。案例二中,原告錯認為欠條是被告趙某所籤,原告應當為自己的過錯行為承擔不利後果。

三、鑑定費用由雙方引起的,應當區分情況:情況一:案例三中,原告呂某要求被告高某賠償的數額明顯高於實際損失,鑑定費用應當由自己承擔。因為這裡有“碰瓷”的嫌疑,在被告同意賠償自己2000元損失時,原告仍然要求鑑定,此鑑定行為是原告所引起的,所以應當由原告承擔。情況二:假如案例三中,鑑定的結果是原告實際損失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那麼鑑定費用就要由被告承擔。因為,被告所想賠償的損失數額明顯低於原告的實際損失數額,原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當然要申請鑑定,所以,此種情況下的鑑定行為是因為被告的行為所引起的,被告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不利的後果。情況三:假如案例三中,鑑定的結果是原告實際損失是2000元到10000元之間,那麼根據各自對實際損失的錯誤估計,就要按照比例來分擔鑑定費用。

工傷鑑定費由誰承擔

1、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預付。

2、鑑定後,如果構成傷殘,鑑定費由對方當事人承擔;

如果不構成傷殘,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3、“關鍵請回答我:如果沒鑑定出傷殘,那麼鑑定費用由誰承擔?”:如果不構成殘疾等級,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4、“腓骨骨折,手術植入鋼板,能鑑定出十級傷殘嗎?”:這要等鋼板取出後看功能恢復的情況再確定,目前還無法確定。

記得這問題俺好像在HI中回答過?

筆跡鑑定費由誰承擔

嗯,要看是什麼案子了,如果是刑事案件,第一次是由公安機關承擔的,如有有異議,需要重新鑑定,那麼異議人出資。民事案件的話,自行承擔,勝訴後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誰承擔

您好,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

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申請司法鑑定及費用承擔問題

如果鑑定下來只有1800,那麼可能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在你這個案子裡,原告應該承擔多些,因為他的主張明顯偏離事實損失,而且是原告提出的鑑定.法院不會單獨讓一方承擔費用的,象這種情況.原則上,一般讓敗訴方承擔,但如果原告主張明顯不合理,而且被告又是同意賠付.

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單位承擔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待遇 保險基金 支付】《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需要的技術鑑定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

你好, 假如你們合同中約定,有這麼一條,一方違約後,對方為了維護權益所支付的合理支出,律師費就包含在這合理支出裡。一般銀行在合同中都寫明瞭,你可以看違約責任條款中有沒有。 起訴的標的合不合理,我沒法評價,如果銀行願意,把滯納金各項費用加起來設在50萬,法院一般也沒意見,起訴的標的沒什麼用,關鍵看法院支不支持。 對於債務糾紛,據我所知沒有明確的規定。

司法鑑定需提交哪些材料,司法鑑定的費用由誰承擔

司法鑑定需要提交鑑定申請書及相關的鑑定基礎資料。

司法鑑定費用由提出鑑定申請的人預交,待法院作出判決後,由敗訴的人承擔。

傷殘鑑定費由誰承擔

鑑定費應自己方支付,律師費由原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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