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失業保險?

General 更新 2024-06-13

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

申請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原工作單位和您參加失業保險並且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二)必須是非因您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三)您必須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所以,您應當及時要求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您作為失業人員報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在勞動合同期滿後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您的檔案轉移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且為您出具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您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您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託親屬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目前存在較多的問題是部分用人單位並沒有參加諸如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造成勞動者在失業以後無法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待遇。1999年11月01日實施的《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規定:北京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合同制工人的國家機關、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職工本人均必須繳納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費交納的主體;而且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所以用人單位和職工沒有參加失業保險違反國家勞動法規,責任在於用人單位;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31條"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或不按規定及時為失業人員轉移檔案關係,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其再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因此造成的損失,勞動者也應當及時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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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辦理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如何辦理失業保險

(1)用人單位應當從失業人員失業之日起3日內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2)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

①本人身份證明;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④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失業人員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失業人員就業情況證明,按月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開具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失業人員必須每月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說明接受培訓和求職情況,無正當理由不說明情況的,扣發當月失業保險金.

我現在已經失業,失業保險手續怎麼辦理?

1、只要以前一直都繳納了失業保險的,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2、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之內,到社保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手續。繳費滿1年,領取2—3個月的失業金,待遇不高的,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差不多。領取時間最長不超過24個月。

3、領取失唬金期間,不需繳納養老保險的。

企業怎麼辦理失業保險

你需要拿著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在當地辦失業保險,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複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複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做記錄。

辦理社保不太明白的話,可以問51社保網,或者讓他們代辦,你也省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

失業保險要到那裡辦理

1、失業金領取的流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2、所需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3、辦理部門:勞動部門或者社會人力資源保障局。

2015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準不一樣。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個人不參加失業保險的,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失業保險在失業多長時間內辦理?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的;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不是所有參加了失業保險的職工都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如果職工本人自願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以及辭職、自動離職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自

願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按照國家或省的有關規定領取了一次性自謀職業安置費的;被判刑監禁或勞動教養執行期間的,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如果失業人員有重新就業;應徵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判刑監禁或者勞動教養執行期間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為其介紹的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則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一般按照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省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起始時間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如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還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請問離職後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2、依法辦理了失業保險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3、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願意申領的,應在解除或終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超過60日未到為其辦理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視為本人自願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權利。

累計繳費年限滿2年不足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各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確定。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應到受理本人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公司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時,應向社會保險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發放的《失業就業登錄證》和相應的求職證明,同時,按要求如實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礎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並按月發放。

失業保險農村戶口怎麼領取

持身份證、離職證明,在參保地社保局領取,,按參保月數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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