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房地產產權?
房地產產權是什麼意思啊?
產權是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住宅的產權是70年,是指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就是說70年後土地使用權收歸國有,但是房子是你的,如果國家收回土地規劃其他項目,會對你進行拆遷補償,如果沒有其他規劃的計劃,你接著住就行,可能會交些費用。目前國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因為中國正式的土地出讓是從9幾年開始的,到現在才2、3十年。希望可以幫到你
房屋產權是什麼意思
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年限是70年,70年後房子產權到底屬於誰?1、土地國家建設部地產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解釋說“房地產”說的是兩個東西,分別是房子和土地。人們買到的是房屋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其中房屋的所有權是永久的,換句話說,即使過了1000年,你的子孫也可以指著房子的磚頭說:"我的".與消費者獲得的房屋所有權不同的是,消費者只擁有房屋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權,並且根據國家的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長出讓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業、旅遊、娛樂的土地出讓年限只有40年。到了使用年限,國家會將土地無償收回。補充:一,國土是國家的。你取得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如果七十年後房子還好好的,政府也不打算動那片地,那就“續費”,再交上它幾十年的土地轉讓金,要是不續費就不給落戶不換髮三代身份證不給辦準生證不讓子女就近入學。現在蓋的別墅,以及舊城區受保護的四合院,將來大約會用到這一條。 二,房子是你的。如果七十年內政府要動你的房子,(無論各種原因了,反正政府要動的話你肯定擋不住。)那就給你拆遷費或者回遷啥的補償一下下,算上折舊的話大概不會讓你虧本。但回遷的話國土證面積肯定要變小,拆了蓋別墅的話你就別指望回遷了。這是大多數房子將來都要走的路。 三,還有一種可能,如果七十內或者將來在續費區內房子不行了,政府也沒打算動那片地,這種可能有沒有呢...業主大概會聯合起來找房產公司來二次開發...畢竟樓越蓋越高,蓋得高住的人多當然有錢賺。
什麼是房屋產權備案
即商品房屋銷售前的產權登記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屋銷售前(包常預售),必須持項目建設圖紙和有關批准文件到房地產產權管理機關登記備案,以作為商品房屋產權登記的基礎資料。
房屋的產權和使用權都是什麼意思?
1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所說70年是目前土地使用權的最高時限,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能否延期,怎樣辦理延期等,目前國家尚未出臺法律、法規等,但國家一定會出臺法律、法規的。
2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地產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關係下作為財產的土地。簡單地說,就是土地財產。法律意義上的土地財產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l、屬於一定的所有者或使用者;2、有明確的四至界定;3、可以依法轉讓;4、能給所有者和使用者帶來一定的權益。土地財產按其用途可以分為:1、居住用地;2、工業用地;3、商業服務用地;4、倉儲用地;5、市政、交通用地;6、科教文衛設施用地;7、綠化用地;8、其他用地等。
3地產
地產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資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會的有效需求等特點。土地資本是為使土地達到一定的使用標準而進行的開發投資,這種投資要轉化為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屬性。
地產的交易形式有:(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什麼叫房屋的產權單位?
產權單位是指產權所有人為單位(或機構)的,稱之為產權單位,在我國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住宅都是由單位建好分給職工作為福利。沒有商品房,那麼房產的產權都是單位(機構)而非個人,分配給職工使用的房屋一般會由產權單位(或房管所)發一個使用權證(即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屬於使用權性質,有的職工由於工作變動等有換房的需要,則換房雙方需要經過產權單位同意。這個稱謂基本譁是這麼來的。
產權單位不等於建設單位,但有的單位集資建房的,可以算建設單位。(有的單位找開發商建設則不屬於)
個人購買單位產權的房屋後,在房管局辦理完過戶手續後,產權歸個人所有(即產權證上的產權人)
什麼叫房屋完全產權
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收成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別在於土地使用權。通俗的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
房屋的個人產權是什麼意思
房屋個人產權買房辦理產權證書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可在具體實踐中,的確存在不少買房忘了辦證的人,甚至還有些人買房後不想辦證。導致購房者買房不辦證的原因較複雜,也不一定都是開發商的問題,比方說,有些買房者買到理想的房子後,重點考慮的是如何裝修、如何確保順利入住的問題,而對於辦理房屋產權證卻不上心,拖得時間長了,就忘了;有些買房者則是比較在意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認為,反正根據合同,房子已經是我的了,辦了證,還要納稅,不辦證則又可以省個上萬元錢,所以根本不打算辦證……其實,不管是什麼原因,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理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可見,房地產權證雖然只是個小紅本,但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辦理房地產權證是最關鍵的環節。
房地產權證是什麼意思
《房地產權證》是《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正》的合一。
《房地產權證》是指在房屋竣工驗收之後交付購房者之前,由房地產開發商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初始登記,對符合規定的申請。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起30天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頒發房地產權證,即大產證。 對新建商品房,法律規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請小產證。小產證即將房地產開發商取得大產證的房地產分割以後,由購房者取得的房地產權證。
關於這方面常用問答請往下看:
1、什麼是房地產?
答: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
2、什麼是房地產權?
答:指權利人對土地的使用權和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的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他項權,如抵押權等。
3、《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何時實施的?
答:該辦法於1997年10月24日經建設部第六次部常務會議通過,10月27日以建設部57號令簽發。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根據《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99號2001年8月15日發佈施行。
4、為什麼要進行房地產權登記?
答:房地產權登記是房地產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為健全法制,加強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權利的法定手續。房地產權登記有三個方面的作用:⑴產權確認,即確認房地產的權屬狀態;⑵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⑶加強房地產管理,即通過房地產權登記對房地產交易狀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5、房地產權登記有何法律效力?
答:依法登記的房地產權利受法律保護。房地產權利經登記後,產權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認。產權人可以依法對其房地產行使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權利,任何其他人無權干涉或妨礙,否則產權人可依法請求法律上的保護。
6、我市市區房地產登記發證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
答:潮州市市區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工作具體由潮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管理科及潮州市房地產交易所負責。
7、《房地產權證》有什麼作用?
答:《房地產權證》是權利人合法擁有該房地產,並依法對其進行管理、經營、使用和處分的憑證。
8、為什麼要換證?
答:為統一《房地產權證》的發放,加強房地產權屬管理,過去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都要更換成新的《房地產權證》,原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在更換前繼續有效。
9、新的《房地產權證》有什麼特點?
答:新的《房地產權證》分別設置土地、房屋兩個欄目,對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分別進行登記,以確認權利人的上述兩項權利。
10、《房地產權證》記載哪些內容?
答:《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內容包括權利人狀況,土地及房屋情況等。具體有:權利人、權利人性質、權屬來源、取得時間、變化情況和房地產的面積、結構、用途、價值、層次、座落、座標等內容。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由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機關核發,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均無權制作或發放,所發放的權證一律無效。建設部在《關於加強〈房屋所有權證〉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必須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憑證管理房產;憑證出售、出租房屋;憑證申請房屋翻、改、擴建;憑證申請辦理房屋繼承、析產、分割、贈與、交換、調撥等產權轉移手續;憑證辦理抵押手續;憑證辦理拆遷、安置、補償手續。管理部門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權證的歸屬,也均應以《房屋所有權證》作為確認證件,不得以其他證件替代。...
房地產權證指的是什麼
就是指在房屋竣工驗收之後交付購房者之前,由房地產開發商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初始登記,對符合規定的申請。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埂受理登記申請起30天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頒發房地產權證,即大產證。 對新建商品房,法律規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請小產證。小產證即將房地產開發商取得大產證的房地產分割以後,由購房者取得的房地產權證。
房屋的產權圖是什麼? 30分
你擁有的產權面積的圖紙。
你可以到大馬甲網上看看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