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險防範的意義?

General 更新 2024-05-25

審計風險防範是什麼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師對含有重要錯誤的財務報表表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1996年底公佈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中對審計風險定義為:所謂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對於審計風險的概念,國內外許多學者進行了積極的探討,但由於理解的角度不同,結論並不完全一致。   《柯勒會計詞典》把審計風險解釋為:一是已鑑定的財務報表,實際上未能按公認會計原則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可能性;二是在被審計單位或審計範圍中存在重要的錯誤,未被審計人員覺察的可能性。 審計風險

《美國審計準則說明》第47號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審計意見的風險。”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的觀點是:審計風險是審計程序未能覺察出重大錯誤的風險。   國際審計準則第25號《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師對含有重要錯誤的財務報表表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1996年底公佈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中對審計風險定義為:所謂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這裡對審計風險的闡述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註冊會計師認為公允的會計報表,但實際上卻是錯誤的,即已經證實的會計報表實際上並未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變動情況,或以被審計單位或審查範圍中顯示的特徵表明其中存在著重要錯誤而未被註冊會計師察覺的可能性;二是註冊會計師認為的錯誤的會計報表,但實際上是公允的。它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可見,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審計風險的定義與國際審計準則中對審計風險的定義是基本相同的。由於審計所處的環境日益複雜,審計所面臨的任務日趨艱鉅;審計也需支持成本效益原則。這些原因的存在決定了審計過程中存在審計風險。這在客觀上要求註冊會計師注意風險存在的可能性,並採取相應措施儘量避免風險和控制風險。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2007年最新公佈的《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第十七條中對“審計風險”的定義: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註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編輯本段含義

這裡對審計風險的闡述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註冊會計師認為公允的會計報表,但實際上卻是錯誤的,即已經證實的會計報表實際上並未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變動情況,或以被審計單位或審查範圍中顯示的特徵表明其中存在著重要錯誤而未被註冊會計師察覺的可能性;二是註冊會計師認為的錯誤的會計報表,但實際上是公允的。它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可見,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對審計風險的定義與國際審計準則中對審計風險的定義是基本相同的。由於審計所處的環境日益複雜,審計所面臨的任務日趨艱鉅;審計也需支持成本效益原則。這些原因的存在決定了審計過程中存在審計風險。這在客觀上要求註冊會計師注意風險存在的可能性,並採取相應措施儘量避免風險和控制風險。

編輯本段基本特徵

審計風險的性質總表現為某些特質或特徵。我們在探討了審計風險的內涵之後,應繼續闡述審計風險的特徵,並說明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特有表現。現分述如下:

審計風險的客觀性

審計結構

......

論文選題意義怎麼寫我的論文題目是審計風險及其防範

這個簡單,不懂可以問我。

人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的,人物的個性的形成與他所處的環境有關,寫好環境對錶現人物的性格極為有用。

馬克思認為:“人創造環境,同樣環境也創造人。”茅盾也認為“人物不得不在一定的環境中活動,因此,作品中就必須寫到環境。作品中的環境描寫,不論是社會環境或自然環境,都不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品,而是密切地聯繫著人物的思想行動。”因此寫人的論文常常需要對環境進行描寫。

審計的重要性及其意義是什麼

審計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中可能存在的不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和判斷的錯報及漏報的最大限額。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221號——重要性》:重要性取決於在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斷。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重要性實質上強調了一個“度”,在審計報告中,允許一定程度的不準確或不正確的存在,但是要以這個“度”為界。如果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可能影響到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或判斷,就可認為重要,否則就不重要。在審計實務工作中,審計重要性水平是重要性的數量表示,是一個數量門檻或金額臨界點。

審計實務中運用重要性原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一是有利於防範審計風險。重要性水平的恰當判斷對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質量有重大幫助作用。在抽樣審計下,審計人員對未審計部分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而風險的大小與重要性水平的設定、重要性的判斷有關。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反之,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

二是有利於提高審計效率。由於社會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被審計單位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組織結構日趨複雜,經濟事項日漸頻繁,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使用審計抽樣愈加普遍,而各類交易、賬戶餘額及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容忍錯報,在審計抽樣確定樣本規模及評價抽樣結果時顯得異常重要。重要性概念為解決審計人員的抽樣決策問題提供了極大的幫助,從而大大提高審計效率。

三是有利於降低審計成本。由於審計費用預算與時間預算方面的考慮,審計人員必須在成本與效益之間進行權衡。重要性原則的正確運用,可以適當減少審計程序,縮小測試範圍,使審計人員把審計重點放在那些對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的方面。

研究審計風險的規避與控制的目的與意義有哪些?

審計風險是三大風險中可以通過主觀努力得以控制的風險;審計風險降低對於審計目標實現接近預期有積極意義;選擇正確審計路徑、採取適當的審計政策、使用適宜的審計手段、取得適度的審計證據是審計風險規避的基本要素和機制;評估和處置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重要的素質反映,是審計團隊信用程度體現。

審計機關的審計風險有哪些,有哪些防範措施

從古今中外的審計發展史來看,有審計就有審計風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社會政治、經濟的不斷快速發展,經濟活動領域的不斷擴大,審計所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大,審計難度就越高,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如何規避審計風險也就成為國家各級審計機關不斷探討的問題。

1 審計風險的概念和特徵

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中,應該如何界定審計風險的概念,在職業界和學術界有著不同的認識。審計風險的概念是從審計過程認識的,審計風險是指審計客體的財政財務收支中存在重大錯弊(其中包括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而沒有被審計人員發現,作出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審計風險的特徵

1.1

審計風險的客觀性。現代審計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採用抽樣審計的方法,即根據總體中的一部分樣本的特性來推斷總體的特性,而樣本的特性與總體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點誤差,這種誤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難以消除。因此,不論是統計抽樣還是判斷抽樣,若根據樣本審查結果來推斷總體,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誤差,即審計人員要承擔一定程度的作出錯誤審計結論的風險。即使是詳細審計,由於經濟業務的複雜、管理人員道德品質等因素,仍存在審計結果與客觀實際不一致的情況。因此,風險總是存在於審計活動過程中,只是這些風險有時並未產生災難性的後果,或對審計人員並未構成實質性的損失而已。

1.2

審計風險的普遍性。雖然審計風險通過最後的審計結論與預期的偏差表現出來,但這種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審計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風險因素的產生。因此,有什麼樣的審計活動,就有與之相適應的審計風險,並會最終影響總的審計風險。從總體來看,可能產生風險的因素有:內部控制結構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數字遺漏,對項目的錯誤評價和虛假註釋,項目的流動性強,項目的交易量大,經濟蕭條,財務狀況不佳,抽樣技術侷限性等。從每一個具體風險看,也是由多因素組成。

1.3

審計風險的潛在性。審計責任的存在是形成審計風險的一個基本因素,如果審計人員在執業上不受任何約束,對自己的工作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就不會形成審計風險,這就決定審計風險在一定時期裡具有潛在性。如果審計人員雖然發生了偏離客觀事實的行為,但沒有造成不良後果,沒有引起相應的審計責任,那麼這種風險只停留在潛在階段,而沒有轉化為實在的風險。審計風險是在錯誤形成以後經過驗證才會體現出來,假如這種錯誤被人們無意中接受,即不再進行驗證,則由此而應承擔的責任或遭受的損失實際沒有成為現實。所以,審計風險只是一種可能的風險,它對審計人員構成某種損失有一個顯化的過程,這一過程的長短因審計風險的內容、審計的法律環境、經濟環境、以及客戶、社會公眾對審計風險的認識程度而異。

1.4

審計風險的偶然性。審計風險是由於某些客觀原因,或審計人員並未意識到的主觀原因造成,即並非審計人員故意所為,審計人員在無意接受了審計風險,又在無意中承擔了審計風險帶來的嚴重後果。肯定審計風險具有無意性這一特點非常重要,因為只有在這一前提下,審計人員才會努力設法避免減少審計風險,對審計風險的控制才有意義。

1.5

審計風險的可控性。審計風險是審計活動中的固有現象,即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審計人員可以採取有效的審計方法,通過有效的審計程序去抑制、降低或控制審計風險。

2 審計風險的防範與控制

要想使審計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則需要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入手。即不僅要從外部給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而且事務所本身也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和條件,在審計準備、實施和報告階段採取各種風險......

審計風險有哪些

一、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時註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取決於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

(一)重大錯報風險

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重大錯報風險與被審計單位的風險相關,且獨立存在於財務報表的審計中。在設計審計程序以確定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在重大錯報時,註冊會計師應當從財務報表層次和各類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認定層次方面考慮重大錯報風險。

1.兩個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與財務報表整體存在廣泛聯繫,可能影響多項認定。此類風險通常與控制環境有關,但也可能與其他因素有關有,如經濟蕭條。此類風險難以界定於某類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的具體認定;相反,此類風險增大了任何數目的不同認定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對註冊會計師考慮由舞弊引起的風險特別相關。

註冊會計師評估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措施包括:考慮審計項目組承擔重要責任的人員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是否需要專家介入;考慮給予業務助理人員適當程度的監督指導;考慮是否存在導致註冊會計師懷疑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事項或情況。

註冊會計師同時考慮各類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考慮的結果直接有助於註冊會計師確定認定層次上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範圍。註冊會計師在各類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認定層次獲取審計證據,以便能夠在審計工作完成時,以可接受的低審計風險水平對財務報表整體發表審計意見。

2.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固有風險是指在考慮相關的內部控制之前,某類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的某一認定易於發生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是重大的)的可能性。

某些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及其認定,固有風險較高。例如,複雜的計算比簡單計算更可能出錯;受重大計量不確定性影響的會計估計發生錯報的可能性較大。產生經營風險的外部因素也可能影響固有風險,比如,技術進步可能導致某項產品陳舊,進而導致存貨易於發生髙估錯報(計價認定)。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中的某些因素還可能與多個甚至所有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有關,進而影響多個認定的固有風險。這些因素包括維持經營的流動資金匱乏、被審計單位處於夕陽行業等。

控制風險是指某類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的某一認定發生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但沒有被內部控制及時防止或發現並糾正的可能性。控制風險取決於與財務報表編制有關的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由於控制的固有侷限性,某種程度的控制風險始終存在。

(二)檢查風險

檢查風險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是重大的,註冊會計師為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實施程序後沒有發現這種錯報的風險。檢查風險取決於審計程序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由於註冊會計師通常並不對所有的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進行檢查,以及其他原因,檢查風險不可能降低為零。其他原因包括註冊會計師可能選擇了不恰當的審計程序、審計過程執行不當,或者錯誤解讀了審計結論。這些其他因素可以通過適當計劃、在項目組成員之間進行恰當的職責分配、保持職業懷疑態度以及監督、指導和複核助理人員所執行的審計工作得以解決。

審計風險計算公式有什麼意義

就是固定風險。控制風險。與檢查風險成反比。

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存在何種關係

評估審計風險越大,其重要性水平越低,可接受的錯報風險越低。

在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當中,所謂的風險指的是出現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和審計失敗對事務所的影響。重要性水平指的是可以接受錯報的程度。重要性水平的制定是根據風險大小決定的,CAP 會根據評估的風險制定重要性水平,然後根據重要性水平分配審計資源。

舉例來說,在理想狀態下假如審計失敗事務所完全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或者評估財報後發現絕對不可能出現錯報,那對事務所來說風險為0,那麼重要性水平可以訂到100%,也就是說出現任何錯報都沒關係。但如果項目非常有風險,失敗了事務所會被關閉或者賠償數額巨大,那重要性水平就要調低,比如總體重要性水平設定為5%,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掌握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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