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自性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05-17

"自性"在佛語裡面是什麼意思?

自性,是佛學典籍中經常出現的一個重要概念。在佛教的各個宗派中,不論是小乘,還是大乘,是教下,抑或是宗下;都談到它。但由於各家的核心思想不同,所以賦予的含義也往往不一樣。本文將舉出幾種代表性的說法並作一比較說明。

一、各家所說的“自性”

(一)有部的自性。有部,具稱說一切有部,是上座部流出的大部派,盛行於西北印加溼彌羅一帶,人才輩出,註疏豐富。主要論典有“六足一身”。“六足”即《法蘊足論》、《集導門足論》、《施設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和《論身足論》;“一身”是《大毘婆沙論》,及《發智論》等。其理論特點是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有部之所以得名一切有部,就是因為它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有的緣故。有部將一切法加以歸納分類,其中最完整的分類,要算世友的《品類足論》及世親的《俱舍論》中所說的五位七十五法。五位.即色法、心法、心所注、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色法分為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法分為四十六種,心不相應行法分為十四種,無為法分為三種,共合七十五種法。這些法在有部看來,都有它的自性,此自性恆有。

那麼自性是什麼呢?在《大毘婆沙論》中有自性門,說明某法的體性是什麼,這就是出體。有部論師對世間、身心一切現象,瞭解為複雜的綜合體,分析複合體而發現內在單一的本質,就是自性。這就是實有與假有。如《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三曰:“地云何?答:顯形色,此世俗想施設。……地界云何?答:堅性觸,此是勝義能造地體。”這裡把地分為二種:常識中的地,是和合有,是世俗假想施設而非真實的;佛說的地界,那是勝義有。從複合的總聚,而探得一一法的自性,也稱為分。分是不可再分析的,也稱為我。如《大毘婆沙論》卷九曰:“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性實有,如實見故。” 此外自性,還有本性等別名,顯示了一切法自性,是自有、自成的,永恆存在的,所以《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一曰:“諸法實體恆無轉變,非因果故。”

對於這樣恆有的自性,與現實的無常生滅現象似乎相違,與緣起因果也彷彿不合。針對這些疑問,在《大毘婆沙論》中有著詳細的解釋說明,茲略引幾段。如《論》卷七十六曰:“未來諸法集現在時,如何聚物非本無今有?現在諸法散往過去時,如何聚物非有已還無?答:三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次第排立。體實恆有,無增無減,約依作用,說有說無。諸聚集物,依實有事,假施設有,時有時無。”這是說,諸法實體在三世中恆有,不能說從無而有,有已還無的,但依作用可以說有說無。

又如《論》卷三十九曰:“問:諸行自性有轉變不?設爾何失,若有轉變,云何諸法不捨自相?若無轉變,云何此中說有住導?答:應說諸行自性無有轉變。複次有因緣故說無轉變,有因緣故說有轉變。有因緣故說無轉變者,謂一切法各住自體、自我、自物、自性、自相,無有轉變;有因緣故有轉變者,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故有轉變。”這可見有為法的生滅有無,約作用、功能而說。自體是恆住自性,如如不變的,因此稱為恆有。

至於三世因果的建立,在有部有四大論師的不同主張,即法救、妙音、世友、覺天。這裡但舉出有部正宗世友的主張來介紹一下。如《大毘婆沙論》卷七七曰:“說位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位有異,非體有異。如運一籌,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雖歷位有異,而籌體無異。如是諸法經三世位,雖得三世而體無別。此師所立,體無雜亂,以依作用立三世別。謂有為法,未有作用名未來世,正有作用名現在世,作用已滅名過去世。”三世但依作用有無建立,自體則是恆有不變,所以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二)中觀家的自性。在佛滅度後的五、亥償忿......

緣自性空,空無自性是什麼意思

偈曰:“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

世間一切事物、一切萬法,一切所見、一切所行,都是因緣和合所生起的,這即是“緣起”。緣到了,自然就產生了,世間一切產生的原因就是“緣”。

因緣和合所生,即是說這一切都是不穩定的,隨時處於無常變化當中,所以這一切本性、本質是空的,這即是“性空”。

一切事物、一切萬法,都依因緣而生滅,不由自主,即是說“空無自性”。世間人總以為自己多麼了不起,可以掌握一些東西,但不知道因緣所生的一切都不穩定,無常來臨,什麼都掌握不了。這就是無明的世人的看法,沒有自性卻以為有自性,因此執著、造作終成痛苦。

又有“佛法四見地”,即四法印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受是苦,涅槃寂滅。”

諸行無常:講“緣起性空”;

諸法無我:講“一切和合無自性”;

諸受是苦:講“無明而執著產生情緒都是苦”。

涅槃寂滅:講“除非有超越的心靈才能消滅痛苦”。

注意:“性空”並不是“什麼都沒有”的意思,是“本質是空”的意思。“什麼都沒有”,這是斷滅空。有沒有呢?佛家說有,不過不是“真有”,而是“幻有”。世人無明,執“幻有”為“實有”,因而不斷造作,不斷失望,不斷痛苦,不斷輪迴。

這些通俗的講解應該比較容易理解。

空無自性是什麼意思?

是說萬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成的,沒有固定實在的自體,稱為【無自性】,又名【空】。

緣起無自性,一切法無我。是什麼意思?

緣起就是空無自性,空無自性就是不實在的。換句話說:丁們活在一個不實在的世間、會變化的世間、緣起的世間,只是我們那一份執著不肯放下而已,其他沒有什麼。----慧律法師

如有幫助,請採納!

請教大德萬法無自性中的自性是什麼意思?

佛性、本性、自性、空性、法性、心性只是名子不同,都是一個意思。無自性,是對空性的解說:《般若經》對空性的解說:多說空為無自性故,緣起故、但名字故!《摩訶般若經——道樹品》佛言:“諸法和合因緣生,法中無自性。若無自性,是名無法。以是故,須菩提,菩薩摩訶薩當知一切法無性。何以故?一切法性空故。以是故,當知一切法無性。” 查看原帖>>

佛說:緣起無自性,無自性故空,即:當體即空。 我不理解:為什麼緣起就無自性呢??????

根據我個人所學所悟和樓主探討而已,建議多看慧律法師的一切講座,視頻以開啟智慧。。。

我個人所知

自性是對每個眾生來說,明心見性比大家所說的靈魂更加準確的描述真正的“自我”,即佛性。自心自性以外並沒有其他東西,所以說心外無法。所以因,緣,果中的緣起都是外相的東西,相由心生,相本來就不是真正實在的東西。而且佛教真正實在的東西是指永恆不變的,固定的,這隻有自性,其他東西都是變化的。空性也是指變化,非常態,緣起緣滅,不是指虛空,真空的意思。

所謂腳痛不是真的,是針對自性的角度出發,因為有因緣起就痛,姻緣滅就不痛,而且注意力轉移後即使身痛也不知痛,事故覺得痛只是這種痛的信號衝進你的注意力範圍內而已,就如打了止痛針後就不覺得身體痛,但是痛的信號是仍然存在的,所以這麼多的事實推導,痛是非真,身是非真,自性才是真。。。。。

南無阿彌陀佛。。。

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什麼意思

人生還是需要些智慧的,佛法學習,百度下以下優酷土豆、視頻鍾茂森講的《弟子規》4集或12集請聽淨空法師講的《了凡四訓》《太上感應篇》《地藏經》《無量壽經》元音老人講的《拈花錄》(注意講公案的部分,也許能開悟)阿彌陀佛

一切法無自性 一切眾生有自性嗎

又是你這個居心叵測之人,你的問題【是偷換概念】

佛教名詞甚多,其中不乏名詞一樣,卻內涵不一樣的詞語。此自性指的是自體性,也就是我性,不是六祖說的清淨自性的那個自性

而且顯然你對【一切法】這個名詞絲毫沒有認識,你的提問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悖論。

難道一切眾生不在一切法包含內嗎?若在包含內,你已經說一切法無自性,卻又問一切眾生,不是悖論嗎?且縱觀你長期在百度知道處處針對佛教,居心叵測,欲壞眾生正見,如不破斥你,正法如何彰顯。

而這句【一切法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無我】

所謂【緣起無自性,一切法無我】

而【一切法】大致可分為兩大類即有為法和無為法。難道眾生還能離開這兩大類的範疇嗎?所以說你自相矛盾,提出問題極其悖論,目的在混亂正法,渾水摸魚,破壞佛教。

根據《大乘百法明門論》開篇就是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

者心不相應法、五者無為法。

“一切法”,即萬法。此萬法,於瑜伽師地論中概括為六百六十法,於此百法明門論中又再概括為一百種,而分為五大類(即所謂“五位”)。這五大類,一百法即代表一切法。而在這五類百法中,卻沒有一法,於其中有“我”可得,故說“一切法無我”;若了達“一切法無我”,即不妄執、妄計一切法;以自不執故,即得解脫:自得解脫,亦解脫一切。這百法最先可分為二大類,即有為法與無為法;於有為法中又可分為四大類: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

這“一切法無我”即是此一論之總綱。

“何等一切法”:什麼是一切法?一切法包括那些?

“云何為無我”:為什麼無我?為何說無我?“無我”包括兩種:‘人無我’與‘法無我’。以“無我”即是空,故“二無我”(‘人無我’與‘法無我’)又稱人空及法空。又,“我”即主宰義,以五蘊和合的“人”中,並無有一法可主宰此身,故稱人無我。“法”中亦如是,任何一法中,並無有主宰可得,但因緣和合而起生住異滅之作用,故法無我。以證悟二無我故,即從人、法中得解脫,是為“二無我智”之功用。

二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一、無我:這是正顯一切法無我之義。以於前面所遊的五位百法之中,一一去推求,都找不到有此二種我相可得。

我者,主宰、自在之義。如果有我,則應能作得了主、應能自在,則人應能於自身心及一切法,作得了主,不受生老病死等無窮之苦,應能長生、常住不滅、來去自如。但實在的情況是:人對自己的身心及一切法都不自在(不能令它不病、不老、不死、不煩惱),都作不了主,故知「人無我」。乃至一切諸法,不論有情、無情,各個也都無法令本身離於生、住、異、滅,且都依於因緣,而在「生住異減」中流轉。因此,一切法中亦皆無我,此即是法無我。

一、補特伽羅無我:此又稱為人無我。補特伽羅,義為有情、或數取趣,因為一切有情皆「數數起惑造業,而取諸趣」,故稱有情眾生為數取趣。數數是屢屢、多數、經常不斷之義。趣,六趣,即六道。人無我,即是從前面所說的五位百法中去推求,則我實為色法、心法、心所法等五蘊假合,其中無有凡夫所執的能自主、自在之我相可得,亦無外道所計執之種我可

得,故是「人無我」。若達人無我,即是「生空」;證「生空智」即解脫俱生我執。

二、法無我:法無我即是法空。依於俗諦,而假說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等種種差別之法;然而以真諦究竟之理而觀,則諸法毫不可得:一切法但自心現,如幻如夢,非有似有,有即非有。又對有為,而假說無為:有為既虛,無為豈實?譬如依空而顯現狂華:而此華實非有生滅,則此空豈能舌有或無?空若是有

,空即非空—空若是無,則無此虛空,豈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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