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要社保了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06-12

社保不想繼續繳納了怎麼辦

是這樣的 我想你買社保想的也是退休後能領取養老金 養老的話是退休前累計繳納滿15年可領取的退休金的 所以你如果暫時沒有工作單位的話也可以不繳納 你以後要回老家的話建議把這裡的社保轉移到老家去 這樣年限可以連接起來

社保不想要了,想退,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強調,社保五險已上交財政的話是一般是無法退的(除非保險人身亡或轉移國籍)。

基於這點,你只能和單位協商中斷你的保險。如果同意的話,你可以自己到當地社保詢問如何參加個人投保,即只參加養老和醫保(注意:個人投保也不低、有些地方還可能比在單位裡交的還要多50%),一般當地會有一種勞力部門下屬公司給你掛靠投保。這種公司專為失業和個體戶參保設置的。

建議

1、與單位協商社保降低個繳費比例,以緩解個人經濟壓力。

2、與單位協商暫停自己的社保,單位繳交部分發到工資裡,由個人自己去辦理社保(當然,去不去參保是你自己說了算)。

3、趁年輕、經濟壓力不算太大時,要積極參保,退休後想要享受養老,各省都有自己的規定繳費年限(一般為15年以上),達不到年限的 你就虧大了。經濟壓力實在太大時,可暫停參保,待難關過了後再積極參加(注意:醫保一旦停止,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醫療上的保障了)。

不想交社保怎麼辦?

樓上兩位的回答都是錯誤的。首先,公司為你買的社保不是你想交就交的,既然你已經不在原單位了,原單位肯定要給你報停的,也就是你不用再繳費。單位為你交社保,單位是要承擔一部分費用的,單位肯定不會繼續給你保。你可以以後工作穩定了,給你買社保了,再把攻邊的轉過去。

離職後不打算工作了,社保該怎麼辦?

您可以將檔案和保險都轉移到人才中心。完全是自己每月支付保險費用及只需要支付個人部分。或者依然掛靠原單位,但是您得自己出錢把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都交了,好處是算工齡(後面好處這個我也是道聽途說,並且只對事業單位有用)。若您以後還是要回國內發展,建議您不要輕易停了自己的社會保險,以後再想補時就要看好些個條件。若您出國並在國外發展,這個也就無所謂了吧。請您再多方打探,並且北京的一些政策和浙江,廣東也有些許出入。實在不成建議您撥打12333勞動及社會保障的電話(就是超級不好打。)希望幫助您。

公司不想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辦

經常會遇到這樣的諮詢問題,公司裡的一部分員工提出要求,稱家裡經濟困難、小孩讀書開銷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給他們買社保,而把買社保的錢直接發給他們,而他們自願寫承諾書,承諾因自身原因不購買社保,保證以後不會因社保的問題找公司的麻煩,因未買社保的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大部分公司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這筆費用不會有什麼問題,便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但現實中,如果社保局發現公司未給這批員工買社保,一般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這批員工的社保費用,並且隨著《社會保險法》的施行,用人單位將承擔著更大的懲罰責任。針對這樣的情形,公司便會想問,員工自己的承諾難道沒有法律效力嗎?是員工自己要求不買,不是公司不願給員工買,員工不配合買社保,公司又能怎麼辦,以及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又該如何處理?

現實類似這樣的案例很多,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繳納社保的費用作為員工的福利直接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予以發放,他們實際上涉及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社會保險是否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的問題。我們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協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則,但這種自治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不管是簽到勞動合同還是書面承諾書,雙方雖然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是由於協議中有關社會保險的內容違反了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而導致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無效。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勞動者雖主動要求用人單位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並作出書面承諾,但會有最終會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故公司把相應費用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而並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將給公司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另《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也即意味著公司仍應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針對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如何處理的問題,《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義務後可依法要求勞動者退還已實際支付的相應費用。也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無效合同所獲取的利益應當予以返還。

另外,我們還應看到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也是責任的主體。我們知道,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即是說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允許的。

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所以個人覺得作為一名HR,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兩個戶頭裡。如果繳滿了15年,以後你就可以享受養老金;繳不滿也沒關係,退休以後可以領出來的。讓他們明白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賦予勞動者的一種福利,我想大多數勞動者在理解之後是不會拒絕繳納社會保險的

社保不想交了怎麼辦

您好:您在那個公司給您上的社保,讓該公司給您做減員就可以了。自己的公司也是要減員的,要不然社保局會按月扣費的。

在職員工要求公司不要為自己上社保,怎麼辦?

你的擔心是對的,現在他們是這個說辭,將來到要領養老金了,就要求企業一次性補了,到時候補的基數可是實實在在的全年平均工資,企業更虧,寫那些說明沒用的。像他們這樣已經有社保帳戶的,企業直接按恢復轉入即可,在工資里扣繳個人自付部分,如果員工不同意就讓他們走吧,最終結果他們一般不會走的。如果真走了這兩人穩定性也有問題。你說呢 查看原帖>>

自己繳的社保已經繳滿15年了,現在只想要醫保,不想交社保怎麼辦

不可以。

首先必須先弄清社保與醫保的關係:社保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簡稱,它包括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也就是說,醫保是社保的組成部分,只是由於醫保推出較晚(2002年才推出),使有些人誤以為醫保與社保是相互獨立無關的。

所以,只要交社保,就必須包括以上五個險種一起交。

員工要求不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勞動法》第72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繳納社會保險費

。這說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光是用人單位的義務

,也是勞動者的義務。對於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應該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請問員工主動要求不上社保怎麼辦?

有的地方在社保擴面中也打打擦邊球的,個人書面承諾已經知道自己享有社保福利閥權利並聲明放棄,相關材料由企業和社保中心同時備案,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不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不扣個人的),但是企業仍然需要按照規定申報繳納這類人員工資總額的社會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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