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員費多久交一次?

General 更新 2024-06-02

共青團團員多久交一次團費

團費是按月交納的。

團費收繳管理制度和標準

一、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由各團組織的組織委員負責。

二、在冊團員必須按月繳納團費,團員連續6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應按自動脫團處理。

三、團支部每季度向團總支上繳團費,團總支每半年向基層團委上繳團費。基層團委每年向團縣(市)委上繳團費,縣(市)、廠礦、學校團委年底向地區團委上繳團費。

四、團員繳納團費情況,支部半年應公佈一次。

五、團費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集體研究審批,主要用於團員教育,幹部培訓,學習材料,團內表彰等方面,不能挪為他用,更不能出現違法亂紀現象。

六、繳納標準。

1、凡有固定收的團員,以基礎工資加地區補貼再加工齡(含教、護齡)津貼和職稱(職務)工資組成基數繳納團費。

2、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3、每月工資收在400元以上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4、領取計件工資和從事個體經營的團員,應按月收入繳納團費,其比例和有固定收的團員相同。

5、沒有工資收入的團員,每月繳0.10元,自願多繳者不限。

團員一年應交幾次團費

團費是每月都需要繳的,但收的次數一般為半年收一次,即一年兩次。

共青團每年招收幾次團員,分別是什麼時候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試行)》相關規定:

第六條 團組織要主動了解青年,及時發現那些積極要求進步、各方面表現好的青年,鼓勵他們申請入團。對於提出入團申請的青年,團組織要及時談話,提出希望與要求,將他們列為入團積極分子。

第七條 團組織要高度重視對入團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並形成制度。未經團組織培養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發展入團。

第十一條 團支部要及時對入團積極分子進行考察。入團積極分子一般經過三個月到半年時間的培養教育之後,團支部委員會應聽取聯繫人和團內外群眾的意見,從思想覺悟和政治素質、在本職崗位上一貫表現和道德品質等方面對他們進行考察,併為已具備團員條件的積極分子辦理入團手續。

入團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團組織應將培養教育的有關材料,轉給調入單位的團組織。

從上述規定分析,共青團組織每年可以培訓兩次入團積極分子,也就是可以發展兩次新黨員 。根據慣例,一般是在上半年的5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分別紀念五四青年節和一二九運動。

團員為什麼要按時繳納團費?

共青團的主要社會職能包括三個方面:

(一)發揮好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作用,為黨的事業教育、團結和帶領好青年。引導青年堅定信念,刻苦學習,奮發成才,使廣大青年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中鍛鍊成長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二)發揮好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作用,積極協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務。參與社會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承擔政府委託的有關青年工作事務,指導和幫助青聯、學聯、少先隊等青少年組織開展工作。

(三)發揮黨和政府聯繫青年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依法代表和維護青年的具體利益,反映青年的意願和呼聲。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維護青年的具體利益,全心全意為青年服務,發揮青年利益的社會代表作用。

共青團中央《關於團費繳納、管理和使用的規定》(1983年3月12日)

根據共青團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團章第一條、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五條精神,現對團費的繳納、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團員繳納團費,凡有固定工資收入者,每月按照工資的比例繳納:

工資收入每月在五十元以下者,繳納工資額的百分之零點三;

工資收入每月在五十一元到一百元者,繳納工資額的百分之零點五;

工資收入每月在一百零一元以上者,繳納工資額的百分之一。

二、領取計件工資和從事個體經營的團員,應按每月的勞動收入繳納團費,繳納的比例和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團員相同。

三、農民中的團員,每月繳納團費一次,每次五分。縣辦、社辦企業中的團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按第一條規定執行;無固定工資收入的按農民中的團員繳納辦法執行。

四、在高等院校讀書的團員,每月繳納團費一次,每次五分。帶薪學習的團員,按第一條規定執行。

五、在中等學校、小學讀書的團員和其他沒有固定收入的團員,每月繳納團費一次,繳納數額由本人自定。

六、有固定收入或經常性勞動收入的團員,每月繳納團費的比例不包括其它臨時性的收入,譬如施工補助費、野外補貼費、副食品補貼費等臨時津貼和稿費、獎金等。自願繳納者不限。但是,實際上已經成為固定工資收入的津貼費,應按第一條規定繳納團費。

七、無力繳納團費的團員,經過團支部委員會批准,可以免繳團費。

八、共青團員加入共產黨組織,在預備期間,只繳納團費,不繳納黨費。轉為正式黨員之後,只繳納黨費,不繳納團費。

九、團的基層組織要教育團員主動地按照規定繳納團費,並定期向團員收團費。對於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繳納團費的團員,應按照團章規定,進行教育、處理。

十、團的基層委員會收得的團費,可留用百分之五十,其餘逐級上繳。團縣、地委可留用上繳數的百分之五十,其餘上繳。

鐵道系統團的基層委員會收得的團費,可留用百分之五十,其餘逐級上繳。各鐵路局團委所收團費,除留用百分之五十外,應將剩餘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上繳全國鐵道團委,百分之四十上繳所在省、市、自治區團委。部隊團員的團費上繳比例,由總政組織部規定。民航系統、中直和國家機關團員的團費上繳比例,分別由全國民航團委、中直機關團委和國家機關團委籌備組規定。

團省、市、自治區委,全國鐵道、全國民航、中直機關團委和國家機關團委籌備組,以及總政組織部收得的團費,不再上繳團中央。以上團委如要擴大基層團委留用團費的比例,可根據本地、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獨立團總支或團支部,經上級團委同意,也可同基層團委一樣留用團費。

十一、各級團組織應建立團費的收繳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並經常進行督促、檢查。對團費管理混亂的現象和貪汙團費的行為,必須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各級團委在收到下級團組織上繳的團費時,......

團員幾年不交團費就自動退團了?

不是幾年,是6個月。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團員”部分

第十一條:“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團的組織生活,或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關於團費的繳納,共青團中央發佈的《關於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補充規定》

中還有一些補充的規定,摘錄如下:

1、團員如確有生活困難,無力交納團費,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團員大會討論同意,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團費。

2、團員應自覺地向所在團組織交納團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團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團員代為交納或預交、補交,預交、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3、對不按規定交納團費的團員,團組織應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團費的,按自行脫團處理。

所以,如果你沒有交團費的時間超過6個月,一般就被視為自動脫團了,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不過你可以向團組織查詢,看是否被除名,如果沒有被除名,那是團組織的失誤,補交團費即可,如果已經被除名,那說明原因,看能否有辦法挽救。

此外,你所擔心的入黨問題是不存在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也就說,黨章中並沒有要求只有團員才可以申請入黨,非團員的積極分子一樣可以申請入黨。

一個團員一年應繳多少團費

共青團按照團章規定向團組織交納團費不僅是為團的活動提供部分經費,而且是保持與團組織的經常聯繫,增強組織觀念和履行團員義務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目前實際情況,現將團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辦法重新規定如下:

一、關於團費的交納

1、 凡有工資收入的團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為基數(見附註),按以下比例交納團費。

(1)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2)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臨時工、協議工團員,在有工資收入期間,按上述規定的比例交納團費。 2、 在鄉鎮企業工作的農民團員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比例交納團費,其他農民團員每月交納費1角。

3、 學生團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團員),每月交納團費1角。帶薪學習的團員,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比例交納團費。

4、 城市和農民中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團員,每月按上季度交納所得稅後平均月收入,參照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比例交納團費。

5、 沒有經濟收入或依靠撫血、救濟為生的團員,每月交納團費1角。

團員如確有生活困難,無力交納團費,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團員大會討論同意,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團費。

6、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團員交納團費的標準,由總政組織部和武警部隊政治部規定。

7、 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應交納黨費,可不交納團費,自願交納團費者不限。

8、 團員除按交納團費外,本人自願多交不限。

9、 團員應自學地向所在團組織交納團費。如有特殊情況下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團支部委員同意,可以委託其他團員代為交納或預交、補交,預交、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10、 對不按規定交納團費的團員,團組織應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費的,按自行脫團處理。

二、關於團費的管理和使用

1、 恢復實行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和全國鐵道團委、全國民航團委、中直機關團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以及解放軍、武警部隊的團組織每年上繳團中央部分團費的規定。

各級團委收取、留用團費比例規定如下:

(1) 團中央收取團費總數的30%。

(2) 團省、自治區、直轄市委,中直機關團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收取團費總數的12.5%,留用團費的總數的9.5%,其餘上繳,全國鐵道團委、全國民航團委收取團費總數的11.25%,留用團費總數的8.25%,其餘上繳;團地、市、州、盟委和相應一級團委,收取團費總數的25%,留用團費總數的12.5%,其餘上繳;團縣、市、旗委和相應一級團委,收取團總數的50%,留用團費總數的25%,其餘上繳。

(3) 團的縣級以下基層組織留用團費總數的50%,其餘上繳。

(4) 鐵道系統、民航系統的局、廠(公司)、校、校團委將應上繳團費部分的10%上繳所在地的團省(自治區、直轄市)委。

(5)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各級團組織留用團費比例,由總政組織部和武警部隊政治部規定。總政組織部和武警部隊政治部將團費總數的3%上繳團中央。

2、 團費應由各級團委組織部門統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團費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單獨立戶存入銀行,不得同團的其他經費混在一起。各級團委在收到下級團組織上繳的團費時,應出具團費收據,並加蓋公章。

3、 團費是團的經費來源之一,主要用於團的活動,團員、團幹部教育、培養、獎勵和訂閱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雜誌等團的機關報刊等方面的開支。不能把團費用於團員、團幹部的生活福利,嚴禁用團費請客送禮。要嚴格團費使用的審批手續。 4、 團的各級組織每年將團......

團員團費應是多少

學生團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團員),每月交納團費1角

(1)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2)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三年沒交團費還是團員嗎?

如果28週歲以上那就屬於自動退團,而28週歲以下就依然是團員,但好像你要補交團費,而且如果連續6個月不交團費,不參加團活動,也屬於自動退團。

團員一年要交幾次團費?

每個月都要交,可以全年一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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