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怎麼登報?

General 更新 2024-05-22

發票遺失為什麼要登報

現在規定是必須登中國稅務報,你要確定這張發票丟失是誰的責任,是誰的責任誰去稅務局,因為還有罰款,但是如果你稅務局有關係就另當別論,但是還是得登報。

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丟失都要登報說明嗎?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因此,企業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

發票丟失了,登報大概需要多少費用

地區不同報紙種類不同,費用不同,我們這裡20-200之間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需要登報嗎

需要。

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1995〕292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7月28日

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登報遺失不再受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規定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不必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同時,需要納稅人注意的是,《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因此,納稅人發現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後接受處罰,在有刊號的報紙,登報聲明作廢。

需要注意的,被盜、丟失發票還會受罰噢!

《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之規定,納稅人有義務和責任在法定的保管期限內保管好所有的涉稅資料。

《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 未按照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 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 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 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 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 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因此,被盜、丟失發票會因“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罰則規定,稅務機關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稅務行政罰款。

專用發票遺失登報多少錢?

直接打報紙熱線諮詢,一般就是準備好文字,註明:公司名稱,遺失發票的代碼號碼,登報大概200-500元。

發票丟失登報聲明後來又找到了,還能用嗎?

如沒到稅務局去,就可能用,如到稅務局去過,並且他們以知道了,那就要問稅務局你的專管員,看他如何說。

對方弄掉了我開的發票我一定要登報嗎? 10分

如果是空白髮票一定需要登報,但已開出的發票是不需要登報的,沒有這個強制性規定。

如果登報也應當由對方單位出錢,至於以誰的名義登報,要看稅務機關的要求,這個沒必要強擰著不幹。

銷售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1)丟失的空白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先按規定程序向銷售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接受稅務機關處罰;其次,由主管稅務機關代收取“掛失登報費”,並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

(2)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待申報、報稅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並把該證明和丟失發票的記賬聯複印件交購買方抵扣;

(3)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其中一聯(兩聯沒有全部丟失)的:可讓購買方使用未丟的聯次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記帳,複印件留存備查。

購貨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1)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增值稅發票丟了,要怎麼辦,需要登報麼?罰錢要不要啊 ?

可以按規定操作:在開票日期開始180天內完成。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不懂可繼續追問!祝好~~~

發票遺失登報如何寫

啟事:因本人不慎遺失專用發票(或普票)一份,號碼:# .現申明作廢. 字越少越好,廣告是以字數收費的.

發票丟失需要登報但是號碼已經找不到了怎麼辦

哪個公司開的找他們要下 如果是自己公司的財務那邊是有記錄的 這個你們的財務應該是能夠查到的 你們的哪裡的快遞公司呢?還有你們可以到稅務局查下的 如果查不了 當時沒有留存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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