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後如何調賬?
審計調整後公司內部怎樣調整賬務?
你公司自己報表的數字,跟審計報告對不上,這不要緊的。
你可以繼續按照自己的賬做。
審計調整的分錄,並不是指一定要企業的賬簿一定要按照這個做。 審計調整分錄的效力是針對審計報告的,而不是針對你企業的賬簿的。
當然,如果你認為審計調整做得很好,而自己的賬有錯誤,有必要修正,審計調整分錄可以為你一個參照的依據,但不需要做到前一年的賬簿裡去。
我舉個例子。
你公司在14年4月接受13年度的審計,賬簿記載13年收入有100萬。而會計師事務所發現你14年4月有一筆40萬的收入,但是其中的20萬,根據合同和工程進度表,應該計入13年,所以事務所認為你13年的收入是120萬。
於是事務所做了審計調整分錄, 借 應收賬款 20萬 貸 營業收入20萬。
當你收到這份審計報告,你如果不認可審計調整,那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會出具100萬收入的保留意見,甚至是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你認可審計調整,那你可以認可120萬收入的審計報告,讓事務所出具120萬收入的無保留審計報告。
但是,審計報告歸審計報告,你自己的賬簿上,你可以不理財審計調整。 但如果你覺得自己賬簿確實做得不好,或者做錯了,可以參考審計調整分錄,來調整自己的賬簿,把14年的20萬收入調整到以前年度損益裡去。
借 應收賬款 -20萬 貸 營業收入 -20萬
借 應收賬款 20萬,貸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萬
這樣一來,你本年的利潤就會減少20萬,而以前年度損益會增加20萬的利潤
審計調整分錄和調帳分錄有什麼區別
審計調整分錄是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審計成果的一種體現。主要是針對以往審計年度會計報表的調整分錄,被審計的單位並未在期後對賬簿進行相應調整而引起的現審計年度的審計調整分錄。審計調整是註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後,為使審計後的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達到合法性、公允性,而對審計中發現的審前報表中存在的會計誤差進行的調整。
(一)編制分錄的主體不同。
1、審計調整分錄是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註冊會計師在經過一定的審計程序後編制的。它是審計成果的一種體現,會計調整分錄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雖然是對審計結果的一種確認,但是卻是由會計人員編制的,是會計工作的一種成果體現。
2、會計調整分錄中使用的借方、貸方名稱是會計科目“賬戶名稱 而審計調整分錄中所使用的借方、貸方名稱都是報表項目。會計調整分錄既影響有關賬戶的記錄,又影響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有關項目的數額。而審計調整分錄既不影響賬戶的記錄,又不會完全影響原已編制會計報表。
(二)調整分錄的用途不同。
審計調整分錄用於審計人員確定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彙總的錯報和漏報的嚴重程度,是一種綜合的審計證據。會計調整分錄是被審計單位調整會計賬表的依據,是一種會計記賬憑證。
(三)調整分錄的內容和表達形式不一樣。
審計調整分錄是針對會計報表進行的調整,即為了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表示意見提供依據,不使用會計報表上沒有出現的過渡性結轉會計科目 會計調整分錄是在審計的會計報表截止日以後會計期間對資產負債表項目會計賬簿進行的調整,並且也體現了對以後財務狀況的影響,會計人員編制的會計調整分錄必須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比如“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損益調整科目,在編制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的會計調整分錄時,必須用到此科目,因為以前年度的損益必須用此科目予以過渡。
對不會影響報表的實質內容調錶不調賬的重分類調整是因企業未按有關會計制度規定編制會計報表而引起的誤差,屬於審計調整分錄的重要內容,但它不屬於會計調整分錄的範疇,對重分類調整事項,會計人員僅需調整被審計年度的會計報表,而不需調整下一年的會計報表和賬簿。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後如何調賬
一般在報表當年調整啊就是當年12月 把調整憑證做進去,如果調以前年度 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請問:已經過審計的賬是否可以再做調整 5分
賬務要求,以前年度的賬如果結束了,應該不能再調整了,和是否審計無關。調整分錄只能做在在當期。
報表要求有所差異,為了更好的反映實際情況,可以在報表日後重新調整報表並做說明。
審計後,給出調整分錄,該如果做調整
根據你放映的情況看,上年已經計提增值稅,仍然在賬面上掛帳,在審計過程中審計讓你賬務處理,上年的增值稅是由銷售收人科目提取的的,
1,提取時 借:銷售收人 貸 ; 應付增值稅
2,因為上年免增值稅,況且上年財務又已經決算無法改動,就得把上年免增值稅款劃到本年調整, 借: 應付增值稅 貸:本期利潤
3,按照有關部門指示精神將上年免增值稅變為本期利潤 進行利潤分配
審計銀行未達賬調整怎麼調
要看是企業未計還是銀行未計,銀行未計無需調整,企業未計視重要性而定,金額很少也不用調整。 比如銀行轉入一塊利息50元,企業未計,則
借:銀行存款 50
借:財務費用 -50,不明白可以追問
請問審計給我公司一份2010年審計後調賬通知,我該怎樣處理?
..= =..幹嘛要去調期初數呢...
一般審計10年度調整的話..調整可以放在11年來調..
比如說..審計調了一筆
借:管理費用-XX
貸:其他應付款-XX
你11年就這樣子調
借:以前年度損益
貸:其他應付款-XX
這樣就行的說..不一定要調期初數的說..
公司審計後,發現累計折舊多提了,需調整該怎麼做賬
去年多提的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處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等科目;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費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經上述調整後,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餘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結轉後應無餘額。
[編輯本段]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舉例分析
企業對以前年度發生的損益進行調整時,將涉及應納所得稅、利潤分配以及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調整。關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方法,雖然在有關會計制度中作了規定,但因具體處理程序不甚明確,加之會計實務中具體情況複雜,致使此項業務會計實務中差錯率極高。下面兩個案例是筆者在審計實踐中遇到的,也是會計實務中對以前年度損益進行調整時,極易發生錯弊的典型,頗具代表性。
一、案例簡介
案例一:2001年5月,稅務部門在對某國有工業企業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該企業2000年度多提固定資產折舊100萬元(為便於計算,數據已作簡化處理,下同),因此責令企業作納稅調整,補交所得稅33萬元(該企業所得稅稅率33%)。當時企業會計人員所作的會計處理如下:
①借:所得稅 33(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萬元)
②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萬元)
貸:銀行存款 33(萬元)
③借:本年利潤 33(萬元)
貸:所得稅 33(萬元)
④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3(萬元)
貸:本年利潤 33(萬元)
賬務處理後出現的問題:
①該企業固定資產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後續調整如何進行才能使固定資產賬面的折舊率、折舊年限、折舊額相吻合,並與實際稅負相一致?
②現行稅法已將所得稅定位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為取得收入而發生的一項支出。將補交的所得稅結轉至利潤分配顯然不符合會計制度規定。
③上年未分配利潤的調增數不等於補交的所得稅額,處理結果有誤。
④未作補提盈餘公積調整,會計處理“漏項”。
案例二:2000年3月,審計機關對某國有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審計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上年度誤將購入的一批已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辦公設備記入“管理費用”賬戶,於是在下達的審計意見書中要求企業進行賬務調整(未列明調賬分錄)。該公司會計人員據此所作的調賬分錄如下:
①借:固定資產 300(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00(萬元)
②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00(萬元)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00(萬元)
賬務處理存在的問題:該公司雖然對損益作了調整,但卻在沒有進行相應納稅調整的情況下,直接將損益調整的結果轉入“未分配利潤”,避開了納稅環節。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方法
有關以前年度的損益調整屬於會計差錯更正,筆者認為可將其分為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和非日後事項兩種情況。各種情況下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必須具體分析。
(一)日後事項的損益調整
如果企業所發生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屬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即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
企業會計審計後如何調賬
想怎麼調就怎麼調,看你們公司喜歡咯。
反正審計就是調了表,你們調不調賬是你們的事。
交給審計師後發現記錯賬怎麼調整?
1、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重新做
2、把原始憑證歸類,現金和銀行分開,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3、記賬憑證的編制方法
(1)凡是收到現金的業務
借:現金
貸: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
(2)凡是支出報銷的現金
借:管理費用、應付工資等科目
貸:現金
(3)收到的銀行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
(3)發生的銀行支出
借:原材料、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4、根據編制的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現金、銀行存款科目的借貸方向登記)
5、現金日記賬要日清月結,與庫存現金及時核對,做到帳實相符。銀行日記賬要定期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做出調節表。